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偷偷电别人家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养鱼者需要负责任吗?

飛誮絕戀


偷偷电鱼触电身亡是件倒霉的事!

如同每年夏天都有人在河里淹死一样,在农村,有人偷偷去鱼塘电鱼,结果把自己触电而死的事屡见不鲜,偷偷电鱼的人倒霉了,鱼塘也倒霉了(起码死过人,听着难听啊),死人的家庭也倒霉了,太得不偿失了!

偷偷电别人家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养鱼者不负责任!

如果有人在这家的鱼塘钓鱼,而鱼塘上方有电线,钓鱼人甩线触电的话,要看电线是不是属于鱼塘主人家的,如果是的话,鱼塘主人、电业公司及钓鱼人都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偷偷电鱼触电身亡,这与鱼塘主人无关,水里没有电,也没有让你来电鱼,结果你自己把自己弄死了,养鱼者不负任何责任!

做个合法公民,别偷偷摸摸地把自己搞死!

前十多年时,老胡在一个城中村租房住。一个夏天的凌晨,听见喊抓小偷的声音,紧接着没多久,听见有人喊三楼楼顶掉下来个人,被盗者上千一看认出是小偷。原来,小偷进屋偷他的手机和钱包,他刚好被尿憋醒,于是追赶小偷,小偷在暗夜的楼顶逃窜,结果一不小心从三楼顶掉到了楼下,被摔死了。

何苦呢,这也太命短了。好好的做点什么工作不好呢?干嘛要偷盗呢?为啥不做个合法的公民呢?


老胡写实


我看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看懂这个问题,偷偷电别人家的鱼,首先他是偷,其次鱼是别人家的,自己去偷鱼,结果被电了,那肯定自己要负责任啊,关别人什么事?就像你骑自行车在马路上被摔倒了,那你不可能怪修马路的人吧。在乡下,很多人喜欢背个打鱼机去河边或者鱼塘里面电鱼,那个电鱼机的电压是很大的,水又是导电体,如果人不小心接触到了水面,就会触电,轻则昏厥,重则死亡,小时候我就跟旁边邻居的大哥去电过鱼,一般都要穿着防电服的,就是那种黑色的塑料的衣服,长度过腰,然后背着打鱼机左手电鱼,右手拿着网子捞鱼。一般都是要两个人一起的,一个人专门电鱼,一个人提着桶。

回到主题,虽然不是很懂法律,但是我认为养鱼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他自己养鱼养得好好的,明明是你自己去偷人,结果自己被电了,为什么还要他负责任?要是没出事,偷了他的鱼,那养鱼的是不是可以去找你,让你负责任,赔偿他的损失呢?人家辛辛苦苦养的鱼,也可能就是人家的主要收入,你没经过人家的同意就去偷人家的鱼,那人家养的鱼丢失了找谁负责?就像现在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有人骑共享单车摔跤了,去找共享单车公司的麻烦,要求共享单车公司赔偿,这种理由本来就很无理,你自己本来骑车技术就不好,然后本来大人没在身边或者监管不力,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小孩,凭什么要求人家单车公司赔偿。虽然我不知道后面案子的结果是怎么样,但是我觉得这样就是不合理的!





影视小伯通


哎,这个偷鱼的人也是够倒霉的,大概是出门没看黄历吧。这个就跟那个小偷一样,说小偷去别人家偷东西,不小心滑倒摔死啦,不小心被主人家的狗咬死了,不小心从窗户掉下去摔死了……这纯属意外啊,那么主人本身就是受害者,还要赔偿吗?

从道德的角度,是不需要赔偿的。说一个我身边的真实例子吧。我舅舅是开卡车的,有一天,正在路上正常行驶着,没超速,也没违章。后面一起摩托车的喝多了酒,开的贼快,就从后面撞到卡车上了。撞得头破血流,当时就不省人事,半只耳朵都撞掉了。

无奈,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于是赶紧把他弄到医院去,垫付了几千块钱的医药费。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住了半个月就出院了。当时赔了他1万多块钱,哎,也是够冤的。

