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農村平房著急出售,怎麼快速找到買主?

一滴淚丶忘卻一切


首先,處於農村的房產是不能有國家職能部門認定的交易行為的!目前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土地範疇,在當下的國家政策條件下,集體土地不能自由買賣,而只能通過國家徵收,進行土地出讓後成為國有土地才能取得買賣資格!而這種集體土地徵收變國有土地並不是那麼容易的,是需要國家相關部門論證有需要的才可以走這個程序!而且實施的主體也是代表國家的某級政府!



你農民要賣房,原則上可以,但你不能賣集體的土地啊!所以,在正規的交易渠道,對農民的房產交易就是關閉了的!

當然,種種跡象表明,國家層面正在醞釀農村集體土地能在專門的土地市場交易的可能性,從而就能引發農民能進行包括宅基地、承包耕地在內的合法交易!那個時候,你才能考慮真正意義上的賣房!



至於你正急於找買家賣房有可行性嗎?有還是有的,只是這種交易行為僅僅是私人合同買賣!如果是在本集體內的交易,如果交易對象沒有他處宅基地的話,最好還是到村集體備案,將來該戶能更有保障;如果是賣給集體以外的人,這個房子在集體以及頒發過證如建房證、規劃證等的名字卻不能改變,所以對買房子的人來說,僅僅是國家不會承認的合同來界定!一旦遇到徵拆類,補償還只能補給原房主!

所以,這種交易的弊端顯而易見!真正能買的,一是不缺錢的,二是急於獲得鄉下居住願景的,三是對您人品知根知底或是您找個別人信得過的做保,這才可能能讓您順利賣出!



話又說回來,農村房子對應了不少集體福利,即使自己不住了,出租都可以,沒有必要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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