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国投战略[2019]356号),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总股本20%,对应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5919.6000万股的股票的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65

关于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611004559),有效期三年。期间公司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19年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请材料,并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已经公示的北京市2019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公司预计2019年度不再享有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对公司2019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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