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按照宋朝制度,包拯究竟算多大的官?

北城以南694


中國曆代以來的清官名錄中,包拯無疑是名聲最大、威望最高、貪官最忌憚、老百姓最喜歡的人之一。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聲譽,這一方面當然是由於包拯自身行得正、坐得直、始終剛正不阿,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包拯心底無私,只有江山社稷和百姓冷暖,讓老百姓找到了依靠,老百姓才會如此景仰他。所以,從清譽方面來說,歷代官員無人能出其右。那麼,為老百姓做了那麼多好事的包拯,他在宋朝到底是個什麼官呢?

我們先可以查閱一下他的履歷,看他做過哪些職位的官。《宋史·包拯傳》記載說:“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裡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

包拯於宋仕宗天聖五年,也即1027年,考上了這年丁卯科進士,是年,包拯29歲。中進士後,朝廷即授官大理評事、建昌知縣。但授官後,包拯並未就任,而是以父母年老、需要照顧為由,辭不就職。後轉授和州稅監,父母捨不得他遠行,包拯便辭官歸養,一心照顧父母雙親。父母相繼去世,他又繼續守孝數年。直到景祐四年(1037),他才聽從朝廷的調遣,出任天長知縣。也就是說,包拯年近40歲,才正式出來做官。

慶曆元年(1041),包拯出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慶曆三年(1043),入京授殿中丞,遷監察御史裡行,後改任監察御史。慶曆五年(1045),包拯被任命為契丹正旦使,率團出使遼國。歸國後,授三司戶部判官。慶曆六年(1046),包拯出任京東路(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朝廷調任包拯為河北路(今河北大名)轉運使,隨即歸朝任為三司戶部副使。皇祐二年(1050),任天章閣待制、知諫院。皇祐四年(1052),遷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調任瀛州(今河北河間)知州。不久,出任揚州知州,轉廬州知州,加刑部郎中。至和二年(1055)底,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包拯被貶為兵部員外郎、池州(今安徽池州)知州。

宋仕宗嘉祐元年(1056),包拯復職為刑部郎中、江寧(今江蘇南京)知府。同年,出任權知開封府、右司郎中。嘉祐三年(1058),升任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嘉祐六年(1061年),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 隨即拜為樞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五月,包拯因病去世,享年64歲。包拯去世後,宋仁宗親去弔唁,為他輟朝一日,並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

包拯任職中,最顯赫的分別是:三司使、樞密副使,三司使總領鹽鐵、度支、戶部三事,即管理三個部事,經理國家財賦、土木工程、百官俸給的入和出,權力極大,時稱“計相”;樞密副使為樞密院副長官,也就是輔佐皇帝、執掌兵政的副長官,協助樞密使掌邊防軍政,從二品官。

但包拯真正出名,卻是在權知開封府和御史的任上。開開封知府任上,包拯坐堂一改陋習,不收紅包,大開正門,讓百姓能夠直接上前訴說冤情,不用打點,這讓案子破得又好又快,故京城有民謠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意思是打官司無錢疏通關節也不要緊,有包大人呢!“閻羅包老”成了老百姓對包拯的愛稱。

而包拯當御史,更是不怕權貴,皇帝宋仁宗寵幸的張美人希望幫她叔叔升官,宋仁宗安排他為宣徽使,包拯連續多次在朝堂上當面反對皇帝的提議,致使提議不得施行;三司使張方平利用手中的權力漁利,包拯上書彈劾,致使張方平罷官。包拯做官行事,只論是非,不論利害,只論榮辱,不論得失。老百姓喊他“包青天”,當然是情理之中的事。


帝國的臉譜


評書和戲劇中把包公給誇大了,無論從故事情節,還是職務權力上。


常說包大人是開封府尹,還稱呼包相爺。似乎有些矛盾,一個宰相怎麼兼任京城衙門負責人呢?但實際上,包公是當不了開封府尹,這個特殊職務一般空缺或僅由太子或親王兼任,而負責日常工作的叫“知開封府事”,並無級別,包拯就是這個頭銜。

宋代官制很複雜,元豐改制之前更亂。“官”只是個品秩工資等級標誌,並沒有責任和職權,具體任務要明確“差遣”。此外還有“職”,一般指昭文館、史館、集賢院和秘閣中的清要頭銜,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



按宋史記載,包拯履歷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職銜:

①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

②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③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④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⑤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⑥遷給事中,為三司使