所以说这个事,撇开法律不讲。我个人认为,你去偷鱼把自己电死了纯粹是你活该,自己心术不正,老天都会惩罚你。




所以说呀,人就不能干坏事。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情感无奈何


我家有一个五亩大的鱼塘,在它还一分为二的年代,也就是我小时候,别人去偷我家鱼塘的鱼,是家常便饭。



他们偷鱼的方式可谓花样百出,鱼塘旁有个厕所,偷鱼的人会假装去厕所,将鱼钩通过中空的粪坑放进鱼塘,鱼上钩了有动静,他们也不怕,因为屎掉下鱼塘的响声差不多也这样,相当有恃无恐。

直到被我二叔发现了一次,这个偷鱼的方法才算走到了它的历史尽头,因为自从知道还有这种操作之后,我二叔就买了一支能射很远的手电筒,一听到鱼塘有动静,他时不时就会用手电筒扫射过去,我们家刚好就在鱼塘大概50米远的地方。



另一个常见的偷鱼方式,就是问题里的电鱼了。那个年代,电夜鱼的人很多,他们是以这个为生的,而且通常都是在晚饭过后才出动,一电就电到凌晨三四点,四五点。这个点,我二叔他们早就睡了。所以,这也是他们下手的最好的时机。

因为偷鱼的人多了,时间久了,我二叔自然就发现问题了,对于这些人的行为,我二叔是很气的,为此,他还在鱼塘周围装过“电猫”,这个东西本来是用来电老鼠的,在九十代一度很流行。装了电猫之后,电鱼的人确实是少了,但突然有一天,大队有个人到我们家,客客气气地劝我二叔,把电猫撤了,这样装在野外很危险,误伤了群众就不好了。就这样,我二叔把电猫撤了。



电猫撤了之后,我二叔花了笔“巨款”在鱼塘旁建了个小房子,在小房子里养了条狗来防电鱼的人。

后来,我二叔又将村里的公共鱼塘租过来养鱼。这个鱼塘因为就在村里面,以前我们家一在这个鱼塘抓鱼,大家都会围观。在那个年代,饭桌上能有一条鱼,就算一顿大餐了。不知道是太招摇了,还怎样,这个鱼塘一度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是非,比如,偷鱼呀,不听劝告乱扔垃圾呀,下大雨时,鱼塘的水会过满,然后鱼会游到村里的走道上,路过的村民就会把鱼抓起来,回家下锅,他们认为,这是捡的,理所应当。

但这些都算是小事了,跟下面这个事情比起来。



那天,我记得是暑假,一大早,鱼塘就围满了人,看我二叔,爷爷,三叔他们在水里捞鱼。那个场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一个4 亩田大小的鱼塘,整个鱼塘飘满了鱼,已经死掉的鱼,都翻着白肚,非常壮观。

连我爸也被家里一个电话给叫了回来。听他们的讨论,我大概知道了,有人在我们鱼塘下药了,我二叔说大概能猜到是谁。然后,我就见到了如下这一幕。

听了我二叔的话后,我爸什么都没说就出门了,他去了村里的小卖部,小卖部里有一桌麻将正在打,只见我爸大手一拍就拍在了桌上,非常用力,麻将都飞起来了,我爸说,别打了。大家见状都散开了,我爸抓住了其中一个,并揪住了他的衣领,用近乎怒吼的口气问他,是不是他在我们家租的那个鱼塘下药。他的反应几乎是默认了。接着,我爸一把就将他的头按在了麻将桌上,啪一声很响,麻将又飞了起来。眼看我爸的另一只拳头就要往那个人的头锤下去,好在被别人拦住了,没打到他。跟着我爸被人劝开了,但我爸对那个人说了一句话,如果不是同一条村的兄弟,我现在就把你打死。从头到尾,那个人一句话都不敢吭。



我爸是一个心地很善良的人,可想而知,那一次他是气到了什么程度。

后来听我爸他们说,那个人之所以会下药,是因为偷鱼被我二叔说过一次,然后,又被别人怂恿了一下。真是好“幼稚”又可恨的偷鱼贼。他难道没有想过,我们家在这个鱼塘放了多少心血呀。

其实,他又怎么会这样想呢?如果他会这样想就不会下药了。


陆以外


本想偷得半升涎,

岂料电技不过关,

慌忙之中入鱼塘,

失德违法把命丧!

报应!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过这个代价有些大,为了几条鱼搭上了自己的命!这就叫害人害己,你说你要是想吃鱼,偷偷抓上几条就赶紧走吧,可你却贪心不足蛇吞象,用电击电鱼,你可知道你这电棒一方到水中,对水里的生态可是毁灭性的灾难!大到大鱼,小到鱼卵都将幸免于难!害人不浅的偷鱼人,若我是鱼塘负责人,对于你的死我是坚决不会赔偿的!



