07.25 權威發佈|溫嶺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寶卿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07-26 09:20 | 台州清風

2018年6月,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對溫嶺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寶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朱寶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品、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朱寶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且在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決定給予朱寶卿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朱寶卿違紀所得;將朱寶卿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朱寶卿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反思,其放鬆了學習,黨性不純、知行不一、自律不強、交友不慎,把個人利益置於群眾利益之上,貪圖安逸,追求物質享受,與一些企業老闆接觸時沒能守住廉潔底線,嚴重違法亂紀,辜負了組織教育培養,給黨抹黑,給國家財產造成了損失,給家人帶來了傷害。朱寶卿表示真心真誠接受組織處理和司法判決。

朱寶卿簡歷

朱寶卿,男,漢族,浙江溫嶺人,1963年7月出生,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90.10—1992.12溫嶺縣委辦秘書

1992.12—1994.09溫嶺市(縣)石橋頭鎮黨委副書記

1994.09—1995.01溫嶺市石橋頭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1995.01—1998.06溫嶺市統計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1998.06—2002.01溫嶺市鄉鎮企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溫嶺市農村現代化辦公室副主任(兼)

2002.01—2003.07溫嶺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溫嶺市農村現代化辦公室副主任(兼)

2003.07—2007.02溫嶺市府辦副主任、黨組成員(2005.12明確正科級)

2007.02—2014.10溫嶺市新河鎮黨委書記(2012.04明確副縣級待遇)

2014.10—2016.03溫嶺市松門鎮黨委書記(明確副縣級待遇)

2016.03—2016.04溫嶺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松門鎮黨委書記

2016.04—2018.07 溫嶺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原標題《溫嶺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寶卿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編輯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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