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原標題: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酒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酒駕也成了生活中的巨大隱患,由於酒駕醉駕造成的危險駕駛案例數不勝數。為增強廣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駕駛意識,喚起廣大群眾對生命的尊重、對法律的敬畏、對規則的遵守,12月20日,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省臺文化頻道、市臺平安蘭州、蘭州晚報等媒體記者參加了發佈會。

  發佈會向社會和媒體通報了10件危險駕駛典型案例。通報的10件典型案例中,被告人血樣中酒精含量均超過200mg/100ml,且均有其他加重處罰情節,據此,城關法院對各被告人判處拘役刑,並處罰金。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永亮介紹了近年來城關法院審理危險駕駛犯罪案件的相關情況。自2015年以來,城關法院累計受理危險駕駛犯罪案件1251件,佔刑事案件收案總數的12.4%,審結1159件,佔刑事案件結案總數的12.2%。其中2015年審結162件,2016年審結176件,2017年審結391件,2018年審結318件,今年審結112件。從案件數量看,危險駕駛案件呈持續多發高發的態勢。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案件審理過程中,城關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嚴格按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確保對涉及酒駕、醉駕的違法犯罪案件定性準確、量刑適當。注重案件質量。雖然危險駕駛案件絕大多數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被告人自願認罪,但辦案法官沒有因此而忽視對案件事實證據的審查把關,通過嚴格審判程序,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確保案件經得起檢驗。準確適用刑罰。按照《量刑指導意見》確定量刑起點,除法定從輕、從重的量刑情節外,還綜合考慮案發時間、事發地點、駕駛車輛類型、行駛距離等因素,力求對被告人做出罪、責、刑相一致的刑事處罰,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實現了懲罰為輔,教育為主的刑罰目的。提升辦案效率。鑑於危險駕駛案件屬於輕罪、刑期較短,對於該類案件,我們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採取集中審理模式,對起訴時間較為集中的案件進行集中審理、集中宣判,加快辦案速度,縮短審理週期,切實提高審判效率,加大威懾力度。

蘭州城關法院召開“危險駕駛”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下一步,城關法院將一如既往的保持嚴厲打擊的態度,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甚至危險駕駛等犯罪行為的發生,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將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特別加大對城鄉結合地區、城市周邊地區、專職司機等重點地區、特定人群的宣傳力度,突出宣傳的實效性,讓人民群眾瞭解危險駕駛犯罪的危害,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駕駛意識,最大程度地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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