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嚴查!長沙市市場監管局曝光第三批違法典型案例

嚴查!長沙市市場監管局曝光第三批違法典型案例

疫情發生以來,長沙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進入“戰鬥”狀態,圍繞“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持續開展對超市、藥店、診所等場所的監督檢查,加強口罩等防護用品質量監管和價格監管,對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物價、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及時亮劍,嚴厲查處多起違法案件,現公開曝光第三批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主體責任,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案例一

湘玲藥博氏大藥房

涉嫌銷售“三無”口罩及未明碼標價案

【案情簡介】

1月31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於長沙高新開發區麓雲路159號佳境小區8棟106號門面的湘玲藥博氏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

檢查發現該藥店涉嫌銷售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產品合格證等相關信息的“三無”口罩。

該藥店進門口展臺中的板藍根、艾葉等藥品未明碼標價。

同時發現,該藥店經營者以微信付款方式購買了1500個上述口罩,購進價格為1.9元/個,但銷售時未明碼標價,按照2.8元/個、2.5元/個不等的價格進行銷售。

【查處情況】

該藥店涉嫌構成銷售“三無”產品、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違反《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及《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擬給予以下行政處罰:對其銷售“三無”產品的行為處罰款1260元,對未明碼標價的行為處罰款5000元,共計6260元

案例二

長沙高新開發區雷鋒鎮雷鋒大藥房及橋頭店

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簡介】

2月1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長沙高新開發區雷鋒鎮雷鋒大藥房(以下簡稱“一店”)及橋頭店進行了現場檢查。

檢查發現上述兩家藥店的經營者均為黃某達,兩家藥店銷售的“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KN90)進貨價13.5元/個,銷售價20元/個,進銷差價率為48%,共銷售了1000個;

一店銷售的醫用脫脂紗布口罩進貨價4.5元/個,銷售價10元/個,進銷差價率為122%,共銷售了22個。

【查處情況】

上述兩家藥店涉嫌構成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擬依法沒收違法所得4581.15元,並處罰款22905.75元

,共計27486.9元

案例三

湘江世紀城健雅醫療門診

涉嫌未明碼標價、哄抬物價案

【案情簡介】

1月31日,開福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位於湘江世紀城的健雅醫療門診於1月29日購進N90型號的勞保口罩2000個,購進價格17元/個,銷售價格25元/個,已銷售1709個,進銷差價率為47%,銷售過程中未明碼標價。

【查處情況】

該醫療門診的行為,涉嫌構成未明碼標價以及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開福區市場監管局擬依法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9314.05元,對未明碼標價的行為並處罰款3000元

,對哄抬物價的行為並處罰款46570.25元,共計58884.3元

長沙發布運營團隊

來源丨長沙發布

供稿丨長沙市場監管

審核丨杜進

長沙加油!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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