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女孩被害一案,滴滴公司發表致歉並主動賠償人身傷亡賠償的3倍,你怎麼看?

大話法律


事件發生後兩天,滴滴道歉加三倍賠償不可謂不積極,然而一個花季少女已經花隕惡人之手,三倍賠償不多,十倍也不多,滴滴方面的責任也很大。

借方便人們出行的宣傳,藉助出租車與其他交通工具的空當,滴滴大力發展順風車和專車,然而畢竟是生意人經濟利益至上,審核不力的順風車,湧入了很多心地不純的妖魔鬼怪。順風車開不了我還去幹別的事,出租車幹不成飯碗沒了,這是滴滴和出租車司機的區別,也是太多滴滴司機肆無忌憚的原因,進出太容易。

所以我們不妨讓滴滴司機加考一個行業從業證,加入准入準出條件,完善考核制度,強制加裝車內攝像頭,乘客上車系統自動開啟等等。

不是一個關閉滴滴就能解決的事,希望滴滴管理更完善,希望此類事情不再發生



攝影師井中月


滴滴:你只管殺人,我負責道歉


1.

滴滴又出事了,出事的依然是順風車。

8月24日下午1點左右,溫州20歲的女孩小趙,從樂清虹橋鎮出發去永嘉,打了一輛順風車,立刻發現司機不太正常,一直開往荒無人煙的地方;下午2點,小趙向朋友發出“救命”的消息後失聯。

8月25日上午,樂清警方將司機抓獲,司機承認將小趙先奸後殺、拋屍荒野。

小趙遇見危險的時候,她自己,包括她的親友,都在想辦法救她;而作為平臺方的滴滴在幹什麼?

小趙朋友接到求救,立刻聯繫滴滴。滴滴客服回覆一個小時之後給答覆,直到兩個小時之後,輕描淡寫來一句:已和司機聯繫,司機表示小趙沒有上他的車。

兇手在施害的時候,會告訴你:我™在殺人嗎?!這就是滴滴的處理方法?

在小趙朋友反覆要求滴滴提供司機聯繫方式和車牌號的時候,滴滴以“涉嫌洩露用戶隱私信息,無法提供”為理由一直拖延,最後滴滴讓她:請警察來找我們。

到晚上8點,“優先加急處理”的滴滴終於把司機信息提供給警方,但小趙早已經被害。

即使滴滴說的“保護用戶隱私”可以理解,因為畢竟滴滴每天都會接到大量想獲取乘客或司機個人信息的來電,無法辨認來電者的身份以及目的,那麼,如果這個司機有前科,並且已經有受害者投訴到滴滴了呢?

同樣是樂清的林女士,在小趙被害前一天,也曾乘坐該嫌疑人的順風車。

當時嫌疑人也是將她帶到偏僻處想圖謀不軌,幸好林女士及時要求下車,下車後嫌疑犯繼續尾隨,林女士大聲恐嚇,同時路上剛好有幾輛車經過,這才僥倖逃脫。

在看見小趙被害的新聞後,林女士反而顯得相當自責,她恨自己沒有報警,而是選擇相信滴滴,向滴滴投訴。

她向滴滴投訴的結果是:滴滴沒有鳥她,完全沒有當回事,更談不上對司機進行任何處理。

滴滴對於平臺上的司機似乎沒有任何約束能力,是不想管,還是沒能力管?

當消費者把信任交給你的時候,你只看到利益,什麼投訴,什麼安全?憑我壟斷中國的事實,以及我的公關能力,出了事又能把我怎麼樣?賠個錢不就得了,賠她千百萬的,對我滴滴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風頭一過,你還不是要照樣用我的車。

絕對的壟斷,造就絕對的漠視。

滴滴一如既往地道歉,道歉的套路還是那麼“真誠”:我們錯了,我們賠錢。隻字未提該嫌疑人前一天被人投訴,而滴滴從未處理的過錯。

滴滴公關部大概還會沾沾自喜,我們的公關多牛逼,避重就輕甩鍋,總會有人信的;是的,果真有一批自媒體人,“義正言辭”去罵警察了。

2.

