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拿到房產證後,還需及時辦完這“3件事”,往後省錢還省事

拿到房產證後,還需及時辦完這“3件事”,往後省錢還省事

房產證,現在叫不動產證,是我們獲得房產產權的必要證件,也是我們持有、處分和使用房產的依據。現在我們共存的房產證和不動產證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影響使用,但新辦理的產證均是不動產證。

很多人認為,只要我們拿到房產證這個紅本本就行,其他的事我們就不過問了。事實上,我們在取得房產證的過程中和以後,我們需要第一時間辦完這“3件事”,才不會影響我們將來轉賣房產,如果辦理不及時,還有可能給我們帶來金錢上的損失。所以,拿到房產證後,我們需要辦理哪“3件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拿到房產證後,還需及時辦完這“3件事”,往後省錢還省事

第1件事,一定要仔細核實房產證裡面的信息,確保千真萬確

房產證上登記的信息,是由工作人員錄入的,是人工做的就會有出錯的概率。所以,我們不要認為僅僅是別人的工作,自己拿到房產證後,需要逐一核實上面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核對兩個方面的信息:

一是房產證上的名字、身份證號碼有無錯誤,錯一個字,就可能錄成別人的信息;

二是房產登記的地理位置,樓號,單元號,門牌號,面積等信息。

凡是人工錄入的信息都要核對一遍。如果當時發現有錯誤,要求現場改正重新打印即可。但如果我們當時沒核實,或者沒核出來,再轉賣房產已是十年、二十年後,彼時再糾正就很麻煩了。並且在交易過程中,還會影響到正常買賣。所以,一次用心可避免諸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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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件事,及時辦理產權抵押登記,避免借款風險

住房按揭貸款,是當前銀行比較受歡迎的業務,我們大多普通購房者都需要獲得銀行發放的貸款才能完成購房動作,應該說是各取所需。不過,銀行發放房貸是有前置條件的,為確保銀行自身金融系統安全,要求借款人必須把房產抵押給它,以防範購房者出現斷供等情況。在房貸結清前,房子還不屬於你的。所以,房產證拿到手,需要我們第一時間將房產抵押給銀行,只要配合銀行相關流程辦理即可。當然,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有可能影響個人信用,造成貸款無效。

在房產產權證收押後,購房者(借款人)和銀行共同向登記機關提供身份證、抵押申請書、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房產證、抵押合同等相關資料。登記部門經審核並登記後發證,這個房屋所有權證上面應標註有抵押情況。根據各地不同政策,我們有的地方是可以拿到標註後的房產證原件,也有可能存放在銀行,甚至還可能被放在交易所裡,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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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件事,妥善保管好相關稅費資料,轉賣交易時有大用

房產證固然能證明房屋產權屬於自己,但在轉賣處置房產時,相關的稅費資料丟失了,可能影響房屋正常交易,特別是按照現有買賣政策,還可能讓我們遭受經濟上的損失。購房資料主要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備案證明、契稅發票、購房發票、物業費發票以及裝修發票等等。在房產交易過程中,如果我們按差值計稅,裝修發票等就可以增加原值,合法省稅。

有人說,相關稅費票據資料丟失後,補辦不就是了。的確有的可以補辦,但要花費時間精力,走各種流程,勞心費神。有的還不能補辦原件,比如契稅發票。為避免搬家等原因丟失資料,建議大家購完房後,把所有資料集中在一個文件袋裡,存在固定位置。

上面就是提到的取得房產證後“3件事”,許多人可能還是第一次買房,也沒經歷過房產轉賣過程,抑或是買賣比較順暢,沒遇到這些特殊情況。不過,小心使得萬年船,希望能夠引起大家重視,避免引起諸多問題。拿到房產證後,還需第一時間辦完這“3件事”,往後省錢還省事,您記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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