⑦拜樞密副使。遷禮部侍郎

⑧贈禮部尚書

上述之中,“除”是授予,“權”是臨時,“知”是負責,“遷”是調動,一般為晉升,“拜”也是授予,“贈”是榮譽虛銜。

從實權上,三司使負責財政,轄鹽鐵﹑戶部﹑度支三部門,俗稱“計相”,是實權單位。而樞密院負責軍事,與中書省並稱“二府”,副使可相當於參知政事,即副相。但這兩個職務當時也是差遣,有品級的是樞密直學士,為正三品。去時候贈禮部尚書為從二品。

不要認為這些官小,宋代親王也就是一品。


幾葦渡


包拯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歷史名人,包拯生活的年代,正是北宋國力最鼎盛的仁宗時期,他一生宦海幾十年,當過的官職很多,總的來講,是多居京官,少入中樞。


包拯出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宋仁宗天仁五年(1027年),28歲的包拯考中進士,初授大理評事,此官屬大理寺屬員,官階九品,真正的九品芝麻官。大理寺,乃北宋三法司之一,大理評事“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參決疑獄。”其職能近似於當代的法官,這個官職歷史悠久,一直延續到民國才廢除。

包拯在大理評事任上不長,就被外方地方,翻閱史料我們會發現包拯的地方官履歷非常豐富:

外放第一職建昌(今江西永修)縣令,時間不長,因父母年邁,為就近照顧父母,得吏部批准,改授離廬州(今合肥)不遠的和州(今安徽和州)監稅。景佑四年(1037年)結束守喪期的包拯,出任安徽天長知縣。

四十歲前的包拯,除了極短暫在朝廷和江西任職,其履歷從未離開過安徽老家,而且當的都是七品的知縣或監稅。

慶曆元年(1041年),出任端州知府,端州就是今天廣東的肇慶,盛產文房四寶中的端硯。

慶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此官從五品,為殿中省屬官。後經監察御史王拱辰舉薦,出任監察御史,品秩雖然只是從七品,但權限卻很大,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

慶曆六年(1046年)六月離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這是五品外官,為主管運輸事務的地方官。慶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一年後,調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轉運使。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被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位在學士、直學士之下,屬於五品的輔官(待制,等待誥命之意)。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出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次年,轉任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安撫使。乃大臣代表中樞巡視經過戰爭或受災地區,稱安撫使,一般由知府知州兼任。任期不長,又因喪子出任揚州、廬州知府,加刑部郎中。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出知池州(今安徽池州),嘉祐元年(1056年),任刑部郎中,知江寧府。這一年的十二月,詔回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權知即代行之意,非正職。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諫議大夫(從四品)、權任御史中丞(正四品)。

嘉祐六年(1061年),任給事中,三司使,皆為四品官,四日後,升任樞密副使,官秩正二品,這是包拯為官幾十年來當過的最大的官。樞密院,為北宋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行政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利與宰相相當,包拯樞密副使的官職等同於副宰相。不久,調任禮部侍郎(正三品),固辭不受,仍居樞密副使。

包拯為官幾十年,地方、中樞的履歷都非常豐富。但他一生,任開封府尹的時間只有不到三年時間,而且還是權知開封府,屬於代行,不是正式任職。他晚年做到了樞密副使(正二品)這樣的高官,也算是幾十年來朝廷對他為官兢兢業業、認認真真的肯定。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病死於樞密副使任上,終年六十四歲,宋仁宗親臨弔唁,併為其輟朝一日,追封禮部尚書(正二品),諡號“孝肅”,肯定了包拯清廉為官的一生。


大國布衣


震驚!“唾濺帝面”的包拯最高官階才是3品,後世百姓直稱內行!

宋朝官體系:官、職、差遣的區別

要弄懂,包拯的官階,首先得弄清楚宋朝的官、職、差遣三者有什麼區別。

我就以通俗的大白話來簡單略述一下這三者的區別,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後面要講的包拯的官位。

先看一下包拯臨退前最終的官位:

嘉祐六年(1061年)閏八月,任包拯為:

本官:禮部侍郎(正四品下)

職名:樞密直學士

差遣:樞密副使

包拯辭而不受。

1、本官:本官通俗的講就是現在的官階,就是今天的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在宋朝本官(官階)決定了朝廷發放的俸祿,穿什麼樣的朝服;

2、職名:有殿學士、諸閣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三館秘閣官等稱謂,更像是一種榮譽稱號,基本實權,也就是在逢年過節能夠獲得朝廷發放的賞賜,職名作為本官的附屬會有額外的“俸祿和賞賜”;

3、差遣:差遣屬於臨時委任的職務名,通常帶有“判”、“知”、“勾當”、“管勾”、“權”、“直”、“提舉”、“提轄”、“籤書”、“監”等,不要小看這個“臨時官”,差遣才是宋朝官員正兒八經手中握著的權利,也是官員日常的正式工作。

