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失信成“痛點” 老賴招投標受限乖乖履行

“肖法官,不怕你笑話,搞工程這麼多年,還雷某的這些錢大部分都是借來的。希望向法院履行之後,能夠脫掉“老賴”的帽子,我好光明正大去賺錢啊”。被執行人李某到法院履行執行款時對執行法官說道。

事情緣起於原告雷某與被告李某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2016年5月,桂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李某支付給原告雷某案款22000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被告未在規定期限內自動履行。原告無奈之下,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李某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又通過司法網絡查控系統對其名下財產查詢,發現無財產可供執行。又因李某逃避執行,執行法官雖窮盡各項措施均執行不能,該案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雖如此,執行法官並未中斷該案的執行工作。後多次電話聯繫李某督促履行執行款,李某稱無錢可還。執行法官遂依法將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近段時間,李某急匆匆地從廣州趕回來,向法院提出願意履行執行款。問其原因,李某交代,這些年一直從事工程建築方面的業務,按理應該賺得到錢,但因“失信被執行人”身份,多次無法參與招投標活動,以至於嚴重影響了業務發展。最近幾天參加一個工程項目招標活動,卻還是因為“失信”而失之交臂。李某痛定思痛,權衡利弊之下,決定履行此案的執行款。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最後,對李某一番批評教育後,執行法官依程序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至此案件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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