滴滴一開始推出網約車的目的就不單純。

在大陸比較奇怪的是,但凡是個互聯網平臺,總有一個社交夢,是的,順風車,一開始是按社交軟件的思路開發的。

一個打車軟件,遵循著社交軟件的套路,這就跟太監談生殖一樣,無稽之談,可滴滴就是這麼做了。

滴滴司機端的司機們,不僅可以看到乘客的頭像,還可以看到他們的個人信息,並且最噁心的是,司機可以給乘客貼標籤,於是一大堆“膚白貌美、胸大腿長”的評價貼滿了滴滴司機端……

所以,有些女孩子,當她下載滴滴的那一刻,當她打車的那一刻,前面等待她的就是一匹惡狼。

一個打車軟件,你安的什麼心?你覺得自己很有創意嗎?中國從來不缺把歪心思當創意的公司,更不缺打著光鮮旗號,淨幹骯髒交易的公司。

從你們的營銷廣告已經看出你們的居心,怎麼洗白,也洗不掉曾經的宣傳廣告等證據。

在5月份空姐被害之後,滴滴下架了所有關於性暗示的宣傳廣告以及個性化美女標籤等,不準司機查看乘客頭像,對外說:我們真的很努力了。

但是惡可能會暫時隱藏,終究存在,更不會因為眾人的討伐而消逝:在5月風口一過,很多用戶已經反饋,滴滴已經將乘客的個人信息默認打開;而今天,又全部關閉了。

添加一個可有可無的開關,是不是就是為了出事甩鍋:我們已經貼心地為乘客安上了開關,不想被看個人信息的,可以關閉,你不關閉,不能怪我們啊。

哪個乘客用打車軟件,會跑去找個人隱私開關?你好好做你的出行不好嗎?都說資本都是帶著鮮血的,你最極致,非要讓自己的商業利益沾上鮮活的生命,才有快感嗎?賺活人的錢,不夠痛快是嗎?

“滴滴一下,美好出行”不覺是是打臉嗎?連命都不能保證,哪裡美好?

3.

為什麼出事的又是順風車,而不是快車、專享車?

首先,按照法律定義,順風車不屬於網約車範疇,不受網約車監管條例管轄,被認定為“私人小汽車合乘”。對於會鑽空子得滴滴,這個定義,真是給了滴滴作惡的底氣。

也就是說,順風車的車主審核,要比快車簡單得多。只要你是個車主,你只要想註冊,就能註冊,哪怕是隨便租一輛,也能給你過了。

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的惡,只要誘惑足夠大。對於很多遊手好閒的人來說,0門檻成為順風車主,賺點外快,再順便做個惡討好自己,已經是不能再好的事。

所以,順風車在滴滴的縱容下,湧入了一大批妖魔鬼怪,甚至成了黑車的集中營,這對那些兢兢業業、遵紀守法的順風車主,就是個巨大的嘲諷。

順風車本身的定義也應該是,有職業的人,上下班順便帶個人,分擔一下油錢。

但滴滴肯定不這麼想,更不願意這麼想,這能成什麼氣候?為了能獲取更多的利益,不惜把順風車往約炮平臺上整。最關鍵的,順風車畢竟受監管最少,想搞點花樣也容易,如果不是出了事,保不齊現在做成什麼了。

滴滴的制度漏洞百出,但所有制度的漏洞,歸根結底,都是人性的缺失:

