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瑞典警察換成美國警察,會不會把中國的那一家三口關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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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回答過了:“如果曾先生一家是美國人,瑞典酒店敢不敢這樣對待他們?瑞典警察敢不敢這樣對待他們?”

曾先生一家是被酒店和警察種族歧視了。如果這事發生在美國人身上,如果遇上一個愛較真的美國人,如果請一個靠譜的律師,瑞典酒店和警察會吃不了兜著走。

全世界的酒店行業遵從的“金鑰匙”服務體系就是西方誕生髮展的,這一行有很多規則大部分中國人並不瞭解,所以被人家歧視了還不知道。

酒店的大堂只是一個公共區域,別說我訂了房,就是沒有訂房也有理由在大堂待著,當然不能影響別人。這就是為什麼五星級酒店你一樣可以在大堂待著吹空調一樣。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城市裡上廁所還要收費,但星級賓館大堂的廁所卻不能收錢就是這個道理。其他隱形的責任還很多,比如曾先生這種情況賓館是有義務幫他們解決住宿的,當然不免費,比如自己的酒店客滿有義務幫客人轉訂其他酒店,這是酒店應該做的事。曾先生一家已經願意付錢了,應該是酒店不願意幫助客人。所以如果這事換成美國客人,瑞典酒店斷不敢把事情鬧到叫警察的份上,因為真到那個地步,這酒店也就不要開了,服務品質已經差到沒話說了。

今年夏天我家三口去北京旅遊,到北京預定的酒店才早上六點,酒店告訴我十點才能入住,但我們可以提前把行李寄存,然後出去吃個早餐,順便逛逛也就到入住時間了,我借用了一下大堂邊的衛生間洗臉刷牙,一家人收拾一番才出門,這是自己的權利,你不要是自己不懂。當時如果我們要在大堂等到十點,酒店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所以這事一開始也就在酒店服務範疇內,瑞典警察根本沒有介入的理由,只要雙方沒有衝突起來,警察有什麼理由把曾先生一家抬出酒店呢?更不用還把人家半路丟下去,換上美國人的話,告死這幾個警察都不過分。如果再找個有頭腦的律師,編造一點“精神損失”、“傷病復發”的由頭,賠死警察。

曾先生一家太好說話了,第二天就不吭聲不出氣坐飛機回國,留下來打官司不行嗎?多賠一點父母養老自己退休的錢都出來了。

最可悲的是國內罵曾先生的噴子,洋鬼子在“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時,我們在罵公園門口被紅頭阿三毆打的中國車伕,我們在維護洋人的不平等條約,還以為那就是他媽的契約精神。

感謝大使館和外交部,他們知道這不是簡單的住個賓館那麼簡單,這就是瑞典從民間到政府部門的定向歧視,當你拿著護照簽證,定好酒店揣足鈔票,結果人家從民到官都把你當敘利亞難民打發,此風不能長,露頭不打,隨隨便便一個蕞爾小國就能拿我中華子民不當回事,還他媽不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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