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青海几名微信群主被拘留罚款

近期,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公安局发现辖区部分微信群内出现散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虚假信息的现象。经调查,2020年2月20日,违法嫌疑人索某某将一微信群中的数段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虚假语音信息编辑成MP3格式的音频文件,转发给本村微信好友冷某某,冷某某又将未经证实的音频文件转发至宫某某建立的微信群中。索某某、冷某某传播虚假信息,宫某某未履行微信群监管义务,导致该虚假信息被多人转发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贵南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对违法嫌疑人索某某、冷某某、宫某某等8名微信群主进行了法制教育培训,整顿解散微信群。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索某某、冷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宫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青海几名微信群主被拘留罚款

警方郑重提醒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群组成员:对群里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要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即“谁建群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转发谁负责”,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群组建立者、群组成员发现编造、发布不实言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理性看待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传播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言论,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不要让微信群成为不实信息的“发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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