如果一個平臺,有一點良知,它就會不斷修復制度的漏洞;相反,如果一個平臺只有利益,沒有底線,那麼制度的漏洞就會無限放大,變成謀財害命的幫兇。


燕燕于飛兮


這則慘案人命關天,不是簡單的道歉、賠償就能洗脫滴滴公司罪責的。別說按人身傷亡的3倍賠償,就是300倍又能怎樣?永遠換不回一條青春年華的生命。

原本,這起慘案也許是可以避免的。受害女孩是於8月24日下午13點乘坐的這輛滴滴順風車,14點10分受害者的朋友收到第一條求助信息稱“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朋友便與滴滴平臺客服聯繫。14點15分女孩的另一朋友收到求助信息“救命,搶救”,隨後女孩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受害女孩的朋友一直與滴滴客服溝通,試圖獲得司機信息,以便為警方提供施救信息,沒想到的是,滴滴客服卻以“保護司機個人隱私”等為由一再拒絕提供。

通過受害人朋友與滴滴客服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出,滴滴方在面對這種緊急、救命投訴、求助時,表現的並不怎麼積極。即使涉及到乘客的生命安全問題,依然一拖再拖。也不知是類似的事件司空見慣了,還是壓根兒就沒把乘客的安危當回事,這種辦事效率及方式讓網友氣憤。

由於滴滴方的拖延、失職,求助者沒有及時得到司機的相關信息,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所以,滴滴公司在這起殺人案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滴滴方主動提出3倍賠償,也許是想爭取一個積極主動的態度,這本來也是其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然而錢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該受到的處罰一樣都少不了。這次,滴滴方很可能多少需要承擔一些連帶刑事責任。

這起事件,對出租車行業也是一個警示。提醒租車司機,要老老實實開車賺錢。不要有任何不軌思想或行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害了別人也葬送了自己。

同時,也提醒租車管理方,對於租車司機的審核要嚴格把關;對於乘客的投訴、求助要倍加重視,提高服務效率、以保障乘客安危為己任,真正做到用心為乘客服務。

大家對滴滴公司處理此次事件的方式滿意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2018年5月6日,鄭州空姐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後,滴滴也曾發表過一個聲明,大家可以與此次的聲明對照著一起看,完全是格式化的套話,比如第一句,5月份的聲明是這樣寫的,“對於鄭州順風車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我們感到萬分悲痛和內疚”,這次是這樣寫的“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趙女士遇害一事,我們感到萬分悲痛”。

除了事情,跳出來發個聲明,每次都是這種套路,“悲痛”過後就是談下一步如何整改,如何避免再發生類似事情云云。不過這次滴滴沒有這樣講,因為已經被打臉一次了,它學乖了,不說這種下次可能還會發生的事情,以免下次被人扒出來,再次打臉。

這充分說明,滴滴自身對網絡車的監管也沒有底氣,所以它不談如何監管,如何做的更好,而是提出3倍賠償的問題。這真是好笑,直接把人身安全與賠償掛鉤,好像是說我有的是錢,你們儘管放心坐車,出了事情,我會給你們賠償的。

難道人命就如此低廉,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保證,沒有哪個乘客願意付出生命的代價去獲得這3倍的賠償?生命是無價的,滴滴的這種聲明完全不能打消乘客的顧慮,結果就是大家用腳投票,來表達自己的不滿與不信任!

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滴滴的平臺卻不作為,成功放過了一個犯罪分子,讓其犯罪得逞;明明可以將兇手信息儘快提供,卻以維護隱私為理由,拖延時間,致使悲劇無可挽回!此事是緊急情況,能與平時的一般投訴相提並論嗎?

正如趙某父母在樂清殯儀館對前來道歉的滴滴人員說的那樣,“你管理不嚴格的話,就是謀財害命!”


打虎拍蠅


要說的是,在鮮活而亮麗的生命面前,多少句的道歉多少倍賠償,都是無濟於事。因為,生命已去,時間已停頓。

估值高達800億美元的滴滴出行,號稱是“一站式出行平臺”,其服務產品包括出租車、 專車、 快車、順風車、代駕及 大巴等多項業務。資本寵它,市場寵它,獨獨這麼高估值下的龐然大物,卻在運營管理上無法堵住漏洞,讓運作精細起來,讓服務質量符合高估值、高顏值。

滴滴公司的認錯、致歉及賠償之所以沒有被一致認同,主要原因還在於它的服務平臺,沒有展現出處理緊急事件的能力,甚而在網上被稱為“弱智”。

這一事件最初曝出之時,我便認為,也許又有人說這是“小概率”了,順風車還得順。還記得,上回順風車空姐遇害事件中,滴滴就承諾:運營及客服體系全面整改。不幸的是,這一次客服體系又出痛點。

我當然也認同“小概率”一說,但是這個“小概率”涉及到生命及尊嚴,就不應當被輕視。否則,乘客的信任與安全到底應當交給誰?

