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禅城的街坊邻居请注意啦,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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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的街坊邻居请注意啦,举报有奖!

失信被执行人:王桂珍

身份证号码:440601196602190023

性别:女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环市永新南沙村新村南区2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全部履行

案件信息:被执行人王桂珍因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50万元未还。黄某将王桂珍及其配偶柳冲诉至法院。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4)佛城法民三初字第2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王桂珍、柳冲应偿还黄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两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佛城法执字第296号。

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保密。

本公告有效期十二个月。

举报电话:18929939609,联系人:谭法官。

二〇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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