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掃黑除惡,湖北刑事執行檢察的“四支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2018年1月,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湖北省檢察院迅速行動,制定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央、高檢院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全力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今年春節剛過,湖北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即組織全省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座談,制定了全面履職、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20條具體措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在湖北刑事執行檢察領域迅速打響。

扫黑除恶,湖北刑事执行检察的“四支箭”

開展訊問合法性核查 補強證據

“偵查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刑訊逼供行為?”這是湖北省京山縣檢察院駐所檢察官在逐一詢問一起重大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

扫黑除恶,湖北刑事执行检察的“四支箭”

郭華等29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先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52起,涉案金額上億元,社會影響極大。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前,京山縣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官逐一詢問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並同步錄音錄像,依法建議公訴部門排除了5份問題證據。2018年2月,京山縣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12項罪名,數罪併罰對郭華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案其他2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年至16年不等刑期。該案的成功辦理,打響了當地“掃黑除惡”的第一槍。

今年以來,武漢市檢察機關對涉黑涉惡案件偵查終結前開展訊問合法性核查75件,提出排除非法證據建議4件,均被採納,相關單位對2名辦案民警予以停職反省,並在全局開展規範執法教育活動。

為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湖北省檢察院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對涉黑案件在偵查終結前要依法開展訊問合法性核查工作,為排除非法證據、防止出現冤假錯案、防止庭審翻供發揮了積極作用。

開展專項教育

深挖黑惡犯罪線索

“黑惡勢力是危害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4月2日,該省孝感市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與孝感監獄聯合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教育活動,監獄所有服刑罪犯接受了專題教育。

扫黑除恶,湖北刑事执行检察的“四支箭”

3月份以來,該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按照省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依法與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共同開展專項教育活動,教育引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檢舉揭發涉黑涉惡線索,同步打擊“牢頭獄霸”,維護監管安全,開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戰場。

該省襄陽市城郊地區檢察院在監獄內部報紙上刊登《致全體服刑人員的一封信》,宣傳法律法規,公佈舉報方式與途徑,收到3件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1件。依法從嚴從快對3起“牢頭獄霸”又犯罪案件提起公訴。

從嚴審查 守住減刑監督關

湖北省檢察院要求從嚴辦理涉黑涉惡罪犯刑罰變更執行監督案件,充分考量涉黑涉惡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後的一貫表現等因素,從嚴審查,從嚴控制減刑幅度。

扫黑除恶,湖北刑事执行检察的“四支箭”

襄南監獄根據罪犯劉某某所獲行政獎勵情況,對其提請減刑8個月。襄陽市城郊地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該罪犯系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犯罪罪犯,且繫累犯,經綜合考量,建議對劉某某不予提請減刑,意見被監獄採納。

今年以來,襄陽市城郊地區檢察院對涉黑涉惡罪犯逐人建立檔案,對涉黑涉惡罪犯的工作崗位、處遇、行政獎勵進行全面清查,實行重點監督。在同步監督涉黑涉惡罪犯減刑案件中,發出檢察意見書8份,建議對1名罪犯不予提請減刑,對7名罪犯減刑幅度從嚴掌握。

打擊與保護並重 維護被監管人法權

在掃黑除惡專項活動中,湖北省檢察機關要求既要從嚴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又要依法維護涉黑惡勢力被監管人的合法權益。

“感謝檢察官為我找回7個月的刑期。”近日,服刑人員祁某在收到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時激動的說。

3月中旬,襄陽市城郊地區檢察院駐襄北監獄檢察官在對襄北監獄涉黑惡勢力犯罪服刑人員逐人進行談話教育中,服刑人員湯某反映其刑期被多算了1個月。隨後,湯某同案服刑人員祁某也反映刑期被多算了7個月零6天。經調查情況屬實,該院依法向原審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原審法院日前已作出裁定,更正了湯某、祁某被錯誤計算的刑期。

作者 | 袁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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