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車輛被撞,對方全責,在車輛維修期間我的出行費用怎麼辦?

Ic773


出行費用要由事故責任人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中有規定。交通工具損壞期間、採用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費用,屬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要由事故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車輛修理期間,受害人租車,按照租車的費用計算交通工具替代損失。這種方法,對證據的要求高一些,比如車輛租賃合同、租賃費票據等。第二種是不按租車算,按照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比如出租車的車費累計計算。

再說由誰來賠。這個確實比較亂,什麼樣都有。有人認為,交通工具替代損失的實質,是因為交通工具受損,導致該工具的作用沒有得到發揮,導致受害人不得不額外增加用於交通的費用。從這個角度來看,交通工具替代損失具有財物損失的特徵,而這樣的物質損失屬於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範圍,因此有的法院會判決由保險公司承擔。但是,也有一種認識,交通工具替代損失畢竟不是交通事故直接產生的損失,屬於間接損失的範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間接損失不屬於保險公司責任範圍,因此也有法院判決保險公司不承擔而由肇事人直接承擔。


陸威律師


保險公司付費租車

不瞭解國內,美國的做法是從出車禍,向保險公司報告事故的第二天起,最多30天,你可以向保險公司接受的租車公司租車使用,保險公司會負擔不超過你自己的車輛等級的租車費用,如果你想租比較貴的車子,你自己負擔差額。

租車期間從報告事故第二天到汽車修好那一天為止,但是不超過30天。


mimidustie


貌似以前是不可以的。我特地查了一下,相關保險條款的解釋是:保險人只對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責,不負間接損失的賠償責任。具體到你這起事故中,你車輛直接維修的費用全部由對方承擔,但在車輛維修期間,你的出行費用屬於間接費用,對方是不會賠付的。不過近來好像對這個條款的解釋有所鬆動,對間接費用進行有條件賠付的呼聲越來越高,或許未來會有所改變。


髮卡第一官



我和你的遭遇一樣,就算起訴到法院,法院支持的只有公交,地鐵等替代性工具,保險公司只賠償直接損失費(只負責修車費用)。

其實你可以跟對方協商解決。


dingsixiang


保險不賠償出行費這塊 只能和事故責任人協商 往往這點很難做到 因為出行租車和乘公共汽車費用差別很大 你要是租個豪車出行費用肯定貴 責任人肯定不會給你的 說實在的能補償你公共汽車的費用就已經不錯了 一分不給你也沒辦法 要麼你去起訴 這期間產生的費用可不是那點租車費能比的 三思而行!!


天意難違69691852


這個就要看對方了,因為你的出行費用不再保險的賠償之內,只有對方墊付。不過要保留好發票之類的。還有的4S會對VIP客戶提供備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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