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對高考改革來說,2017年是一個特殊年份。這一年,不僅是高考恢復40週年,也被稱為“新高考元年”。 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高考改革正向著這些藍圖目標探索前行。高考改革如何繼續取得突破性進展?“教育一年來”專欄今天推出第十期《高考改革 公平科學選才》,讓我們一起看看這篇報道↓↓↓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對高考改革來說,2017年是一個特殊年份。這一年,不僅是高考恢復40週年,也被稱為“新高考元年”,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考生迎來了首次新高考。

2014年9月,以國務院發佈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為標誌,中國吹響了自1977年恢復高考招生以來力度最大的一輪高考改革的號角,也勾勒出我國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新的藍圖。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河北省衡水市第二中學高三學生在進行2018年高考網上報名(新華社記者朱旭東攝)

高考改革向來“牽一髮而動全身”,此次高考制度改革是自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規模最大、涉及面最廣、難度最艱鉅的一次改革,其複雜程度可想而知。作為當年兩個全國試點地區,上海、浙江率先啟動新高考改革,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四地也於2017年加入第二批試點行列,之後改革將陸續在全國鋪開。

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高考改革正向著這些藍圖目標探索前行,中央部署的各項重大改革任務均取得突破性進展。


實行高考招生錄取新模式

2017年7月,上海市某高中學生白曉舒按新高考的“3+3”模式考取了同濟大學。根據3年前推出的高考改革總體方案,上海新高考將不再分文理科。學生除了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傳統高考科目外,還根據學生特長和興趣,從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歷史、地理、思想政治6門科目中任選3門參加“等級性考試”,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並折算成相應分數,計入高考總成績。

在“3+3”模式下,理論上上海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選擇不同的科目組合。據統計,實踐中,上海、浙江兩地超過七成的學生打破了原高考文科、理科的固定科目組合,選擇了新的科目組合,學生的興趣、特長得到更加充分的體現。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2017年高考,上海考生步入考場,參加考試。(中新社記者張亨偉攝)

為了幫助學生合理“選科”,上海不少高中設置了“生涯規劃課程”。以上海嘉定一中為例,除班主任外,還為學生安排了“職業生涯導師”。此外,該校還邀請各界專業人士到學校講課,多方位指導學生做職業規劃。

與“選科”相伴的是“走班”,高中改變了原來行政班“齊步走”的教學組織管理方式,學生生涯規劃教育逐步推進,學生自主選課、個性化學習更為普遍。回顧高中3年,白曉舒對“走班”印象深刻,多的時候一天要走“五六回”“抱著超多書奔波在走廊裡”“一下課趕緊跑去別的教室”。

高考結束後,白曉舒憑藉高考分數填報併入圍同濟大學的“綜合評價”招生,最後順利過關。同濟大學是上海“綜合評價錄取改革”的試點院校之一,要求在面試環節認真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未經面試不得錄取。

“綜合素質評價”是新高考改革“兩依據一參考”中的參考,上海、浙江均建立了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並在高校招生中參考使用,使對學生的一次性、終結性評價轉變為過程性評價。此項改革旨在改變傳統高考中的“唯分數論”傾向,用多把尺子“量”人才。

第三方專業評估顯示,中學校長、教師普遍認為,這一輪高考改革目標明確、方向正確,尤其是在促進招考公平、增加學生的選擇性、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更加公平

2017年8月,甘肅籍殘疾考生魏祥如願帶著母親走進了清華大學,開啟人生新旅程。和魏祥一樣,河北考生龐眾望也是受益於專項計劃被清華大學錄取。

據統計,2017年,教育部持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3個專項計劃,重點高校共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10萬人,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長9.3%。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2017年高考結束,幾位考生抬著同學在考點外狂歡。 (中新社記者楊華峰攝)

為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的高考錄取率,教育部繼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2017年高考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由2016年的5個百分點降至4個百分點左右。

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進一步完善。全國除西藏外的30個省份已全部出臺政策並啟動實施,2017年報名人數15萬人,較2016年增長25%。