而包拯就曾作為監和州稅、知端州、知揚州、知瀘州、監察御史裡行、三司戶部判官、權知開封府(非開封府尹,是開封知府)、權御史中丞、理檢使權、三司使,這些都是包拯正兒八經做過的官。

而宋朝的“官+職+差遣”的方式加強了中央集權,官員之間互相制衡,避免官員手握實權,黨同伐異。

在今天,正部級的官員如果臨時安排到地方鍛鍊,至少是省長級別的,而不會是市長級別的,這樣的制度相比宋朝官體系,就不如宋朝靈活。

在《康熙王朝》中康熙視察長城讓張廷玉去做地方懷柔知縣(九品),並升官五品(原來是6品侍讀),還說了一番意味深長的話:

告知大清一千八百個縣衙門,叫縣官們都知道,知縣乃朝廷基礎、朕之手足。誰幹好了知縣,朕五品、四品、三品都捨得給,朕多麼希望能出一個一品的好知縣!

在清朝5品官行9品官的知縣是不合法制,但是在宋朝根本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同樣的例子比比皆是,當然也不會真的出現三品官去做知縣這樣大材小用的誇張事。因為“官階”和“差遣”是完全隔離的兩個不同的事物,這就靈活多了。

包拯死後被追封為禮部尚書(正三品)

為什麼說包拯最高官階做到三品,其實包拯在生前連4品都沒做到,最終官位是給事中(正五品上),差遣樞密副使,而之前提到的禮部侍郎(正四品下),包拯力辭不受。

而包拯死後被追封為禮部尚書,這就是正三品的官階了,只不過是死後榮譽,生前就是五品官。但是因為包拯的差遣都比較生猛,才會出現“唾濺帝面”的情況。

有趣的是,包拯的官員生涯中有一次是從“五品官”的殿中丞升為“八品官”的監察御史,五品到八品,竟然是升遷,而不是貶官。這是因為宋神宗改革官制之前,北宋前中期的職事官有很多事沿用唐制,其地位由多重混合因素綜合決定,非品級一個指標決定,所以就顯得尤其混亂。

包拯僅“權知開封府”一年多一點,為何名氣這麼大?

《包青天》中歌雲“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辯忠奸;江湖豪傑來相助,王朝和馬漢在身邊”,但實際上包拯僅任開封知府(非開封府尹,開封府尹一般是太子)一年多一點,所處理的案件也極為有限,那為什麼在百姓口中會廣為傳頌呢?


實際上包拯雖然在地方上建樹不多,並非影視劇中的“斷案如神”的縣官,包拯最重要的是鐵面無私、不畏權貴的官性深為百姓所敬佩,即使是“唾濺帝面”也要據理力爭,若不是宋仁宗是千古第一仁帝,換其他奇葩的皇帝,估計包拯早已被貶的遠離朝廷中心了。


史味人生


按照宋朝的官品制度,其實,這種制度,從戰國末年就形成了,最小的官是從九官,然後最大的官是正一品。

包拯是正六品,知府,就是開封府府尹。這是他最大的官職,而大於這個的,都是虛職。這從包拯穿的官服就能看得出來,他就是正六品的官,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市長,但不同的是,人家是首都城市的市長。

當然,你不可能按現在的直轄市,說跟省長一樣大。古代確實是沒有的。實職,就是市長,就是開封府發生的一切吏治,就是人家包拯管。

歷史上的包拯,確實剛正不阿,但很多案子,卻是後人編撰的,像鍘美案、鞭打龍袍案、狸貓換太子等等,我們看的電視劇《包青天》中的絕大多數案子,其實歷史上是不存在的。

跟皇帝扯上關係的案子,更是子無虛有。包拯確實是包青天,是好官;但沒那麼神,也沒那麼可怕。

只是後世百姓,希望有這樣一個包青天在心中,於是,包拯就越來越神了。


董江波


按照現在說法,包拯是一個官至國副級的幹部,其名聲最盛的時候應該只是一個正部級的幹部——開封府尹,相當於今天的北京市委書記,權力還是不小的。

據史書記載,包拯的官職歷任監察御史、轉運使、三司副使、龍圖閣直學士,最著名的就是其做過御史中丞與開封府尹,其最後的官職是三司史和樞密院副使。相當於先後做過中紀委巡視組組長、省國稅局局長、財政部副部長、中央委員、中紀委副書記、北京市委書記等職務,最後官至財政部部長和中央軍委副主席,也算是位極人臣了。

