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二十四孝”裡三個不可理喻處

“二十四孝”裡三個不可理喻處

中國人是倫理的而不是哲學或者宗教的,孝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而“二十四孝”就是中國儒家文化裡用來宣講孝道的重要例證。

二十四孝存在的意義就在於:用二十四個發生在不同時期,不同的歷史人物,在不同的境遇下孝敬父母的鮮明例證,形象地教會人們如何理解孝道、如何踐行孝道。但如果仔細研究“二十四孝”裡的每一個故事,就會發現其中有很多不可理喻處。

“二十四孝”裡三個不可理喻處

例如“埋兒奉母”。家裡貧窮,糧食不夠吃,為了讓年邁的母親延續生命,東漢時期的郭巨做出一個重大決定:活埋了年幼的兒子,減輕家裡的口糧消耗。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郭巨認為,兒子可以再生,母親不會再有。郭巨這個悲壯的行為感動了山神,於是山神在郭巨挖坑埋兒的地方預先埋藏了黃金,讓郭巨得到了大量的足夠養活一家老小的金錢,才讓郭巨的孩子免於非難。魯迅先生曾經在文章中狠狠地批評郭巨的殘忍。試想,一個是父母至親,一個是親生骨肉,在兩者之間做出一個生死抉擇,的確是一件非常殘忍而且不可理喻的事情。現在想起來,不知道郭巨“埋兒奉母”壯舉,是對孝道的宣揚呢?還是對貧困人口被貧窮逼迫到挑戰人性底線的社會的諷刺?

“二十四孝”裡三個不可理喻處

例如“臥冰求鯉”。晉朝時候有個王祥,他的繼母雖然常常有虐待他的傾向,但王祥依舊孝順如故。後來繼母生病臥床,在寒冬臘月、滴水成冰的季節,突然要吃江裡的鯉魚。於是,王祥就前往結冰的江面,解開衣服趴在冰面上,希望用溫熱的身體讓冰塊化開,然後捕撈鯉魚以供養繼母。結果,水神被深深感動了,於是主動從冰面下面拋出幾尾活蹦亂跳的鯉魚,讓王祥帶回家熬魚湯給繼母喝。“臥冰求鯉”的故事在華亭曲子戲裡,被改編成了“王祥臥冰”的劇目,傳唱了至少四百年了。

“二十四孝”裡三個不可理喻處

例如“恣蚊飽血”。故事的主角是一個大概和王祥同時期的晉朝人,不過他只是一個8歲左右的孩子。這個孩子家裡很貧困,買不起蚊帳,估計也不懂得艾蒿燃燒的煙霧可以驅除蚊蟲的知識。所以到了夏季的時候,這個孩子家裡就有很多蚊子虎視眈眈。為了讓蚊子不要噬咬自己的父親,每天晚上臨睡之前,這個孩子總會脫光自己的衣服躺在父親的床前,任由蚊子叮咬,直到蚊子吃飽喝足乃至沒有再進食的意圖之後,他才讓父親去安睡。這個孩子叫吳猛。果然人如其名,猛得厲害,猛得發愣。

這的確是三例令人感覺不可理喻甚至匪夷所思的道德例證。那個預備埋葬了自己兒子的孝子,倘若山神任由事態的發展而沒有賜予黃金,那留給歷史或者後世的,到底該是一個值得批判的案例呢,還是一個值得敬仰的道德典範?是否還可以做另外一番揣測,根本就沒有山神,也根本就沒有那些黃金,郭巨確定是埋葬了自己的兒子。在“臥冰求鯉”的故事裡,一直隱隱感覺到怪異多多。首先,王祥的繼母似乎並不是一個精神方面出現問題的人,寒冬季節,江面結冰,無法捕撈漁獵,為什麼要在一個不適合的季節提出那種苛刻的飲食需求呢?是否有著某種刁難的因素呢?其次,冰面到底厚到了什麼地步?不能用鑿冰的方式解決嗎?為什麼非得用身體來焐熱冰面?最後,為什麼總是有神異的力量、有超自然的奇蹟出現在故事裡?倘若是現實的世界,恐怕歷史上就只能多一個饞死的繼母、凍死的王祥,而永遠不會有一個孝道典範。

而那個用自己的血肉餵養蚊子的8歲孩子,真難以想象那個父親是如何在自己的兒子向蚊子“獻祭”之後安然躺在枕蓆上的,兒子的大無畏似乎也更加映襯了父親的自私與殘酷。常規的情形下,應該是父親拼盡全力為孩子營造一個更加安穩舒適的環境才合乎情理,即使不是這樣,那麼父子倆合起來對付蚊子,或者一道面對蚊子的噬咬,都可以讓人理解,為什麼非得要用一個更為幼弱的個體的犧牲與殘忍來成就某種美德?

和諧與平衡是中國文化的一個重要特色,大圓滿或者完美是自古以來中國人的追求,科學如此,藝術如此,而在倫理領域,為什麼常常出現這種厚此薄彼、存亡對立的局面?君聖臣忠,但通常的情形是一個昏聵的主子,映襯出一個剛正忠誠的下屬;父慈子孝,“二十四孝”乃至更多的典故中卻經常出現乖僻的長輩,委曲求全、忍辱負重的後輩;《詩經》三百篇,開首第一詩就是吟誦愛情的《關雎》,但後來的事態卻是逐漸壓制人類的天然情感,乃至於用威逼利誘的方式倡導或者執行禁慾文化,甚至有人殺害自己的妻子去供養朋友或者他人,居然也可以成為一種美德?!

“二十四孝”中這三個不可理喻處,其實完全可以看做是中國文化的一個死結所在。而這個死結並不是中國文化本身的問題,而是有著某種力量因著自己的某種目的,扭曲了中國文化的本真,使之逐漸偏執狂悖,進而由起初的“順天應人”變成了人人厭棄的桎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