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隆美爾被“逼”自盡,冤枉嗎?不冤枉!他的死與密謀暗殺關係不大


隆美爾被“逼”自盡,冤枉嗎?不冤枉!他的死與密謀暗殺關係不大

1944年6月,盟軍登陸歐洲,拉開了與德國最後一戰的序幕。作為德軍西線B集團軍司令的隆美爾,面對潮水般的盟軍,也只能是穿梭於各個戰地指揮抵抗,以此來抵消因自己沒有判斷出,盟軍真正的進攻方向,所造成的戰略錯誤。

7月17日,就在他趕往前線的路上,遭到盟軍轟炸身負重傷。住院的隆美爾,反倒心裡寬慰了許多,再也不用為糟糕的戰局費心了。然而,卻因暗殺元首,受牽連服毒自盡。許多人認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真實的情況是這樣嗎?

隆美爾被“逼”自盡,冤枉嗎?不冤枉!他的死與密謀暗殺關係不大

這還要從隆美爾在非洲戰場說起。

非洲戰場,可以說是隆美爾的“福地”和“傷心地”。在這裡,他用了一年半的時間從中將升為元帥,可謂是達到其軍事生涯的巔峰,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但也因看透了時局,而黯然離開了非洲。當然,這也是“密謀者”們找上他的理由。

首先,失敗言論,軍界皆知。糟糕的後勤補給,以及“無功而返”的結局,讓隆美爾看清了盟軍強大的實力。憑藉元首的“恩寵”,經常大放厥詞,散佈失敗言論。這與“密謀者”們的想法不謀而合,德國失敗是一定的,但要更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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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可以利用其威望。作為一戰時的英雄,又是二戰中德軍將領中不多的元帥,在國內有著很高的威望,甚至在同盟國中,也是公認的戰術家。作為未來德國的領袖,隆美爾成為各路“反叛者”們最理想的人選。

更為重要的是,他只是一名戰將,沒有政治傾向。作為元首的“追隨者”,他即不屬於高高在上的“容克集團”,又不屬於滅絕人性的黨衛隊,只是一位“好戰分子”。這樣的身份,反而更容易得到民眾的普遍認同,以及盟軍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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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對戰局不看好的軍人們,都將目光投向了隆美爾,並積極地做工作。有的“含沙射影”地暗示,有的登門勸說,就連他的參謀長也在鼓動他“主持大局”。讓“密謀者”們失望的是,儘管他對局勢不看好,但沒有造反,或是取而代之的野心。

一次、兩次可以,說得多了,隆美爾也有所動搖。他也希望德國能有一個好的結局,但元首的“恩寵”不能忘。於是,對“密謀者”的做法既不過問,也不制止。儘管他沒有策劃、參與暗殺活動,但知情不報,甚至是默許,已是最大的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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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伺機報復的人,乘機“落井下石”。

“7.20暗殺事件”失敗後,“秘密警察”共逮捕7000多名軍人,他們中有4980人再也沒有活著出來。該事件無疑是軍界的一次大地震,166名將軍以上身份的軍人被處決或自盡。而嫉妒隆美爾的人,更願意把他牽連進來。

一是戈林。作為元首的親密戰友,位高權重,卻是一個爭權奪利的小人。他始終記恨隆美爾擔任元首警衛隊隊長時,曾攔截過他的座駕,並隨著法國戰役、非洲戰役,隆美爾很快成為隨他之後的第二位元帥,戈林對這個目中無人的人十分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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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希姆萊。他是屠殺猶太人的倡導者和實施者,在德軍部隊中,黨衛隊擁有很高的權利,偏偏隆美爾看不上,到他部隊的黨衛隊高官必須上前線打仗,而且拒不執行屠殺猶太人的命令。倍感沒有面子的希姆萊,不會放過任何報復的機會。

更何況,軍隊中嫉恨隆美爾的人很多。比如約德爾、古德里安等人,十分討厭他的品行,更看不慣他高傲自大的樣子。在調查的過程中,沒少往“傷口抹鹽”、落井下石。這種情況下,隆美爾就是有一百張嘴,也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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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秘密警察”的審訊手段惡劣,許多人屈打成招。在他們看來,憑藉隆美爾和元首的密切關係,拉上他有可能“逃出生天”。當然,這些材料正是希姆萊、戈林等人最希望得到的,這是整倒隆美爾的關鍵證據。

更絕的是,這些“招供”完的軍人,被迅速處決。也就是說,不給隆美爾任何申訴或當庭對質的機會,這叫“死無對證”。儘管這些罪證有些誇大,但作為“停戰議和,拉攏英、美對付蘇聯”的倡導者,隆美爾無論如何不能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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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隆美爾服毒自盡,是遲早的事情,“暗殺事件”只是誘因。

當元首的特使來到隆美爾的家,拿出一疊材料時,告訴他要麼提出申訴,接受法庭的審訊;要麼服毒自盡。他選擇了第二種,是自暴自棄?顯然不是,他已經知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道理,即使沒有“暗殺事件”,他也必須死。

首先,作為一手提拔的人,隆美爾多次違命。初到非洲,命令是有限攻擊,可他卻打成了“熱火朝天”的北非戰場,好在打了勝仗;再次征戰,要其堅守託普魯克城,而他偏偏繼續進攻,導致兵敗撤退;他再次違命,一口氣退到了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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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大利,本來有意讓其擔任駐意德軍司令,堅守古斯塔夫防線。但習慣於我行我素的隆美爾,依舊強調“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在法國,不按元首的要求加強諾曼底防務,致使盟軍輕易登陸。這些,換做其他人,恐怕死了好幾回了。

其次,散佈失敗言論,影響極壞。作為元首的“身邊人”,不是積極地執行命令,還到處與元首的“負隅頑抗”唱反調,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起初,傳到元首耳朵裡,他還只當是發牢騷,但“報告”的人多了,這種動搖軍心的人不能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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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作為一名戰將,居然關心起政治來。隆美爾多次在軍事會議上提出:“儘快與英、美兩國議和,爭取西方諒解,共同對付蘇聯”。這分明就是“投降主義”和干涉國家戰略,以至於將他趕出會場。從這一刻起,他離死不遠了。

其實,德國元首知道隆美爾是個沒有政治野心、“有口無心”的人,也知道他“反叛”的可能性不大,但“知情不報”是無法忍受的,這是對其個人的背叛,不能原諒,也就是所謂的“愛之深,恨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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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美爾多少也覺得有理虧的地方,作為自己的參謀長參與暗殺行動,他自然脫不了干係,而“知情不報”也是他僥倖心理作祟,所反映出來的“不仗義”。“ 於公於私”,他都難逃罪責,這也是他選擇不申訴,服毒自盡的根本原因。

當然,有人替他喊冤,作為有名的戰術家,沒有死在戰場,而是以這種方式結束自己的軍事生涯,確實令人唏噓不已;但他也不冤,俗話說得好“爬得高,跌得重”,不擺正自己位置,趾高氣昂、目中無人,犯了眾怒,得罪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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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與喜怒無常的德國元首綁在一起,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如果他像曼施坦因一樣,既然看透了時局,被晾在一邊,就徹底地不再拋頭露面,不再過問軍事、政治。在戰後,也一定會輕判,畢竟他還是一位單純的戰術家。


參考文獻:《第二次世界大戰》、《隆美爾傳》、《步兵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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