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事業和企業退休標準是否相同?有什麼依據?

地之北1


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標準是否相同?這是一個比較熱門的話題,現就根據我的經驗和大家做個一個簡單的分享。

第一,事業單位納入社保體系時間短,退休養老金按照四種種辦法計發。

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參加社保繳費體系是從2014年10月開始的,2015年1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即國發(2015)2號文件,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目標任務、待遇領取條件等進行了規範,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算退休養老金的主要政策依據。

按該照文件精神,其養老金計發辦法分為四種情況。

決定實施前退休的人員。按照原國家規定的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決定實施後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髮放辦法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養老保險繳費累計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除了計發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要按照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的人員。按照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的相同之處。

一是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決定實施後退休的人員,都有過渡性養老金。事業單位人員如果是2015年之前參加工作,養老保險繳費(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企業單位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養老保險繳費(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時,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都有過渡性養老金。但是由於企業退休人員1996年之前的社會平均工資和繳費工資與2015年之前的社平工資和繳費工資的差距是非常巨大的,其過渡性養老金要遠遠低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退休金的計算方式相同。事業單位2015年參加工作的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和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的人員,辦理退休後,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一樣的,都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第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依然存在較大差異。

一是基礎養老金的差異。雖然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人員繳費比例都一樣,都是用人單位繳納16%,個人繳納8%,但是由於事業單位是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來繳納,職工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來繳納,由於事業單位職工本人實際工資普遍比企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高,所以每月繳納的實際金額也就比較高。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為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事業單位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遠遠高於企業職工,導致基礎工資差距非常大。

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差異。由於事業單位繳費基數、繳費指數都比較高,導致在相同繳費年限的情況下,事業單位職工的個人賬戶也是遠遠高於企業單位職工個人賬戶的資金總額,同樣按照60歲來辦理退休,事業單位職工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要遠遠高於企業單位職工。

三是職業年金。由於事業單位職工從204年10月開始,在繳納養老保險的同時,即開始繳納了職業年金,職業年金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為4%,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作為企業職工,即沒有職業年金,也沒有企業年金,這部分的差異也是非常大的。企業單位如果有企業年金的單位,那差距可以大幅縮小,但是有企業年金的單位畢竟是極少數。

綜上所述,由於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都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要求,按月繳納養老保險,全部按照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但是由於繳費基數、繳費指數、職業年金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別,所以最終的養老金差別也是非常巨大的。


幫兄愛唱歌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雙軌制,一直被大家詬病了很久。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一般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要高出1到2倍。

但是說來也奇怪,國家已經實現養老保險並軌了,為什麼差距還那麼大呢?

從2014年10月開始,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開始參加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待遇新辦法是按照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辦法來進行的。

雖然說國家還有十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老辦法、新辦法比較退休待遇,但多數情況下還是新辦法退休待遇高,所以要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但是計算結果仍然是事業單位退休待遇,比企業高出一倍以上。一種待遇計算方式為什麼會算出兩種結果呢?

首先,就是我們的繳費指數了。繳費指數等於當年的本人繳費基數比當年的社會平均繳費基數。

機關事業單位都是按照本人的應發工資扣除國家規定的不屬於繳費基數範圍的補貼津貼後,來交納社保的。繳費基數的範圍一般在60%到300%的社平繳費基數之間。

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一般工資待遇比較低,大家會按照低於百分之百,甚至60%的基數交納社保。而且還有一些違法單位,即使高工資已按照60%交社保。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高一些,國家也按照法律規定交納社保。多數情況下,繳費指數會非常高,副高級職稱的教師的繳費指數能達到1.5到1.7。

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就能夠相差50%以上了。

第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

實際上視同繳費指數,都是由省級部門統一制發的標準,按照退休時的職務職稱級別來確定的。視同繳費指數,一般跟實際繳費指數差不多。

另一個就是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時間了。過渡性養老金一般是針對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間進行計算。事業單位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間是2014年10月之前。而企業退休人員,計算時間一般是1996年之前。相差18年。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指數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而且還有特別保障作用。而企業退休人員多交的18年個人賬戶養老金,由於過去經濟增長的相對貶值,拿不了多少錢。

所以,這一部分退休金待遇也非常大。待遇差距可能在40%到50%的社會平均工資之間。幾乎相當於70%到80%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了。

第三,還有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相當於另一份個人賬戶養老金,你說企業也有企業年金,但是是企業主動建立,絕大多數退休人員是享受不到的。

