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支持石家庄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进项目尽快复工复业,石家庄市住建局推出了17条举措。
关于房地产开发交易项目主要有如下措施:
缓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压力
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由40%下调至30%
在疫情防控期间至结束后6个月内,市、县行政审批(住建)部门对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可调整预售许可审批条件,将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预售楼栋完成投资不低于25%。
同时,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由40%下调至30%: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可依企业申请,对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的企业可批准其跨一个节点申请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在此期间,拨付的预售资金可用于与项目防疫相关的支出。
促进住房交易和消费
支持房地产企业利用线上售楼平台进行售房
支持房地产企业利用线上售楼平台进行售房。商品房售楼部、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满足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经属地住建部门同意后,可采取电话预约、一对一接待等方式对外开放推行购房资格证明、商品房合同备案等业务网上预约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繳纳社会保险费的购房者,在全省疫情防控结束后及时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会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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