本身属于盗窃行为,违法犯罪在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也就是说电鱼者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而他的死亡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自己原因造成的。


偷鱼你是不请自来,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况且你来偷鱼原本就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若是我在鱼塘周边布满电线,你在偷鱼时触电身亡,这样和我有一定的关系。再者,因为你的电击,现在我这整个鱼塘的鱼都会死亡,那么我这个损失谁来赔偿给我?

难道我要天天看着,谨谨防偷鱼者以外身亡

鱼塘养鱼作为一种副业,是合理合法的营生,鱼塘中的鱼虾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况且我不可能天天派人看守,谨防偷鱼者发生意外吧?毕竟偷鱼者是“过街老鼠”,而我只是奉公守法的养鱼人,因为你自己的行为不当造成的后果,理应你自己付全部责任。


栋哥游新疆


我原来曾经见过电鱼的场景,只见电鱼的人拿着电网放到水里,发出“嗤嗤”的声音,一会儿水里的鱼就漂浮一片。那家伙可谓是:“寸草不生,片甲不留”。

现在有些人为了养家糊口,承包一些鱼塘进行养鱼。养鱼人也真是太不容易了,没日没夜地为了鱼儿操劳。但是最令养鱼人头疼是那一些偷鱼的人,他们为了防止自己的鱼儿被偷,也是想尽了各种办法。但是偷鱼的人方法越来越多。令人防不胜防。

有些偷鱼的人就趁养鱼塘的养鱼人不注意,偷偷地上人家鱼塘里电鱼,来一个大小一扫光。你说气人不气人?



在这种情况下,偷鱼的人不小心自己被电死了,那么能怪养鱼的人吗?

显然不能!

第一,偷鱼的人是被自己电死的,与养鱼的人行为无关,赖不着养鱼人。所以他自己被自己电死,也可能是咎由自取,也可能是恶有恶报。

第二,偷鱼人偷鱼的行为,不仅是不合法的行为,而且是养鱼人所拒绝和防范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养鱼人不但没有侵权,反而千方百计的防止他人侵权。

所以说养鱼人没有过错,亦没有侵权行为,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相反,养鱼人还可以要求偷鱼人的近亲属赔偿其经济损失。如果说干坏事自作自受死在鱼塘,就怪养鱼人,就讹养鱼人。那简直是天理难容!


法重情深


在农村,有不少人背着蓄电瓶去电鱼,小溪里,大河中,甚至放养的鱼塘里,趁没人,就偷偷的去电别人家的鱼。更有贼心贼胆的人,在夜深人静时,不带蓄电瓶,扛一捆线出去,将线一头挂在赤裸的高压电线上,一头拴在鱼网的长竹竿子上去偷别人田里养的鱼。



就在两年前,我们附近一个村子,有一小伙子,去偷电我们村里一个五保户养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那小伙子的父母,就他一根独苗,靠他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如今命丧黄泉,其父母哭的死去活来。



死者家属找上五保户,说自己的儿子在他家田里电鱼触电身亡的,要索赔……后来吵的不可开交,见官司,法律上是公正公平的,死者偷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触电致死不络赔偿,是他咎由自取!好多年前,各村镇为保护生态环境,禁止电鱼、炸鱼,更不容许偷电偷鱼,死者是因犯罪丧命,与养鱼者无关,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若养鱼者有慈悲心肠,肯为死者出点安葬费是人之常情,出于人道主义。若给,是情理,若不给,也是道理,没必要要挟或诉讼他人。


桂林荣子


不需要负责任!我强烈鄙视和反对这种用“死人”要挟活人、贼喊捉贼博同情的做法。我想问问天理何在、人心何在?别人邀请你去人家鱼池里电鱼了吗?结果自己被电死了,让人给你负责任,跟之前报道的“摩托车冲进别人家里撞车上死了,家属要求车主赔偿,小偷坠楼身亡,家属反状告失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样,提的都是无理要求,你去偷人家东西,偷成功了你占便宜了,如果找不到小偷,那失窃的人的损失谁来承担?偷窃失败了,不小心把自己弄死了,还要怪别人,B长歪了怪马桶,要点脸行吗?能更无耻一点吗?


