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案例教學」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會計分錄

「案例教學」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會計分錄

根據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 按月(季)預繳(一般是分季度預繳) 年終彙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稅額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彙算清繳,全年應交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正數是應補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4.繳納年度彙算清應繳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潤

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年度彙算清繳,如果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於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重新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9.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案例教學」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會計分錄

10.免稅企業也要做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另外;對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

如果上年度年終結賬後,於本年度發現上年度所得稅計算有誤,應通過損益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會計處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反映企業以前年度多計收益、少計費用而調整的本年度損益數額;貸方發生額反映企業以前年度少計收益、多計費用而需調整的本年度損益數額。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應提未提的扣除項目,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後發現的,不得轉移以後年度補釦。但多計多提費用和支出,應予以調整。

企業發現上年度多計多提費用、少計收益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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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XX公司為生產企業,是甲企業的全資子公司,XX公司2009年2月委託某稅務師事務所對其2008年度所得稅納稅情況進行審查。

經審查發現,該企業2008年度共實現會計利潤20萬元,已按20%的稅率預繳4萬元。

在審查中發現如下業務:

審查“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貸方發生額。

1月1日,該企業與購買方簽訂分期收款銷售A設備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的收款總金額為80萬元,分4年於每年底等額收取。

按會計準則規定,以商品現值確認收入70萬元。

結合“主營業務成本”明細賬,借方發生額中反映1月1日分期收款銷售A設備一套結轉設備成本50萬元。

進一步審查“財務費用”明細賬,貸方發生額中反映12月31日結轉當年1月1日分期收款銷售A設備未實現融資收益2.5萬元。

審查“銷售費用”明細賬。

5月2日,預提本年度銷售B產品的保修費用21萬元。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為3年。

審查“財務費用”明細賬。

12月31日支付給關聯方甲企業500萬元債券2008年度利息50萬元。

甲企業在鴻興公司的股本為100萬元,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7%。

審查“投資收益”科目。

2008年10月21日,從境內上市公司乙企業分得股息20萬元,該10000股股票是XX公司2008年3月10日購買的,購買價格為每股5元,2008年10月21日當天的收盤價為7.2元。

11月10日,XX公司將乙企業的股票拋售,取得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後為8萬元,存入銀行。

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80000

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00

投資收益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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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明細賬。

2008年6月30日,企業盤盈固定資產一臺,重置完全價值100萬元,七成新。

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 100

貸:累計折舊 3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0

審查“在建工程”明細賬。

2008年6月25日,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B產品一批,成本價80萬元,同類貨物的售價100萬元。

該產品的增值稅率為17%。

會計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97

貸:庫存商品——B產品 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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