但包拯能有這麼高的歷史地位,很大程度上是被民間塑造的。因為包拯是親民官,又為民請命,所以被老百姓所傳頌。然而在官方史書上,包拯所發揮的作用,遠遠比不上王安石、司馬光、范仲淹、富弼、韓琦、狄青等名臣,正是因為他遇到一個好主子——宋仁宗,又深得民心,所以稱為歷史上“青天”的化身,就跟海瑞有點像。


青年史學家


嚴格地來講,包拯的開封府尹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兼北京市高院(法院)院長。歷史上他當過樞密副使與參知政事,這個相當於國防部副部長、國務院副總理。綜合這些,包拯當過最大的官(參知政事)相當於現在的副國級(政治局委員兼國務院副總理)。


梁思偉1



吾才是傻瓜


包龍圖老家合肥,在北宋當的官,當時皇帝是北宋第四代,宋仁宗趙禎

和狄青,歐陽修,夏竦,韓琦,范仲淹等老狐狸都是同僚

1027年,考中進士後,因為朝廷給的官離家太遠,沒法盡孝,也就沒去上任,一直到1037年,父母去世之後,才正式開始仕途,從縣令幹起,平步青雲

做過轉運使類似今天的省財政廳加上交通廳權利,地方知府,開封知府(首度市長)

開封知府這個官大,因為老包同時還是刑部郎中右司郎中,類似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常委加上組織部裡的常委,全國刑事案件,老包都有權審判定論,真能當堂開鍘

老包還有其它頭銜,比如龍圖閣直學士,不過這個屬於學術頭銜,類似北大副教授,不算太高,因為上面還有教授(龍圖閣侍制),長江學者,國務院特殊津貼等榮譽

1062年去世時,包拯最終官銜是 樞密副使(軍委副主席)朝散大夫(從六品,決定官服顏色)給事中(正四品,決定工資)上輕車都尉(把勳章官職化,正四品)東海郡開國侯(貴族身份,從三品)食邑一千八百戶(象徵性封地)食實封四百戶(實質封地收入)賜紫金魚袋(官員頂級配飾)贈禮部尚書(追贈的榮譽官職,從二品),這四十來個字一個字都不能少,得連起來讀……

北宋早期實行官稱和實際職務分離制度,一般官員都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官表示自己的等級階層,能領相應的薪水,差遣表示自己的實際幹活(有點像南北朝劉宋的玩的那種套路,位卑可權重,高品虛職)。如果按照北宋的散階定官服來說,老包穿的是從六品衣服,哈……給事中是老包官階,樞密副使是老包的差遣

大約如此,知道包拯有多大官了吧


靈石蘊珠寶


宋朝的官制的確是有些與眾不同。

簡單來說,在宋朝初期,決定官員薪水等級的是他的官階,也就是說一品、二品之類,像我們平常所說的太尉、尚書之類的就屬於官階。

但是,真正決定宋朝初期一個官員權力的並不是他的官階,而是差遣。比如說參知政事、樞密使之類的就屬於差錢。

打個比方說,在宋朝初年,一個沒有任何差遣的從一品尚書,可能天天待在家裡只要領薪水,沒有什麼事情,也沒有什麼權力。而一個正三品的給事中,如果擔任三司使的差遣,那就是相當於現在部長級別。

這裡我們主要說一說包拯所就任的差遣。

包拯最出名的差遣當然是權知開封府事。


在很多民間藝術作品中,包拯是以開封府尹的身份出現的。當然這個並不正確,因為包拯的身份決定他一輩子也當不了開封府尹。

開封府,北宋國都所在地,皇城之所在。開封府尹,也就是開封府的一把手,相當於今天首都的市委書記兼市長。

可以說開封府尹是非常重要的,按照北宋制度,開封府尹只有親王級別的人才能擔任,比如說宋太宗趙光義還是晉王的時候就擔任過開封府尹。


但是宋朝,開封府尹不經常設立,整個北宋也只有四個親王擔任過。所以再更多的時候,只有代理開封府尹。代理開封府尹又分為兩種,一種叫做判開封府事,一種叫做權知開封府事。

判開封府事,也不是什麼人都能擔任的,一班情況下都是由皇太子兼任。而權知開封府事,則是非皇族人士擔任,比如說包拯。

權知開封府事,也就是代理開封府尹,實際上開封府的一把手,職權方面與開封府尹並無二致,就相當於今天北京市市委書記兼市長,貨真價實的的正部級官員。


出來權知開封事,包拯接下來還擔任過三司使、樞密院副使。

三司使,也是正部級的高官,主管全國錢穀出納、均衡財政收支,為中央最高財政長官,相當於今天的中央財政部長。

樞密院副使,應該可以屬於副國級的高官了。樞密院是北宋的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最高長官為樞密使,副長官即為樞密院副使,那麼樞密院副使可以相當於今天的軍委副主席這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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