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便民利企!各类“奇葩证明”年底前全部取消

请证明你妈是你妈!

想好好找份工作,

却要开“品行端正”证明!

老人欲领异地社保

被要求证明自己活着!

便民利企!各类“奇葩证明”年底前全部取消

以后,这些情况,

不再有了!

国务院连出硬招,

让群众和企业更便利!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证明“自己是自己”,

“你妈是你妈”,

便民利企!各类“奇葩证明”年底前全部取消

那些繁琐、“奇葩”证明,

让群众烦心,企业烦恼。

不能再这样了!

国办发文,今年要清理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国务院出硬招了!

便民利企!各类“奇葩证明”年底前全部取消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现有证照可以证明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确需保留的,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

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

还定出时间表:

各部门设定的事项,能直接取消的,立即停止执行

暂时有困难的,2018年年底前取消

便民利企!各类“奇葩证明”年底前全部取消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事项,各部门本着尽可能取消的原则逐项提出建议,2018年9月前报司法部。

各地也要行动起来,清理本地区的证明事项。

政府部门和行业内部系统进行核查,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和重复证明!

便民利企!各类“奇葩证明”年底前全部取消

嗯,减证!

就是为了便民利企!

延伸阅读(上下滑动阅读)

18种证明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

公安部2015年就公布了18种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的证明,其中诸如“个人身份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生存与死亡证明”等。但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还会遇到要求开这些证明的情况,这些证明究竟在哪开?今天,小编告诉你!

1.身份证号码升位

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

咋办: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姓名写错

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

咋办: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身份证丢失

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对于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市(县、区)局都有身份证办证中心,到那里不但能补办,还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4.身份证就代表身份

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咋办:身份证和户口簿本身就能代表公民身份,可以直接使用。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

开生存(健在)及死亡证明的,应该找卫生防疫部门。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丢失后立即补办,或者办理临时身份证,即不需要开身份证丢失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12.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

咋办: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3.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公安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向保险公司报警,请求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到场。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对个人不予出具。

咋办: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所以单位需要此证明的,事先请让单位开介绍信,免得折腾两次。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对于证件、印章丢失的,报过案的,派出所只给开报案登记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由组织出面。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出具现实表现的证明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是一种歧视,是违法的。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南方法治报

审核 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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