第四,退休後還有一部分改革性補貼並沒有被取消。一些地區的住房補貼等待遇,每月也有八九百,甚至上千元。

不過畢竟各地的經濟情況千差萬別,總體來看,事業單位跟企業退休人員相同工齡條件下對比退休待遇差距1到2倍是非常常見的。

畢竟各地的養老金計算都是有法律法規規定,這一點是不會出錯的。因此,如果我們羨慕機關事業單位的高退休待遇,建議還是好好學習,努力通過公開招考,考取相應編制,然後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休,就可以享受相應待遇了。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還是很難做到的。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目前來講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標準的計算方式還沒有完全跟企業單位的退休方式相同,因為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份開始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那麼在2014年10月份以後到2024年10月份之前這10年之內,有10年的一個過渡期限,那麼在過渡期之內,有老辦法計算事業單位退休金的標準,也有新辦法計算退休金的標準,所以說並沒有完全的統一。

但是過了2024年10月份以後,所有的事業單位人員在計算退休金的時候都採用新辦法,也就是說都採用和現在企業單位職工計算養老金的方式完全相同的模式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所以說從那個時候開始可以說計算方式是完全相同的,但是計算方式完全相同,不是說明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退休金會一樣,只是說計算方式相同,實際上事業單位的退休金標準遠遠還是要超過企業單位。

因為事業單位的參保基數相對是比較高的,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事業單位人員都購買了職業年金,所以說兩者相加基本上事業單位人員也可以獲得一個較高的退休金待遇,那麼反之我們的企業單位人員,一方面參保的繳費指數比較低,另一方面參保企業年金的並沒有特別多,所以說導致我們企業方面的退休金並不是很高的一個原因。


社保小達人







一:2014年以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隱險個人不用交費,是由國家財政統一為個人交費;交費是按個人檔案工資的100%交費;交費的檔次是按中、高檔次交納費用;

企業交費:共交納28%,企業(單位)交納20%、進入社會統籌資金帳戶,個人交納8%、進入個人社保帳戶;交費比倒、按本地上企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計算;交費檔次、是根據企業效益好壞、由企業自定,大都是按低檔次交納,效益好的大型國企交納的檔次屬中等檔次;

二:2014年開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與企業並軌,個人開始按企業的標準交納“五險一金”,國家財政不在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納“五險一金”;實現了制度上的公平、公正與平等;

三:2024年以前,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退休養老保險的待遇;

①:退休金是按本人檔案工資的100%計算;他們在職時、工資是企業人員的2倍左右;

②:由於事業單位是由國家財政全額的比例交納“五險一金”,因此、他們個人帳戶上的資金高於企業人員150%左右,

企業人員:

③:1>:退休時計算養老金、是按本地上年度企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一60%計算;

2〉:由於企業交納的20%社保費用打入社會保險統籌資金帳戶內、不在職工個人帳戶上,退休時企業職工個人帳戶上的錢很少,計算退休金所佔的份額就很少,退休金自然就很少;

三:2024年以後:

機關、事業與企業人員“五險一金”的交費制度同等,退休金的計算方法同等;所不同的就是你個人的工資高低差別、是個人交納社保費用檔次的高低不同,關健是企業的效益好壞與個人的收入水平、決定你退休時的退休金的高低!


海海147035523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科教文衛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企業單位是指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

就目前來講,事業單位退休標準與企業單位相比,差距還是比較大的。但國家正在努力消除這種差距。2014年10月1日推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使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並軌就是從根本上縮小差距的重要舉措。

一是繳費基數的不同。自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標準與企業單位一樣,都是28%,單位繳20%,個人繳8%。然而,僅管繳費標準相同,可是繳費基數卻不相同。事業單位無論是單位繳納部分,還是個人繳納部分,都是自己工資總額的100%,這樣進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錢都是100%的足額。而企業員工就不同了,只要企業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可達到100%足額繳費,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不要說達不到足額,一般都是按最低檔次來繳納。由於繳費基數的不相同,儘管繳費標準是相同的,最終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都會企業職工高出很多。

二是個人賬戶儲存額不相同。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養老金的高低由退休時的社平工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繳費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等因素來決定,即使繳費年限相同,因為繳費基數、繳費工資不相同,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肯定不相同,所以退休時計算的養老金待遇肯定不相同。

三是事業單位退休工資由本人繳費年限、退休、退職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特別是比企業人員企業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退休時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現在正處於事業單位中人10年過渡期,計算養老金仍然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資標準計算,主要是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按國家規定的比例計發的,也是我們說的事業單位中人的預發養老金。不過2018年下半年中人正式養老金應該可以補發和兌現。到時候中人正式養老金由於繳費基數、繳費工資等比企業高,養老金肯定要比企業人員更多。

四是企業年金和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也是不同的。由於企業員工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時都沒有按照個人工資總額的100%來繳納,那麼在繳納企業年金時也不可能是100%來繳費,所以企業年金也會比事業單位人員的職業年金更低。

