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王萌)近日,河北新聞網網友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反映“廊坊永清縣馨園麗景物業違規收取裝修押金”的問題。永清縣物價局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做出回覆表示,該局已責令物業公司將1000元裝修保證金(押金)退還投訴業主,嚴禁向業主收取此項費用。
我是廊坊永清縣馨園麗景小區5號樓業主,我並未打算裝修房子,但該小區啟航物業違規收取裝修押金1000元,請求返回。
永清縣物價局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做出的回覆:
1、根據河北省物價局、住建廳關於印發《河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第16條規定,收取裝修保證金(押金)屬明令禁止的收費項目。我局已責令該物業公司將1000元裝修保證金(押金)退還投訴業主,嚴禁向業主收取此項費用。2、6月19日電話回訪投訴業主,業主稱雙方已協商解決,轉入下年度物業費。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如果您想在《陽光理政》平臺反映此類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留言:
1、PC網頁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河北發佈官方微信、河北日報官方微信以及河北新聞網官方微信主頁下方《陽光理政》專區提交投訴;
微信小程序搜索“陽光理政”平臺點擊“我有訴求”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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