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 合夥做餐飲是對友誼最致命的摧殘

合夥做餐飲是對友誼最致命的摧殘

如果想結束和某人的朋友關係,怎麼做會比較徹底?

有人說是向他借錢,然後找各種理由拖延,不還;

是個好辦法,還有沒有更徹底的方法?

有人說是和朋友去一起做生意,不管是虧錢還是賺錢,朋友關係都會崩;

好一個借刀殺人法,那還有沒有最徹底的方法?

鵬叔說:有。

那就是和朋友一起開店做餐飲吧,

會從物質、精神、靈魂上徹底摧垮你們曾經的一切所謂友誼。

先分享一個身邊的例子,馬姐是個能力出眾、敢想敢為的人,之前在餐飲行業打工也做了好多年,積累了非常豐富的餐飲運營和後廚烹飪的經驗,想想打工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就和身邊兩個要好的朋友商量一起開家麵館。

在上海,麵館一個是剛需類餐飲,只要味道可以,價格實惠,地段過得去,就不怕沒生意,而且比起一般飯店,麵館涉及的菜品種類,以及操作的難度都相對簡單不少,更容易掌控,尤其是對於自己去做,算不錯的一個餐飲類型。

馬姐是隊伍絕對的核心,因為從麵條澆頭的採購、切配、配料醃製、顛勺炒菜,可以說都可以勝任,包括前廳後廚的人員管理。另外兩人基本都是執行和服從,大家應該說也算平衡。

但很多時候,高開低走是不變的結局。

時間長了,餐飲折磨人的地方就慢慢地顯現了,餐飲不同於其他生意,需要實打實地守店經營。老闆不親在壓陣的話,靠員工自己自律,那基本上店都會做垮掉,是整段地自誇掉哦。

三個股東,開始大家還有排版班,你一三我五,我二四六的,但生活有各種意外,比如家裡有事,自己有事,還想開闢其他生意等等原因,慢慢發現大家都越來越少地去守店了,最後變成一週幾乎都看不到老闆常駐店裡,基本就靠員工自我管理了。

那營業業績就可想而知了,這時候矛盾就不斷爆發,各種雞毛蒜皮,婆婆媽媽的事,都會讓幾個股東意見分歧,喋喋不休地爭論就沒停過,從原來的相見恨晚,到現在的劍拔弩張,變化實在是大。

大家面臨兩種選擇,要麼有人退出,其他人繼續經營;要麼大家都不幹了,關門清算後散夥。能力強的馬姐自然可以獨自接手運營,但另兩位覺得自己退出的話,明顯吃虧了,把賺錢的額機會留給馬姐了,不甘心,不同意。

那馬姐說好,我退出,把該我的錢退我,你們繼續幹,對方也不同意,因為自己能力還真接不了手,

那最後只能有一個辦法了,大家誰都別做了,關門,散夥。

馬姐最困惑的是,本來還是蠻要好的朋友,最後到了我得不到,你也別想得,寧可把他毀了的局面,真是始料未及。

一起合夥開餐飲時,大家都嘻嘻哈哈,認為不會有啥大問題,這麼多年的友誼了,沒問題。

但現實就是再堅固的友誼,也經不住餐飲的摧殘和瓦解,能和平散夥已經算不錯,很多都鬧到上法庭的地步。

如果可以,儘量不要做合夥的小餐飲,大型餐飲其實也是一樣,只不過股東實力大些罷了,各種狗逼倒槽的事,不會差太多。

如果一定要合夥做,鵬叔最近學來的方式是,要把合夥看作是有期限的合作關係,不是一合夥就要一輩子在一起。

具體期限的長短,看各個合夥人的實際情況了,誰跟不上,就只好退出或撤掉,更換新鮮的補充力量進來,也稱半路合夥人,屬於機緣巧合,大家的節奏和思路比較搭配,雖是後加進來的,但效果倒還不錯。

反而很多創始股東慢慢離開了,後來加入的股東,其實馬雲爸爸也是這麼調的,當初一起創業的18羅漢,現在有多少人還在阿里呢?

合夥做餐飲,本是好事,大家取長補短,互相借力,共同賺錢,但這只是美好願望,多數人都控制不好當中的各種問題和矛盾,散夥就在所難免了。

老話說得好,散買賣不散交情,但多少人又能做到呢?

所以從合夥做餐飲的第一天起,就做好散夥的準備,也許才不會落差那麼大,

做好最壞打算,或者說本著散夥是必然,不散是偶然的心態,也許結局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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