由此可見,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退休標準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沒有區別的。但國家正在努力釆取措施逐步消除差距。作為退休人員要有一個好心態,有一副好身體,知足常樂,快樂地過好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葉公來幫忙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工資標準比較特殊,確實有部分人的退休待遇與企業員工的退休待遇略有不同。但是,2015年參加工作的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員工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是一樣的。因為,2015年國家出臺了“養老金並軌”方案,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015年國務院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明確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統一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按照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原則計發基本養老金。

但是,養老金並軌實行的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因此,是否相同具體還得看企業退休標準是與事業單位中的“老人”、“中人”,還是“新人”對比。其中企業與事業單位中的“老人”和“中人”的退休標準完全不同,而與“新人”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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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老人、新人、中人?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中的“老人”、“新人”和“中人”是如何定義的呢?區分他們很簡單,主要看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還是改革後退休。

1、老人:指2015年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並參加今後的養老金待遇調整;

2、新人:指2015年改革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

3、中人:指2015年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是目前數量最大的群體。對他們“逐步過渡”的政策,主要有兩條:

① 增加過渡性養老金: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髮給過渡性養老金。

② 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過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漸居於主體地位,體現了平穩過渡的改革方針。

企業員工的退休標準

以福建省(除廈門)的企業退休標準為例: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確定。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為:

退休年齡應以週歲為標準確定計發月數。

2、過渡性養老金。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企業和事業的退休標準對比

1、企業與事業單位中的 “老人”的退休標準對比:

二者退休標準完全不同。“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也就是繼續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中,基本退休費、生活性補貼兩項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其他項目原渠道列支。

2、企業與事業單位中的“中人”的退休標準對比:

退休標準也是截然不同。“中人”是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的退休人員,其養老金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新、老辦法計算公式分別為:

新辦法待遇月計發標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

3、企業與事業單位中的“新人”的退休標準對比:

①相同點:二者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是一樣的。

②不同點:企業職工養老退休的,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而“新人”沒有過渡性養老金這塊。

③公式相同的情況下,不同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存儲額等都會影響到核算出來的養老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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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退休標準是否相同有什麼依據?這個問題實際上在最近幾年確實是有些複雜,為什麼呢?因為企業單位的退休標準是取決於自己的累計參保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自己的退休金待遇,那麼事業單位的計算方式在最近幾年退休的人員採用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的。

也就是說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如果說採用新辦法能夠獲得一個更高的養老金待遇,那麼就採用新辦法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如果說採用老辦法能夠獲得自己高高的養老金待遇的話,那麼就要採用老辦法來計算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事業單位它在最近幾年是沒有統一的一個計算標準。

正因為這樣就推出了一個事業單位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的補償辦法。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這10年期間退休的人群都被稱之為是事業單位中人,如果說自己的退休金待遇出現了一定的差額,那麼就通過這個過渡性養老金來給予補償,所以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的計算相對是比較複雜一些的,但是到了2024年以後,那麼所有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計算將完成新辦法的計算,也就是說和現在的企業在職職工的計算辦法是一致的。


懂社保


不公不正,誰來糾正?

以吉林省為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為6500元,企業單位退休工人工資才2000元上下。倘若按照今年漲工資計算:每人增加零點五,那麼差距是顯而易見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堂而皇之的就是好幾百,而企業退休人員按比例只有百元不到!不公不正,誰來糾正?因此,企業退休人員不願讓不平等的差距在漲工資中不斷擴大化,使實際收入繼續“貶值”,因此,我們不希望漲工資,只期望著國家今後調整一下物價,給這些2000元工資不到的企業退休人員留點尊嚴。

因此,相同的依據我根本找不出來,以上均為事業於企業退休人員的不相同依據。


劉年14


我國的養老保險統籌制度是循序漸進的,上世紀計劃經濟時代,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退休後都是在單位領退休金。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退休職工退休金由企業承擔的制度已不適應改革的發展,養老制度也在發生相應的變化。

1991年國務院出臺《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從1984年算起。一些企業合同制職工從1984年開始繳納社保險統籌金。

1997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3年企業所有職工開始繳納社保統籌養老金並建立個人養老金帳戶。從此,企業退休人員在單位領取退休金制度已成為歷史。

隨著企業職工繳納統籌養老金方案的成熟和改革開放的發展,雙軌制已不適應改革的需要。2015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改革的方案》。2015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始和繳納社保統籌金,和企業一樣建立個人統籌帳戶養老金。按照合理銜接接,平穩過渡原則,設立了十年過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2024年10月1日後一個更科學,更規範,更公平的養老保險制度將展示在國人面前。


龍泉居士abc


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待遇比企業退休金待遇高沒道理,那些個養魚的,養雞養鴨的,種草種樹的,唱歌跳舞的,看門倒水的,打打針,吊吊藥水瓶的,難道比企業造飛機密導彈的,造各種機械的,造各種輕重生產生活用品的貢獻還要大嗎?簡直是本末倒置,亂了主次,除了有意造成混亂和分裂,又當作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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