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芜湖经开区法院致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封信

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因你未履行或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我院已依法将你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信用惩戒系统,让你的失信行为公之于众。

现将后果告知于你:

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将与民航、铁路、金融等部门的系统相连接并共享。届时,你的出行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你将无法正常购买机票,高铁票及软卧铺票;你的交易行为会受到约束,你将无法办理信用卡和贷款。如果你是失信的公司法人,该名单还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你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你是失信的企业高管,将被工商总局实行任职限制,在新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和高管或在原先企业继续担任法人、董事、监事和高管都将被限制。

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还与百度搜索、人民网等联网,社会公众通过这两个网站可以很轻松地看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我院将依法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如果有违反高消费的行为之一,将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我院敦促所有进入执行程序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请你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你愿意主动履行义务,请致电0553-5760512咨询。如你已自行履行完毕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履行完毕,但未告知法院相关情况,请尽快到法院执行承办人处办理相关结案手续,以便本院及时处理,避免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造成不便,并对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有异议,须本人到我院提出。

人无信而不立,诚信不仅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而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无论你是普通公民、政府官员还是企业法人,请牢记守信是最好的通行证,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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