據說,滴滴在最新的2018年,利潤的預估可以達到10億美元,注意這是以美元為單位,而不是人民幣。在這個大基數下,即使是300萬左右的賠償它也是hold得住的。

但是,要對得住一直以來乘客們給予這一品牌的服務信任與安全信任,滴滴顯然還要有更多的作為。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要有機制與措施的創新,要堵得住安全的隱患與漏洞。

短短三個月的兩條生命,也應當讓滴滴重大警醒。對於一家立志壟斷市場的企業而言,眼睛可以眺望高空,但雙腳也還必須踏在地上。否則,順風車真的沒必要再順了,滴滴也沒必要再滴了。

溫州樂清女孩被姦殺一案,這是個過程中存有遺憾很多的事件,只能說:滴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責任不僅在於個案,還在於未來該如何有效地做。

新經濟的魅力在於它也會成熟,而不是在服務面前的永遠長不大。


波士財經


三個月前,空姐遇害案中滴滴除了致歉之外還發布了百萬懸賞徵集兇手線索。而如今,面對樂清女孩被害一案滴滴除了致歉之外又主動提出給予三倍的人身傷亡賠償。

不論是百萬懸賞也好還是三倍賠償也罷,滴滴的意圖非常明顯,就是為了表明自己是一家有能力、有擔當的企業。然而現實情況是,這種聲明根本就是在做表面文章,只是滴滴危機公關的一種形式,完全沒有任何的實質性的意義。

我們姑且不論之前發現空姐遇害案中兇手屍體的救援隊為了賞金和滴滴對簿公堂之事,就算今後滴滴真的對遇害的乘客給予了三倍的人身傷害賠償又能怎樣?三倍賠償難道就能買回逝去的無辜生命嗎?對於遇難者的家人而言,他們的悲痛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一家真正有責任的企業不會在出事後才來進行這種假惺惺地無聊表演,而是應該將危機與風險牢牢地穩控在事發之前。

就在樂清女孩遇害的前一日,曾有另外一名女乘客同樣乘坐過同一部汽車,司機也曾對其意圖不軌,但是這位女乘客的防範意識較強,機智地躲過了一劫。

在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後,這位女乘客選擇向滴滴客服投訴了涉事的司機,也就是如今的兇手。但遺憾的是,對於女乘客的投訴,滴滴客服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可以說是完全忽視了。就這樣,一個意圖對女性乘客實施不法行為的滴滴司機居然在被投訴之後還能順利接單,這是後來女孩遭遇不幸的根源所在!

事實上滴滴平臺的責任不僅僅侷限與這一點,更加令人氣憤的是在遇害女生的朋友發生異常後向滴滴客服求助時,客服居然只是將這種人命關天的突然事件當成了普通投訴進行處理。拖沓的流程、官僚的作風,凡此種種讓女孩唯一獲救的可能化為了泡影。

我們可以試想,如果滴滴平臺在發現異常之後及時與警方取得聯繫進行對接,那麼很明顯警方應該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精準的行動,這樣女孩或許還有一線生機。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時間就是生命,對此滴滴很明顯的缺乏行之有效的應對機制,這是它到目前為止所暴露出來的最大問題。

毫不誇張的說,公眾是將個人安全託付給滴滴,然而滴滴卻辜負了這份信任!最大限度的保障用戶利益,以滴滴的能力而言其實不是做不好,而是不想做!在這樣的前提下,它所謂的道歉又有幾人樂於接受?



