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 善良的父母,當心不肖子孫盯上你的房子!

案例:

一對顫巍巍的大爺大媽向王曉鵬律師諮詢,自家的房子要被人佔了,請求律師幫助不要讓別人動他們的房子。經過仔細詢問,事情是這樣的,他們有個兒子,平時不學無術而且沒有正式工作,因為賭博欠了一屁股高利貸,後來不停的借錢還賬,兩個老人把自己的退休金都用來替兒子還錢了。有一天,債主上門,要求他們連本帶息償還60多萬,兩個老人無奈之下,和債主去房管局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約定了用這個房子抵押頂這些借款。在約定的最後還款期到期後,一家人實在是湊不夠錢,債主就去法院把他們一家人告了,一家人躲債都不知道被起訴。最後在執行階段,要求拍賣他們房屋。

九樓律師說:

一、父母沒有義務為不肖子償還債務。

目前此類案件較多,子女不肖在外欠款,父母代為償還的案例非常多。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父母必須為成年子女償還債務,父母僅僅有將子女撫養成人的義務。

對於本案的老人來講,在不肖子欠賭債的時候,雖然不能不管不顧,但是沒有義務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為其償還高利貸,當然,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老人在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的行為是有效的。

二、在高利貸的訴訟中,需要蒐集相關證據來證明對高利貸債務本金和利息計算的異議。

在老人的陳述中律師發現,兒子的債務本來不多,因為借款利息較高且經過多次複利計算,最後借款金額達到了60萬元。

1.對於借款本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

因此,老人可以找尋相關證據證明出借人是利用了“驢打滾”的方式,兒子收到的本金實際很少。

2.對於借款利息。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人民法院會支持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因此,老人可以尋找相關證據證明出借人的利息遠高於年利率36%,計算多出部分的金額。

三、本案中,因為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並且進入到執行階段,王曉鵬律師建議老人可以蒐集到相關證據後申請再審,欠債是應當還錢的,但若能夠減少還款金額,起碼老人以後的生活會比目前要寬鬆些。

善良的父母,當心不肖子孫盯上你的房子!

九樓律師提醒

不要隨意為他人擔保、為他人債務抵押自己的財產,對於高利貸儘量敬而遠之,若是出現了類似糾紛,積極應訴向法庭舉證,依法償還借款。諮詢添加wxp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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