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今日關注丨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落地 電力市場化交易再提速

今日關注丨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落地 電力市場化交易再提速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核定區域電網2018—2019年輸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224號),明確了華北、華東、華中、東北、西北等五個區域電網兩部制輸電價格,該價格適用於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監管週期。

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包括電量電價和容量電價。

◎ 根據通知,區域電網輸電電量價格隨區域電網實際交易結算電量收取,由購電方承擔,華北、華東和華中電網為0.01元/千瓦時,東北和西北電網為0.02元/千瓦時。

今日關注丨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落地 電力市場化交易再提速

表1.2018-2019年各區域電網電量電價

◎ 區域電網輸電容量電價隨各省級電網終端銷售電量收取,其中包含市場化交易電量,作為上級電網分攤費用通過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回收,不再向市場交易用戶收取,2018-2019年監管週期內未納入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將向市場交易用戶單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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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018-2019年各單位容量電價輸電價格(單位:元/千瓦時)

輸配電價改革穩步推進

區域電網既承擔保障省級電網安全運行的職責,又提供輸電服務,是輸配電價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區域電網輸電價格的確定,是輸配電價改革的重要節點。預計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省級電網配電價格核定也將加速落實。

屆時,輸配電價改革將初步完成,全國電力市場將形成新的、更加合理的電價結構,這將有助於打破省間壁壘,為電力市場的買賣雙方創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促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化發展,進而推進電改向縱深發展。

另據國發能研院、綠能智庫獲悉,待電力市場機制建立後,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反映位置信號和輸電阻塞的電價機制。

利好可再生能源消納

通知還要求相關省區市發改委、物價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區域電網輸電價格改革措施落實到位,積極推進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通過區域公用網絡參與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的用戶,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送出省輸電價格、區域電網電量電價及損耗、落地省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

由於可再生能源開發區域分佈不均衡,消納問題是制約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瓶頸。隨著參與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電量越來越多,電力市場化正成為解決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納的新途徑,並將在消納電量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交易機制的逐步完善逐漸使輸送、交易通道更加順暢,能夠有效解決局部地區可再生能源消納難題,促進可再生能源在更大範圍內的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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