通城丹妹


根據《人民網》今天(26日)發佈的最新消息,溫州警方通報了此次姦殺案,警方三次要求提供嫌疑人信息,兩次被拒絕,同時闢謠了網上流傳的“警方說沒有車牌號和司機電話號不予立案”的說法是不存在的。

(圖片來自題主)

也就是說,從目前現在的調查結果來看,警方不存在拖延的情況。被害人的朋友接到被害人最後的求助後,於當日的16時22分在永嘉縣報案,並表明客服稱回覆需要一小時左右。

永嘉警方隨即查詢被害人的軌跡並和平臺溝通,平臺稱安全專家會介入,需要等待。之後平臺回應被害人未上車,把訂單取消了。綜合昨天網上的消息,平臺的結論可能是因為嫌疑人保持手機暢通並向平臺撒了謊(當然還有待進一步證實)當然也可能是平臺自己工作的錯誤(可能性小一些)。民警質疑此問題,表明可以在上車後取消訂單,商量未果。永嘉警方的溝通不是很順利。

(圖片來自題主)

當日下午5點半,受害人家屬在樂清報案,當地警方立即與平臺溝通,得到了3至4小時給結果的回應。警方催促對方抓緊時間並上傳了警察證明,平臺提供了嫌疑人信息。此時距離樂清警方的初次交涉過去半小時左右,於收到身份證過去9分鐘左右。可以說樂清警方這次溝通比較順利。

從上述報道來看,真相即將水落石出,而受害者也將受到應有的補償,希望她能在天堂得以安息。平臺已經於25日發表的道歉聲明,表示了自己的態度,並認識到了錯誤,認錯態度良好,表明願意賠償類似事件規定的3倍補償。

對於案發前一天有乘客舉報嫌疑人曾試圖圖謀不軌這一情況,未能及時作出調查處理,平臺表示,無論是何種原因,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態度良好。而關於“何種原因”的細節,平沒有具體描述,當然了,這可能與內部規定有關,不方便披露。

此次事件發生後,之前空姐被謀害的案件又被拿出來讓人討論,也讓大家把安全乘車當成了重要的出行內容,女性如何在獨自出行時保證安全呢?還有女性是否最好不要去一些偏僻的路段呢?選擇更可靠的公共交通工具應該會更安全一些吧!

對於如何保證乘客的安全,相信平臺會想出辦法,我們也不過多的猜測,對此嫌疑人的舉動,他已經有點“破罐子破摔”的味道,為了自己的色心,不惜侵犯別人。他不可能不知道,他的這種行為無法隱藏,畢竟是聯網在線的工作者。

經過此次事件,希望在管理上,遇到僅僅情況儘量少一些多餘的步驟,並且能及時的篩除無事生非的騷擾電話(可能會有假警情況),警方可以密切配合,就像後來樂清警方給平臺上傳警察身份證明一樣。


大眼大世界


1.唉,鄭州空姐遇害案,溫州趙女士被姦殺案,短短3個月滴滴順風車出這樣大的事件,足以說明滴滴順風公司該嚴格整頓了!對那些文化不深、身上紋身、遭到群眾投訴的司機和有過不良社會記錄者,堅決要清理出司機隊伍。



2.滴滴公司主動賠償人身傷亡賠償的3倍,這個是應點讚的!


3.這些壞司機喪盡天良,殺了人命,判處死刑是應該的。還有些痞子司機,橫行市裡,公安應嚴於打擊。

4.當今女孩出行,應結伴而行。有的女人認為自己社會地位高,對老公時常提離婚嚇唬,易產生錯覺。這對外人不起作用。女人人小、個低、無力,工資又低,在社會上是弱勢群體,要有風險防範。特別在夜間,女人更不要單獨出門。這事也給女同志提供了反思教訓!