相关法律规定:

1.已满18周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实施盗窃行为,用电瓶电鱼的危险性应当预见。

2.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正当方位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负民事责任。

4.我国刑法设置了“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制度,只要是合理限度内的私力救济行为,对其所导致的损害结果都免于追究刑责。



此案件中养鱼者不存在任何过错行为,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概念,完全是偷鱼者自身原因导致身亡。养鱼者不负任何责任,损害后果由小偷自行承担。


正经的八哥


“草根影像”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养鱼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一、首先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电鱼会对水下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一旦被电击中,鱼儿无论大小,几乎没有生存的可能。体量较大的鱼,在遭遇轻微的电击之后,可能会侥幸存活下来,但也会丧失失育能力;在高压的电流之下,水下会瞬间缺氧,造成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窒息死亡,造成水下寸草不生的现象;除此之外,电鱼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电鱼者本身可能被电击中,造成自己触电身亡的现象。

二、电鱼最高可判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直至死刑!所以,奉劝各位经常电鱼的人士,从今以后改邪归正,不再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

三、养鱼者不需要承担责任。首先偷偷电人家的鱼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未被电死的话,养鱼者可以追究电鱼人的责任;其实养鱼者并未给也不会给电鱼者提供电鱼工具,电鱼者的行为与养鱼人无任何关系;再次,养鱼人对电鱼者从事的违法行为并不知情。从以上三个方面来分析,养鱼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就如同窃贼盗窃高压电线,结果被高压电死了,供电部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道理是一样的。

四、死者家属不应上门追责。由于养鱼者没有任何过错,如果电鱼人被自己电死了的话,死者家属不应上门追责。况且你偷人家的鱼,本身就是一种不耻行为,家人往往会自知理亏,默默回家办丧事。如果到养鱼人家中闹事的话,只能自取其辱,不仅落不到好处,还会让街坊邻居更加看不起。

五、长期电鱼会造报应。常言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草根影像”所在的乡村,有一位村民经常到村边的小河内电鱼谋利,周边群众非常讨厌他这种电鱼行为,但由于都是邻居也都不好意思责备。有一天,该男子再次驾驶小船,带上装备到河中电鱼,结果在电鱼的时候,自己莫名其妙掉入水中,自己把自己电死了。同村的人都说是他长期电鱼,而遭到了报应,是水下的龙王爷看不下去了,把他拉下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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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像


小北有话说:电鱼本就是有极具危险性的行为,偷电别人的鱼更是属于偷盗行为。如果养鱼者是合法合规的养鱼,偷鱼者不小心触电身亡,责任就在于自身。

偷偷电别人家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养鱼者需要负责吗?

小北个人观点:我认为养鱼者不需要对偷电鱼者的死亡负责。



首先,如果养鱼者是合法合规的养鱼。在没有经过养鱼者的许可,私自去偷电别人家的鱼那就属于偷盗行为。自己不小心触电身亡那就不管人家的事。

打个比方,比如小偷翻墙偷盗,在偷盗翻墙时不小心摔死了。难道被盗者,还要对小偷的死负责吗?

那肯定不用,如果被盗者还要对偷窃者自己不小心的死亡负责,那么公道何在?



其次,电鱼者自己不安好心非法电鱼。我本人亲眼见过电鱼设备。一般都是那种身背高电压的电箱,导电线绑在捕鱼设备上直接伸入水中电鱼组成。这种设备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水本来就导电再加上这种设备那更是险中加险,电鱼者不幸被电身亡。但是这和养鱼者有什么关系,人家可是受害者。我还认为,如果对养鱼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不管电鱼者有没有出意外,养鱼者不但没责任,死者家属还应当对养鱼者一定补偿。

最后,国家是不允许发生电鱼行为的。因为电鱼不管大鱼还是鱼苗都会受到极大伤害,对鱼属于赶尽杀绝的行为,容易破坏生态平衡。

国家明令禁止电鱼行为,是对电鱼者的人生安全考虑。电鱼者的电鱼设备对自身安全有严重威胁。



既然,电鱼者不顾国家的明文禁令。自己非要去偷电人家的鱼,那么就算不出意外也是违法。说句不好听的自己非要犯错,别人可没有义务为你的错误后果买单。

小北结束语:别做,危险、违法乱纪之事。害人终害己,为了区区几条鱼丢了宝贵的生命明显是得不偿失,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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