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保險不是避債嗎?法院為什麼可以凍結老賴黃淑芬的保單資產?

保險不是避債嗎?法院為什麼可以凍結老賴黃淑芬的保單資產?

前段時間,“黃淑芬教科書式耍賴”的視頻,引發全民熱議,在輿論的壓力下,法院強制執行凍結了黃淑芬名下的佣金賬戶及其購買的保單,將其個人列位全國失信名單。

對於事件本身,小編不做解讀評價,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保險一直是被很多業務員的宣揚可以避稅避債,為啥法院可以執行凍結黃淑芬名下的保單?今天打算科普保險避債的問題。

保險不是避債嗎?法院為什麼可以凍結老賴黃淑芬的保單資產?

1.如果黃淑芬名下購買的理財型人壽保險,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理財型人壽保險指依照保險條款可以獲得生存金,保單現金紅利的,譬如分紅險,萬能險,投連險等。當然有部分保險公司會對理財型保險設計附加賬戶,讓生存金和紅利進入附加賬戶,同時讓附加賬戶具備保險賠款功能,將受益人設為下一代,可以達到避債的效果,但並不絕對,如果理財屬性很強,也是可以法院強制執行的。

保險不是避債嗎?法院為什麼可以凍結老賴黃淑芬的保單資產?

2.而對於健康保障型人壽保險,如果之前的購買保險是合法收入,且是人身責任賠款,法院是不能強制凍結的

根據相關《保險法》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非常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獲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能限制被

保險人或收益人獲得保險金的權力。任何單位當然包括法院,所以法院不得查封凍結其保障型人壽保單。

所以,法院凍結老賴黃淑芬的保單資產,應該是具備理財屬性的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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