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十堰」丹江口警方“隔空”取證 保障當事人權益

疫情當前,為嚴格落實隔離防控要求,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運用遠程視頻詢問報警人,既保證了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又避免了隔離人員直接與社會面接觸的風險。

「十堰」丹江口警方“隔空”取證 保障當事人權益

“我妻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信息在網上被人到處傳播,裡面涉及我家人非常詳細的信息,你們管不管?”2月23日,程某向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報警。

“你好,我們是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民警,現在依法向你出示警官證,你是否看清?”“我看清了。”“我們現在將一份《行政案件權利義務告書》通過圖片傳至你微信,請問你是否看到?”“我收到,並且已明白。”

「十堰」丹江口警方“隔空”取證 保障當事人權益

“本次詢問結束,由於你現在正被醫學隔離,我們將詢問筆錄完整的向你念一遍,請你在視頻中確認是否與你說的相符?”“好的,跟我說的一致。”

這一幕出現在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內,由於報警人程某與確診患者有過密切接觸正被醫學隔離,派出所民警無法正常處警至現場,只能在電話裡首先安撫報警人的情緒,同時瞭解事件原由。在徵得報警人同意後,通過添加微信好友,遠程將涉嫌侵犯隱私的信息、信息擴散截圖等證據材料轉發至民警。同時,為進一步保證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民警又通過視頻連線和全程錄音、錄像的方式,將其轉化為視聽資料證據,使其與詢問調查筆錄相互印證,開展了詢問調查並完成了筆錄製作。

「十堰」丹江口警方“隔空”取證 保障當事人權益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疫情當前,大家都希望找到密切接觸人員以阻斷傳染源,可以公開行程痕跡,但如果公開個人身份證號、家庭成員、婚姻狀況等詳細信息,即構成侵權。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不隨意散佈他人隱私及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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