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保險業務員之前答應了退還第一年保費,但如今不退該怎麼辦?


保險業務員是推銷、解讀保險公司保險品種的公司業務員,需要持證上崗。大部分業務員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業務員的主要薪酬靠售賣保險提成。一般情況下,保險業務員向客戶陳述的內容與保險條款是一致的,但也不排除部分保險業務員為了迎合客戶需求或由於自身業務不太過硬等原因,可能陳述內容與保險條款不一致,而保險公司是按照保險單協議內容履行義務的。因此,至於是否按照業務員說的可不可以兌現,關鍵是要看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協議條款。


海浪35590031


保險業務員為什答應退還第一年保費?

是明確告知退貨第一年保費還是在業務員處簽到,返還佣金-第一年保費?

首先,保險返傭是違法的。《保險法》第131條第四款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這樣的行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為了招攬業務,有些保險業務員會把本應由個人得到的收入拿出一部分返還給投保人,這是違法行為。此規定就是為了限制、打擊保險業務員“返傭”“攬客”的不正之風。

你買的保險交費幾十年,涉及幾十年甚至一輩子的利益,關鍵是看保險是否符合自身情況需求,而不是業務員承諾買保險返傭的小事。當然,如果業務員以此作為買保險“攬客”的條件,此業務員沒有佣金在此行業難以生存留存,可否保證業務員後期的相關服務。


嗨我是小杰


首先,保險返傭是不合規的。《保險法》第131條第四款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這樣的行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佣金是業務員在這個行業永續發展的根基,如果他們基本生存的保障都沒有了,你覺得還有後續源源不斷的服務嗎?

如果公司相關優惠政策活動20年繳費免一年19年期繳另當別論,通常三月份健康險各大公司有優惠活動,免一年保費,我去年給自己買40萬重疾、19年期繳。

簽約合同是服務的開始,一份保單短則二三十年,長則保終身,作為客戶不要為了一點眼前利益,失去了長期服務。

換位思考為對方想一下,原諒他人就是寬容自己。



橘子0923


保險業務之前答應你的是違法行為貪圖小便宜是不會收到法律保護的。

,保險產品返傭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千萬不可以挑戰中國法律的底線。

《保險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

保險佣金只限於向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五)偽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或者為保險合同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六)洩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七彩鹿說保


一、客戶需要明白自己購買這份保險的目的,我相信所以購買保險的客戶應該都不是為了退還第一年的保費

二、《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百三十條 保險佣金只限於向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五)偽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或者為保險合同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六)洩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秒懂心理


退還第一年保險費?

我的天哪!您交給保險公司的保費,才有保障!

退回來?解約?猶豫期內。

投保時就要想好,買了就買了,如果說“貨不對板”

說是買保障,結果是理財,解決不了問題,出險了無賠付,蒙受冤屈,心裡不爽,去找那保險顧問理論理論,不行就找他們公司。

如果說是退回來保費 當給您回報,那就違法了,保監

直接處罰或吊銷資格證,那可慘了。

這種違法的事情,不要去合作,不佔小便宜,每個業務,公司都會有業務費用,那是未來多年的服務費用,都給客戶,還倒貼給客戶,您想想吧,最後受苦的是誰?

您寧願正規化,該怎樣就怎樣,簽了單獎勵個什麼小禮物🎁鼓勵鼓勵,是人情,大的東西更何況是保費 那死定啦!

參考


馨媛日誌


您說的使投保了壽險業務吧,業務員承諾把第一年的保費返給您,也就是說返傭率100%,這是違反保險法的行為。

  保險法的第一百三十一條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為了招攬業務營銷員把個人佣金返還給投保人,保險業內營銷員“返傭”“攬客”現象屢有發生,而把第一年的保費給你是超出了應得的佣金比例很多,一般第一年也就20%-30%,第二年後每年逐漸減少直至沒有佣金,把第一年的保費給你是非正常現象了,也叫一次性返傭,今後不在計算佣金,這種情況一般不是保險公司的行為。

對於這個業務員的承諾,我建議您找到該有業務員的所在公司,把情況與保險公司說明,保險公司會處理並給您答覆。


長春好馬識途


有證據就投訴,沒有證據就吃啞巴虧吧

可話又說回來,買保險買的一份保障,何必貪那點小便宜,問業務員要回扣呢?如果這個事情是你主動提出的,那就是你的不對,人家靠佣金生活,你要他給你,他還怎麼賺錢,賺不到錢就不能繼續留在公司,更不能繼續為你們提供服務,以後你們也只會成為別人的韭菜對象,這樣真的好嗎?誰出來工作不是為了賺錢,難道你們工作領了工資,老闆叫你退還一點,你們怎麼想呢?

換一個角度,如果這個事是業務員主動承諾的,各位消費者就不要在他那裡買了,利益誘惑是保險業的犯罪,你們可以舉報的。法律規定,營銷員不能承諾客戶合同以外的任何東西


Caesarou


這種業務員是嚴重違法保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款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如果屬實,保險合同會被判定為無效。所以,如果你有證據,找保險公司退回你全部的保費,再重新另外找人簽訂合同吧。


理財師吳強


收保費的是保險公司,業務員只是作為經辦人領取保險公司的勞務費。而且你的保單他至少繼續服務20年以上。如果把第1年保費退給投保人,那業務員生存不下去,自然不會退還,而且還沒人繼續跟進你的保單。

雖然雙方有責任,但還是建議您收集證據到保險公司申訴。如果份保險保障內容還不錯,建議協商時不要以退保結果為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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