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新规:疫情期间不得组织教师线下培训活动

信息时报讯(记者 孙小鹏 通讯员 粤教宣)2月26日,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出台《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其中,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线下集中培训研修活动;可将网络研修培训时间尽可能调整到上半年开展。

通知提到,各地、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线下集中培训研修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规划,以急需、实用、有效为原则,在线开展卫生防疫、心理健康、线上教学组织实施、教研科研等培训课程,通过科学统筹,做到疫情期间的线上培训与开学后线下集中研修合理有效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2019年度尚未完成或需要2020年延续实施的培训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转为线上培训。

各地市、县(市、区)要依托本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快完善网上研修平台的建设,强化平台深度交流功能,方便教师在线研讨、互动交流,增强教师参与线上培训的积极性。各地、各有关高校可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建设、购买引进等方式,整合符合教师培训实际需求的高质量课程资源,建立区域教师培训资源库,为后续教师研修工作提供资源支持。

此外,《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有关高校在不降低教师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模式,将网络研修培训时间尽可能调整到上半年开展,同时可结合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将部分集中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培训。

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仍按照“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培训项目由各承训高校按类型分别报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中心两办”),由“三中心两办”汇总报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培训活动的审核及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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