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房企能否基於新型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交房?

律新社


要看合同裡怎麼說,如果約定了不可抗力,一般延期一點,法律上沒有風險。

但是大多數買家不會讓房企延期交房的,房企自己也不願意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涉及很多麻煩的事情,面臨各種訴訟風險。

我覺得,很多房企寧可給工人加工資趕緊幹完,也不會選擇延期。


談笑閣


混跡房地產圈五年的新人來回答

疫情延續至今已經一個多月,各行業少有復工,很多購買期房的朋友擔心開發商藉故延期交房。其實不用擔心,如果疫情能在3月15號之前結束,開發商不存在因不可抗因素延期交房,因為工地開工時間是每年的3月15號到11月15號。

如果疫情一直持續下去,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可能性是有的,但可能性不大,我們簽到購房合同裡規定的交房時間都是在預計交房時間的基礎上往後推6個月。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擔心延期交房產生糾紛,開發商延期交房是要對業主進行賠償的。

這次疫情如果真的持續時間比較長,開發商產生延期交房問題,也屬於意料之中,在我們的購房合同裡也有相關內容的條款約束。



A信卓地產左江


房企可以基於新型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交付,為什麼?

1、新型肺炎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預售買賣合同中, 針對不可抗力有做說明,具體內容如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交付的,出賣人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並書面通知買受人合理延期後的交付時間。

2、雖然可以延期,但是開發商要重新發通知告知業主延期到什麼時候

由於每個地區的疫情嚴重程度不一樣,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區域,延期1-3個月交付都還是比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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