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芦山县:“四项坚持”有序恢复医疗服务


芦山县:“四项坚持”有序恢复医疗服务

为确保患者正常就医,切实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芦山县结合全县防控工作实际,科学有序恢复医疗服务。

坚持分区分类原则。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分区标准,芦山县属于散发病例区,且唯一确诊病例确诊报告14天后无新增确诊病例。芦山县充分评估后决定,在规范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基础上,恢复牙科、康复理疗等诊疗科目,开展正常医疗服务。县人民医院从21日起已恢复停止诊疗科目,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恢复诊疗41家。

芦山县:“四项坚持”有序恢复医疗服务

坚持流程优化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以“便民、高效”为原则,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积极推行网上预约挂号,减少患者分诊点拥堵问题和院感隐患。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一人一诊室”要求,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通过电话接诊、上门服务等方式分流患者,避免人群聚集。

坚持分级诊疗原则。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原则,引导辖区内患者规范有序就诊。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培训,原则上无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有发热等症状在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实行逐级转诊机制,不得越级转诊。

坚持监督检查原则。县卫生监督大队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暂停相关科室医疗服务,加强防控期间医疗服务指导,规范医疗行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医疗服务科学有序恢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截至2月27日,开展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9家,派出指导人员275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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