與此同時,教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紮實推進依法治考,依法治招,群眾對高考權威性、公平性的認可和滿意度顯著提升。

嚴肅招生紀律,提出“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等,並會同有關部門全力保障高考穩定,考風考紀進一步向好,考場違規率處於歷史最低水平。

部、省、高校和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2017年公開特殊類型考生信息12萬人次。嚴厲查處了個別地方自主招生資格造假以及體育、藝術類違規招生案件,確保考試招生風清氣正。


人才選拔方式更加科學規範

已在工廠當了4年工人的劉濤怎麼也沒想到,沒摸過一天普通高中教材的他,2017年能通過“技能高考”進入高校。

隨著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大力推進,“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模式更趨完善,2017年各地分類招考計劃比例已超過50%,成為主渠道,在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之間搭建起了溝通銜接的“立交橋”。

伴隨高考綜合改革的進程,考試評價的素質教育導向也在不斷強化。教育部完成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20個學科課程標準的修訂,促進高中課程改革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效銜接。在高考命題方面,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體現“立德樹人、服務選才、引導教學”的核心功能,充分發揮命題的育人功能。與此同時,加強國家教育考試題庫建設,深化考試內容改革,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焦點回顧」高考改革一年來的變與化

2017年,江蘇高招諮詢會現場人頭攢動。(新華社發,蘇陽攝)

在人才選拔方式上,也更加科學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人數大幅減少,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全部調減到位,地方性加分項目減少到35個,減幅63%。全國具有加分資格人數逐年大幅減少,2017年比上年減少11萬人。自主招生考錄程序更加嚴格規範,選拔更加科學有效,招生人數約佔高校招生總規模的2%。

錄取方式持續改進優化,31個省份已全部實行考後填報志願,減少了考生志願填報的盲目性。高考分批次錄取,人為地把大學安排在不同批次,既製造了學校間的不平等競爭,也催生出基礎教育的“名校情結”及社會的“學歷歧視”。2017年,進一步推進減少錄取批次改革,22個省份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合併本科一、二批次。

2017年,新高考改革在上海、浙江平穩落地。如何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穩妥推進第二批改革試點,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我們充滿期待。


高考新實踐


上海:志願填報首按“院校專業組”

2017年,上海市本科批次志願填報與投檔體現三大變化,即投檔單位首次由“院校”改變為“院校專業組”,志願填報時間由高考前改為高考成績公佈後,徵求志願次數由一次改為兩次。

本科志願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設置,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本科志願,本科普通批次設置24個平行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內設4個專業志願。

“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自主設置,一所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

考生須對照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填報志願,3門選考科目中只要有一門與擬報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滿足填報該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對於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填報時無科目限制。

浙江:建立選考科目保障機制

從2017級高中學生起,浙江省學考與選考實行分卷考試,考試安排在每年1月、6月舉行。學生高一第一學期不得參加學考,高一第二學期參加學考的科目不多於3門;各科目學考須於高三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每科一次機會,不合格可繼續報考。學生高三起參加選考科目考試,相應科目學考合格方能報考該科目的選考。外語首次考試“一考兩用”,成績既用於學業水平等級又用於高考。2015級、2016級高中學生學考選考辦法保持不變。

為確保學生專業學習基礎與國家人才培養需要相適應,當某些科目選考人數少於保障數量時,以保障數量為基數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保障數量按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需求確定,其中,物理科目保障數量按高校授理學、工學學位專業2013年至2017年在浙江高考錄取的平均人數確定為6.5萬人。這是滿足省內外高校在浙江選拔培養理工類專業人才最基本的生源所需。當其他科目出現類似情況時,參照建立相關保障機制。保障機制適用於各年級段學生。


相關政策


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就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務:

一是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

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改革;

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

四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信息公開,加強制度保障,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五是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改革考試科目設置,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2014年12月,教育部印發《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等4個改革配套文件。

轉自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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