苗萬平談情感


賠償3倍?你那3倍的賠償在侮辱全國人民的智商麼?前面空姐案才過去幾個月?整個事件中從發生過程中的所有細節已經還原出了你滴滴草芥人命的事實!你說你有責任!那麼請問,你的責任就是賠償麼?如果說當事人整個過程中反應遲緩以及他的朋友家人也有大意的情況存在,你這樣的敷衍可能還不至令人憤怒,可事發當時所有的信息反饋都是實時的啊!你這時候致歉,你這時候聲明賠償!還刻意加上3倍,你的公關你的智商真的是讓全世界的豬都笑了!

整件事情中,我們確實看到了警方反應速度之迅速,也看到了國內天字第一號的打車平臺在事發過程中哪個如機器人般冷冰冰回覆的字裡行間,可以想象這些對話回覆的過程之中,這個花季少女在遭受著什麼!滴滴的對話框裡的白底黑字,反襯出事發當晚那漆黑寂靜的罪惡!罪惡正在發生,而滴滴卻在時間過程中冰冷的敷衍,直至最後那可笑的一紙聲明!

我們這個社會怎麼了!人命關天的事情大家討論的熱度只增不減,這至少說明多數人心裡的良知還是有的,一個花季少女就這樣走了!一個畜生卻在被抓的時候還在呼呼大睡!這是什麼樣的心裡素質?前兩天的背景老色狼膽子肥到下車暴力襲擊被猥褻的女生,現在又發生跑滴滴順風車的司機見色起意,直至強姦殺害拋屍,最近這樣的負面新聞真的是令人無語了!


長安小師爺


三問滴滴

知道女孩被害心情一直沉重,再看見一些為滴滴叫屈喊冤的評論更是怒不可遏!滴滴狠冤嗎?一個個花季一樣的生命凋謝,一幕幕天不忍見的慘劇發生,滴滴,你敢說你沒有責任?!我來問你!

第一問 作為一個坐擁數百億美元的身家,一年幾十億的利潤的企業,你的盈利是誰給你的?那是全中國千千萬萬的消費者!而你做了什麼?除了建立平臺收費,你做了多少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你做了多少應急機制和預案?你又做了多少能讓消費者在你這裡消費遇到危險時可以自救的措施?沒有,你除了讓“等待”還有什麼?等什麼?等死嗎?!你可知道那個女孩在這個“等待”的時間裡經歷過什麼?你可知道那個女孩的血汗錢也是你這個百億身家的一部分!一個企業所得到的利潤和財富應該和自己所承擔的責任成正比!財富你得到了,你的責任呢?

第二問 你可能覺得很委屈,你會說:平臺下千千萬萬的司機我怎麼知道那個會突然獸性大發,那個會突然天良喪盡?呵呵,我想問你,這不是你平臺下的司機嗎?你的監管機制呢?這不是經過你考核和簽約和你有實際僱傭關係的員工嗎?你的約束能力呢?司機接的那一單你沒有收取平臺費用?你的道義呢?面對消費者生死存亡時,你束手無策,為什麼有司機刷單你卻一清二楚?要要兇手的資料時,你要保護隱私,為什麼司機搶派單時,你卻可以全程把控?千千萬萬司機的資料是一種資源,這種資源就是你壟斷性經營和跋扈型管理的支撐嗎?

第三問 你不可否認,最終造成兇手和女孩成為殺人與被殺的關係,是你在其中“牽線搭橋”,沒有你,他們可能這輩子也遇不到一起。難道你就沒有一點愧疚?難道你的愧疚就是狗屁的三倍賠償!?明明已經發了求救信號,而且明確的告知了你的客服人員,你無能為力,你束手無策,這是你的無能嗎?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很難嗎?建立從上到下,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很難嗎?建立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障消費者生命安全的聯警平臺很難嗎?!你也許會像有些評論那樣說的,你應該找警察,應該報警啊!找我幹什麼?我只是一個平臺公司,我只是一個客服。。。。說這話的你不是無能,而是無恥!

四個願望,一願死者極樂,二願生者節哀,三願殺人者償命,四願幫兇者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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