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佛山環保警察實現專人專職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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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環保局局長楊永泰帶隊突擊檢查被市民投訴的汙染企業。佛山市環保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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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三水區大棉湧岸邊,佛山市第五生態環境督察組成員仔細察看水質,記錄下現場調查情況,隨後形成問題清單,向區協調聯絡組交辦問題。最近,類似這樣的場景經常出現在佛山各區。

今年5月以來,佛山率先啟動市級生態環境督察,以五區黨委和政府為督察對象,開展為期3個月的督察行動。5個生態環境督察小組陸續下沉到全市五區,對各區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面體檢”,為環境問題進行“把脈問診”。

佛山市環保局局長楊永泰介紹,通過這樣的方式,許多以前沒有發現的問題能及時發現,許多以前沒有解決的問題能及時解決。“這樣的話,一方面能不斷把歷史欠賬還完,另一方面也沒有增添新賬,將使佛山的生態環境從‘負重前行’到‘輕裝快跑’。”他說。

“直接到現場”受理市民舉報投訴

5月18日,2018年佛山市生態環境督察暨環保聯動執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召開,該市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督察及環保聯動專項執法工作正式啟動。

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督察工作方案部署,此次督察共成立5個現場督察組,分別同時對五區開展督察。5月24日—25日,5個現場督察組已全面進駐五區,開展為期3個月的生態環境督察。

在禪城區,市第一生態環境督察組緊盯河涌水質,實行河涌專項督察“回頭看”。對於發現的河涌問題,督察組將把現場檢查情況反饋給禪城區,協助禪城區發現更多環境問題、落實整改。

在南海區,市第二生態環境督察組自入駐以來,通過“望、聞、問、切”的會診手段,針對南海區的環境問題,初步梳理出問題清單。據第二生態環境督察組介紹,市督察辦交辦的4個重點案件中,已跟進複核其中3個。

在順德區,針對前期群眾反映樹生橋附近的河涌黑臭情況,市第三生態環境督察組近日來到容里社區展開實地調查。

在高明區,為跟進市生態環境督察信訪交辦重點案件處理情況,第四生態環境督察組一週內對多宗重點案件進行現場複核。

在三水區,飲用水源是水汙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市第五督察組連日來對三水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工作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了位於西南青岐的水源保護區。

佛山市環保局局長楊永泰介紹,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督察是佛山回應廣大市民對生態環境迫切訴求的最直接方式。“我們的督察組下沉到每個區,督察工作的最大特點是直接到現場,直接受理廣大市民的舉報和投訴,每件舉報和投訴必須有落實、必然有回應。”他認為,這也將促使佛山的生態環境從“負重前行”到“輕裝快跑”。

根據部署,督察組還要下沉到鎮街、村居、工業區,以及具體項目的地點。通過下沉到基層,深入瞭解環保問題有沒有得到解決,深入瞭解發生這些問題的原因,為下一步“一案三查”打好基礎,既查案件,又查“保護傘”,還查干部的失職瀆職等情況。

將對環境犯罪“一案三查”

5月29日,南海區環保執法人員聯同公安幹警,在九江鎮2家傢俱製造企業現場拘留其老闆及操作工。5月30日,三水區、鎮環保、供電等部門聯合“環保警察”開展執法行動,對位於雲東海街道某農場內8家無證汙染企業的電箱予以查封。

5月31日凌晨2時,禪城區環境保護局聯合禪城公安分局“環保警察”開展錯時執法,對轄區村級工業園區進行突擊檢查。

在佛山的一系列環保執法行動中,都有“環保警察”的身影。

2014年10月,佛山在全省率先設立“環保警察”。隨後,這一支特殊的隊伍就開展了一系列打擊環境犯罪行為的執法行動,提升佛山對環境汙染行為的震懾力。

從今年開始,這一支環境犯罪偵查力量有了明顯提升。市環保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18年2月到6月初,全市經由環保警察移送的環境刑事案件已經達到31宗,即將超越去年全年38宗的記錄。在此期間,南海區、順德區所移送的環境刑事案件,已經超過上述兩區在2017年的總和。

根據5月18日佛山市生態環境督察暨環保聯動執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佛山的“環保警察”力量得到更為顯著的提升——過往,“環保警察”的隊伍一般是在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等工作下組成的,現在已經逐步開始專人、專職、專業化。根據安排,市公安局每年將安排6名以上的公安人員來專門辦環境犯罪案件,並突出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而環保聯動執法行動,也將強化紀檢監察機關、環保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配合,進一步提升對環境犯罪的發現能力和打擊能力。

此次全市督察行動,佛山將對環境犯罪“一案三查”——一查環境犯罪企業的刑事責任;二查為“環境犯罪”提供便利的廠房、物業出租方的共同犯罪責任;三查有沒有公職人員不作為、甚至為環境汙染充當“保護傘”。可以預見,“環保警察”在剷除環境違法犯罪滋生的溫床以及為環境汙染充當“保護傘”的黑典型等行動上,將有更大的震懾力。

法治建設推動

環境治理縱深發展

目前,佛山正處在推動高質量經濟發展體制機制的形成階段,生態環境的優化和倒逼將進一步推動佛山經濟走向綠色發展。為了更好利用環保這一助推器,佛山近年來在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建設上屢有創新。

2016年底,佛山市對原環境保護委員會調整升格,由市委書記、市長共同擔任主任,進一步加強黨委對環境保護的領導。將各區區委和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5個與環境保護工作緊密相關的黨委部門納入本市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體系,推動各級黨委及其部門環保責任“由虛到實”。

2017年,佛山市又在全省率先出臺了市委書記、市長環境保護督查令暫行管理辦法,建立三級環保督察令制度,著力解決重點難點環保問題。三級環保督察令制度的實施,從更高的層面統籌各級黨委、政府各組成部門,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推動問題解決。必要時,由市委書記、市長現場督查辦理進展情況,集中、徹底解決影響面大的突出環保問題。截至目前,佛山市已發佈市委書記、市長環境保護督查令3個,有力促進了環保問題重、難點環節的突破。

目前,佛山市人大已經完成《佛山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和《佛山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的立法。楊永泰透露,接下來,佛山還將進一步深化環保領域的立法工作,通過市人大的支持,儘快完成在水環境保護、固體廢物汙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通過法治推動環境治理,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抓手。”他說。

環保責任體系的落實也推動了佛山環保執法工作闊步前行。2017年佛山環境行政處罰達1.56億元。今年一季度,佛山共立案處理企業521宗,罰款金額3319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環境犯罪案件12宗。隨著環保聯動專項執法制度的實施,“一案三查”也將推動佛山法治環保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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