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面对疫情法官心系案件 担当作为促和解

近日,在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法庭,申请人聂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先后在一份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名确认,一件纠缠许久的侵权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2017年3月1日开始,被告黄某租赁原告聂某位于孟集街道的房屋经营学生文具及小家电生意,同年12月20日晚该房屋发生火灾,造成房屋损坏,后双方因房屋损害责任意见不一诉至孟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聂某各项损失135550元,判决后聂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黄某未按时履行义务,2019年10月18日聂某向孟集法庭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

此案在起诉前就经社区、派出所等调解未果,审理期间原告又曾提出信访诉求,故承办法官预见案件执行难以顺利。果不其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逃避不见,网络查控也无收获,申请人更是三番五次通过来电、登门诉苦诉难。2020年1月3日,申请人电话告知法官看到黄某在家中出现,承办法官立即带领干警迅速赶到黄某住处,经劝说,黄某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法官遂拿出拘留决定书当场宣读,随后将其拘留。新春将至,黄某亲属与聂某沟通商量先行给付2万元,待黄某出来后再商谈后续支付方案,聂某应允。之后双方多次协商,仍未达成解决方案,于是春节前法官又主持双方进行协商,期间法官一边认真聆听当事人发表观点,一边苦口婆心化解矛盾,经过大半天的商谈,赔偿协议内容基本确定,但支付期限仍存在分歧,和解再次被搁置。

春节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法官更多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方式处理纠纷、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聂某、黄某几番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并申请到法庭签订和解协议以及兑付部分款项。疫情时期,安全为重,在详细询问了双方近期的工作、旅行史以及身体状况后,法官同意双方到法庭处理纠纷,并叮嘱双方为了减少人员接触,不要带其他家属到庭,并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当天上午,聂某、黄某两人到法庭后,干警为他们测量了体温,并进行了登记。在法庭双方很快签订了和解方案,并当场兑付6万元。自此双方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敬业担当予以高度认可,聂某收到钱款后感慨道:“在这特殊的时期法官还能毫不推诿,惦记着给我们的事,真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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