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房产证该不该加儿媳妇名字?

驾校戴教练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或者是男方婚前购买,是可以不加儿媳的名字的,除非男方父母自愿添加,那另当别论。

如果是男方婚前用自己的钱独资购买的房产,自愿加上女方的名字,那男方父母则无权干涉,同理,如果不想加女方的名字,女方也无权要求。

如果是男女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比例多少,都应该视为双方共同财产,无论写不写女方的名字,都不影响女方对房子享有的所有权。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则都应该视为婚后共同财产,理应有女方的名字。


君迁子半夏


00后的新想法,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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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茉ViVi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当前的中国离婚率很高的前提下,我觉得房产证不要写儿媳妇的名字,因为不知道新婚夫妻能不能长远,如果离婚了,男方父母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就要分出去一半。如果是小两口自己创业买的房子,当然要写儿媳妇的名字,必须要写。




心似朝阳


房产证该不该写儿媳的名字,要看购房人是谁,售楼部在销售房子的过程中不询问购房款的来源,购房资金是购买方的隐私,购房合同签订凭购房人的身份证号码登记末来的业主。

购买商品房在签订正式合同办理房贷业务时候,己婚成年人必须填写夫妻俩共同信息,业主的配偶是法定的共有人,不是父母有权决定该不该写媳妇名子,是必须写。

该提问是站在男方父母的角度,这种情况是男方父母为儿子出资购房,儿子已婚,儿子,儿媳都是房子的业主。

至于父母出资建议可以提前签订家庭财产协议,证明房款是男方父母投资,并且保留银行转款凭证,正常的情况下房子产权归小夫妻共有,万一儿子和媳妇解除婚姻关系以后,男方父母的投资不被媳妇占有。


瘦马180


既然有钱买房,怕什么还款!没钱还款,买什么房,要在房证写下名字,共同分担房子的责任也好呀,划分责任很重要,不是一结婚房子你就有份,结婚第二天离婚就能带走一半房子。

男方房本上既然不愿意写女方的名字。那还跟他结什么婚啊,自己单身岂不是更好?如果有一天离婚了,女方什么都没有,净身出户。还当了那么多年的老妈子伺候他吃喝,姑娘别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你全款,我不会提加名;如果你首付,贷款已还,我也不会提加名;但是你首付,贷款还有二十几年的,我会提加名,婚前就会问到,不同意,不论大小,我会自己首付一套,既然都是还贷,那就各还各,自己婚前财产,也不说谁看中钱,谁有私心。

婚前一方全款的话加名字也白搭,跟对方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管加不加名字,对方享有的权益,都是从双方共同还贷起,到离婚时个人还贷的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中国女性对房子有些执着和莫名的安全感,加不加的看双方怎么商量了。

婚后哪方出钱写哪方名字,如果双方出钱写双方名字,不要以为所谓的夫妻就可以写双方名字,世事难料,我就是太相信我的前妻,我家出钱,给她个惊喜写了她的名字,最终给我的是惊吓。

我们结婚什么房子车子都没有,靠两个人辛苦打拼,买房买车,没钱了,还有时间去想那些么,以前我奶奶经常跟我说的就是,不是你找个有钱,有房,有车的就叫有本事,那样嫁过去,受气,还抬不起头,要嫁过去,两个人有房有车,那才叫本事,说话才硬气。

我单身,以后结婚了,肯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的工资还贷款,我肯定会加对方的名字,因为她是我的老婆,我们要一起经营这个家,如果对方不放心,我也就不会娶她做老婆。

我跟我老公是自由恋爱,首付是我们家出的,家里不想我嫁的远,就买在了自己的镇上,关键婚后需要两个人的公积金一起还,所以只能先打结婚证,然后写双方的名字,我们09年估计那时候跟现在政策不一样。

奉劝所有有能力自己买房的女人,男人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都别嫁,自己努力挣钱买房,别为了那张证委屈自己一辈子,除非你真缺那张证,你就忍一辈子吧。婚姻连基本信任还有保障都没有。这样的婚姻不长久,迟早有一天会爆发。


卖汉堡的小妹妹


新房有儿子和儿媳妇名字可以说是惯例吧。不问谁出资的房,不能说百分百,起码占95%以上。

如果是父母的产权,加儿媳妇的名字比较少见。从实际出发,我个人不建议这样做。加名容易去名难。房屋具有商品属性,房产多名,会给以后抵押处分带来诸多不便,因为都有产权份额,比如去融资贷款抵押房产,大家都要去签字才有效。

再比如产权有一人去世,那他她的份额继承处理就非常麻烦,比如占4分之一的份额,要有他她的夫妻父母子女来分割签署放弃或继承这4分之一。非常麻烦,非常闹心的。

简单的事儿不能复杂化。给孩子就是他们的名字,不给就是自己的名字。这样方便将来处分房产产权。




1程前


这种话题在我们的生活中特别常见:不少夫妻或是将要结婚时在买房上都会因为加不加老婆或是未婚妻的名字而有争议,甚至会闹翻,结不成婚或是离婚。可是,如果买房你半毛钱没出,怎么好意思让加自己的名字呢!

如果你们夫妻俩或是即将结婚的一起买房,一起还贷款,自然房产证是要写两个人得名字,可如果不是,就请免开尊口了吧。不过,现如今很多人婚还没结,女方要求男方买房时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不结婚。不明白她们怎么想的。

要我说,我觉得相对公平的方法,那就婚后两人再一起买房,省得哪一方先付了个首付,加吧,舍不得,不加吧,好像也不对。那就两人一起买不就得了,谁也不欠谁,哪一方也没占谁便宜,皆大欢喜…



菓中菓


这个问题确实是这几年热议话题。不管在市里还是农村结婚有房是必须品。如果是二老给儿子首付买的婚房且没有装修,女儿媳妇出装修和买家电,我觉得加上也无妨。儿媳妇以后是要共同承担贷款的。要是二老全款买的已经装修妥当家具家电,这样儿媳妇就没必要加名字了。其实感情好比什么都强!


芬芳就在幸福深处


看女方要求加不要求了,如果是女方要求的,就加吧,毕竟以后是一家人了,女方要的也是一个态度,以后的保障。谁也不想多少年以后,为了孩子和这个家奉献了青春,到真的过不下去的时候,一无所有的离开。有时候真的不是去为难谁,实在是现在的社会太现实了!


心会结成冰


如果是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这种情况应该由男方决定加不加女方的名字,女方没有理由强加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婚前男方贷款买房 ,应该加女方名字 毕竟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

婚后买房这种情况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婚后财产双方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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