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男子偷獵野豬、野雞,長沙縣森林公安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通訊員 羅展)“現在我非常後悔,因為自己的無知傷害了這麼多野生動物,自己也觸犯了法律失去了自由。”犯罪嫌疑人餘某後悔道。2月27日,長沙縣森林公安局破獲了今年第一起非法狩獵案。

一男子偷獵野豬、野雞,長沙縣森林公安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今年2月9日,縣森林公安局在巡查中發現在金井鎮有人非法狩獵。掌握這一情況後,該局迅速組織警力前往勘察摸排。“疫情爆發後,我們迅速行動,加大了打擊非法捕殺野生動物的力度。”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傅志輝告訴記者,通過數日的走訪摸排,最終26日全面掌握了情況,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餘某。

26日上午,縣森林公安局在金井鎮新沙村餘某家中將其抓獲,共繳獲狩獵作案工具40件,其中有2個鳥籠,7臺戶外報警裝置,10件捕獸夾及捕獸夾配套工具等,查獲野生動物肉製品30斤和竹雞1只。

一男子偷獵野豬、野雞,長沙縣森林公安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經審訊,今年34歲的犯罪嫌疑人餘某,以獵奇、食用為目的,在網絡上購買捕獸夾和定位報警裝置器,今年年初分別安放在金井鎮軍民水庫和團結水庫周邊的山林裡。在1月7日和1月23日分別非法獵捕野豬各一頭,這期間他將野豬宰殺後邀請朋友食用部分,剩餘的放在冰箱冷凍或進行熏製。

“在審訊中,他交代還有同夥成某,目前我們也一併抓獲。”傅志輝介紹,野豬和竹雞屬於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犯罪嫌疑人餘某、成某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進行狩獵,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目前已對兩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據介紹,疫情防控期間,縣森林公安局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等涉及野生動物犯罪為重點開展專項行動,以“一封控四嚴禁”為原則,按照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部署,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市場經營、網絡銷售等環節開展全面排查。目前,共出動警力206人次,清理餐飲場所20處、集貿市場11家,封控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所36處,張貼宣傳公告1000份,排查線索11條。從2019年至今立非法狩獵案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4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審14人,移送起訴6起12人,收繳野生動物死體55只、活體33只、野生動物製品30斤,救助野生動物8只,放生38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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