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人手續齊全買房人全款付清 拆遷房真正主人突然出現

賣房人手續齊全,買房人房款全部付清,收房時隔壁卻殺出了“程咬金”——

  “這房子是我們的”

賣房人手續齊全買房人全款付清 拆遷房真正主人突然出現

  拆遷房所在小區

  偽造“民房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證明”後,在沒有房屋所有權的情況下,與被害人簽訂安置房產權轉讓協議書,騙取被害人30萬元。是什麼讓買家相信自己確實是與屋主籤的協議,並支付了鉅額房款呢?究竟誰才是拆遷房真正的主人?原來,拆遷房的背後還藏有隱情。3月6日,男子龔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當場同意買房

  彭先生在蘇州市相城區一家裝飾公司工作。平日裡,他還經營著自己的一家窗簾店。2017年10月18日,窗簾店對面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的老闆劉某,興沖沖地告訴彭先生,有一套拆遷房的價格只要30萬元,建議彭先生買下來。這價格確實便宜,彭先生沒多想,當場就同意了。

  他和朋友潘先生商量,以潘先生的名義買下來,以後轉賣賺了錢就一起分享收益。

  賣房子的人,是51歲的龔某。當天下午,經劉某聯繫,龔某和彭先生、潘先生在當地的一家法律服務中心碰面,龔某當場提交了民房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一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

  見材料齊全,律師辦理了相關手續,龔某與潘先生簽訂了安置房產權轉讓協議書,協議金額30萬元。當場,潘先生通過手機支付給龔某15萬元。

  畢竟是幾十萬元的大事,還是要實地看了房子才放心。轉賬過後,彭先生和潘先生來到龔某的房子實地查看,龔某開門後,見房子裡傢俱家電、鍋碗瓢盆,全是日常生活的痕跡,兩人相信房子確歸龔某所有。

  雙方簽訂了一個月的房屋租賃合同書,要求龔某一個月後搬離。

  兩天後,龔某收到了剩下的15萬元。

  2017年12月20日,彭先生拿著鑰匙去收房子卻發現鑰匙開不了門,他找開鎖匠開了門鎖,發現房子裡的東西根本沒有搬走。問龔某,他卻答覆說:“我欠外面錢,暫時沒有辦法搬走,房子我肯定可以賣給你的。”

  幾天後,彭先生再次來到自己買的這處房子,隔壁戶走出兩個人,自稱是龔某的前妻和女兒,說房子是她們的。彭先生一頭霧水,自己明明出了幾十萬元買的房子,手續齊全,還拿到了鑰匙,怎麼變成別人的了?彭先生當場報警。

  公章是假的

  “怎麼可能?這事情是有證明的,我看到拆遷補償協議的。”彭先生又急又氣。

  彭先生跟龔某的前妻和女兒一起來到了拆遷房所在的村委會,彭先生拿出龔某提供的證明,工作人員查看後說,證明上蓋的章是假的。

  30萬元已經付出去了,現在得知公章是假的,這對彭先生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

  2018年11月22日,龔某被警方抓獲歸案,道出了拆遷房背後的秘密。

  龔某平時遊手好閒,除了打零工就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經常入不敷出,身無分文。為了弄到錢,他絞盡腦汁,最後打起了自己居住的拆遷房的主意。

  為了能抵押借款或者賣房套現,龔某向所在的村委會索要拆遷房的相關手續,但村委會的答覆是必須其女兒到場。但龔某知道這事不能告訴女兒,於是想到了造假。

  2017年9月,龔某向隔壁村的村民借了一份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聯繫了路邊的刻章小廣告,複印一份空白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刻了一個拆遷辦和一個村委會的章。龔某自己填寫了補償協議,再把兩個假章蓋在了協議上,“大功告成”後便把假章扔進了河裡。

  在找到購房者後,龔某順利矇混過關,成功騙得了30萬元。

  他只有拆遷房居住權

  那麼,龔某騙錢是為了什麼,為什麼沒有房子相關手續呢?

  原來,龔某32歲時就已經沒了正當工作,那時,他開始迷戀上了賭博,常常因為賭博鬧得家中不愉快。2006年,龔某與妻子的婚姻走到了盡頭,兩人離婚收場,那時女兒只有12歲。

  龔某名下有兩套拆遷房,女兒的戶口跟龔某在一起。2011年,龔某賭博在外面欠了債,債主追上門討債。為解龔某的燃眉之急,前妻借錢幫龔某還了賭債,但是擔心龔某把房子賣了,於是龔某的前妻和女兒,跟龔某一起到鎮上的司法所簽了一份協議,約定龔某隻有兩套房子的居住權,沒有所有權。

  也就是說,從那時起,房子就不再屬於龔某。

  但是龔某並沒有吸取教訓、痛改前非,仍舊經常出入賭場,流連忘返。2017年8月,身無分文的他借錢賭博,陷入惡性循環中,欠下了10萬元賭債。

  龔某不甘心,挖空心思地想到了早就不是自己的拆遷房。

  拿著在拆遷房上騙得的30萬元,急於翻本的龔某再次坐上了賭桌,在一次次不服輸的心理煎熬中,他越輸越多,越陷越深。除了還了一些債務和他日常的花費外,其餘的錢又被他在賭桌上揮霍一空。

  防範風險擦亮眼

  2019年12月19日,龔某合同詐騙案被移送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3月6日,相城區檢察院依法對龔某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介紹,犯罪嫌疑人龔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龔某的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但偽造國家機關印章是為了實施合同詐騙,是合同詐騙的手段行為,與合同詐騙系牽連關係,應當擇一重罪按照合同詐騙罪處理。

  承辦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購房者在購買拆遷房的過程中務必要擦亮雙眼,防範拆遷房交易中的法律風險。購房前要調查清楚拆遷房的產權性質、查看不動產證、瞭解產權人的真實意向,買賣雙方須簽訂一份正規的、經過律師審查的合同,避免事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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