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公司開除員工,員工向公司索要賠償,HR威脅將我個人信息曝光到她所有本地HR群裡,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XGM0913


不用想那麼多:1、HR沒有那個本事,也無法左右當地的人才市場,如果這個HR真有這個能力,他也不會在你們單位工作了,隨便做一點什麼都能賺到錢的。2、這涉嫌違法,HR不會輕易這麼操作的。3、群裡別的HR也不是傻子,自己會分辨的。

只要不是你惡意索賠,不是碰瓷兒的,這不是什麼大問題。HR最在意的是惡意索賠,利用公司的不合規性和一些漏洞來索賠,這是人品問題,就另當別論。


任健01


這種真不人慣著他,我說一下我的真實經歷,17年的時候,我一個同事因為家裡人要做手術(比較嚴重,可能出不來),給領導請假不批,然後員工直接回去了,後面事情處理完回公司,HR直接說被公司開除了而且說話特別難聽,同事氣不過就說了一句,那我就起訴,反正撕破臉了,HR還一直嗶嗶,同事直接把人事幹了,後面老闆處理這件事情,同事動手在先,給HR道歉,工資當場結清,過幾天HR也辭職了,因為做人太差,待不下去了,其實有的時候,你越是讓步,別人就越會得寸進尺,認清事情的本質之後,該幹還得幹


努力203906024


我做過臨時工 中介介紹進去的,結束時工資少給了五百, 我去要 然後威脅我說 再去要就把我簡歷曝光 摸黑我 ,叫他認識的所有廠裡的hr都不錄用我,果然 有一次我去日企面試 人家說 我以前在xx鬧事啥的,我說沒有 可是hr還是不相信 最後沒錄用我


泅渡客


劍心觀點:狗仗人勢之徒,必是欺軟怕硬之輩。

對付這種無恥小人,要遵循一個基本原則:你強它就弱,你弱它就強。換句話說,只要你不認慫,就能牢牢把握談判的主動權。因此,你可以直接警告他:你敢這麼做,我就敢報警。

你的顧慮可能在於,公司HR把你個人信息曝光到HR交流群,會影響你將來找工作。但以我做人力資源的經驗來看,這種顧慮是幾乎沒有必要的。

我曾經做過兩年HR,主要負責招聘工作。當時確實加過不少HR交流群,有本地群,也有行業群。這些群成立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交流工作經驗,二是互相推薦候選人。

群裡“掛人”的行為有沒有呢?也是有的。但一般情況下,掛人都是因為求職者或者員工做了特別不地道的事情。

如果僅僅是因為員工(求職者)與公司有正常糾紛,Hr是不會掛人的。“掛人”本身就是一種被人所不齒的行為,你要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正常人和好人佔大多數的。

因此,樓主沒必要有太多顧慮。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確定自己是在依法維權。

不是任何辭退員工的行為,企業都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的。比如勞動法中有相關規定,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有權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你要確定自己的行為是依法維權。如果你本身有嚴重失職行為,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比如長期曠工,還想著要賠償,真的有點兒太那啥了。

第二,收集相關證據。

主要分兩種:一是證明你在公司工作過,二是證明公司確實是違法辭退你。

比如工資條,工資卡,工作銘牌,勞動合同、工作文件、工作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辭退你的談話錄音、HR威脅你的通話錄音和聊天記錄等等。

第三,諮詢專業人士,和公司談判補償方案。

應不應該補償以及如何補償,都是有法律可依的。找專業的律師,告訴他事情的詳細經過、你的工資收入、工作年限等等,讓他幫你作出補償方案。

然後,你就可以拿著補償方案去和公司談判了。之所以不立即申請勞動仲裁,是因為有時候流程太繁瑣、耗時太長,你根本就耗不起。

第四,談判不成功,就申請勞動仲裁。

和公司談判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共識,那麼你就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遞交上仲裁申請書,等著開庭就可以了。


劍心職場


回答問題之前,小編先講一個親身經歷的反向案例。

小編之前公司的一個企業,有一個員工在公司工作了5年,一直負責安全環保方面的工作,因工作失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打算辭退該員工(無償)。為了爭取自己利益,員工就去勞動仲裁申請援助,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仲裁瞭解原因後並不支持其申請主張。這個員工回到公司之後,準備一些材料,直接去找公司的老總,對其說:“我雖然承認違反公司制度,但是也在公司工作了5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希望公司辭退我能給予一定補償。”老總當然不吃這一套,就說:“公司有制度,你既然違反公司制度,就應該接受懲罰,你的請求恕我不能答應。”員工想這樣談肯定不能拿到賠償,就拿起手上的資料說:“我收集了一些公司安全、環保方面不合規的資料,如果用的上,我可以直接寄到環保部,希望公司能考慮一下我的請求。”然後就轉身走了。第二天該員工就接到了HR部門的電話,要他到公司談判,才開始員工要求賠償5萬,經過多輪談判,最終補償了2萬,並簽訂了一份不會舉報公司的協議。

通過這個案例,當然不是鼓勵員工採用一些極端手法去對付公司,但是當公司出現不守法、耍流氓的時候,那我們也必須站起來反抗,才能維護個人的利益。

俗話說:好聚好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如題主所說,公司開除員工,本應該給員工補償,既然不想給補償,員工索要也是合情合理,但是公司為了不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HR竟採取威脅的手段,說要將你個人信息曝光到本地HR群裡,意思就是讓你當地再找工作的時候受阻,對於這種下三濫的手法,我們一定站起來反抗。

首先,我們一定要利用合法的手續維護自己的權益。馬上要做的就是收集足夠的證據,到勞動仲裁申請援助,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只要企業開除你是違規行為,相信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

再之,也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一個公司HR的影響畢竟有限,如小編所在的沿海城市,企業多如牛毛,沒有百萬家也有幾十萬家,我不相信一個HR的能量有多大,頂多只能在一個小範圍內傳播,對自己找工作影響不大。如果只是做個普工的話,更不用擔心,只要不是自身沒問題,找份工作還是很容易。

其實對於這件事,小編認為這個HR大概率只是口頭威脅你,最終不會這麼操作,畢竟公司要開除一個員工,也就意味著員工馬上要離開公司,HR也是打工的,也會考慮自己的立場,跟一個將要離職的員工死扛對自己並沒有好處,只會給自己徒增煩惱,聰明的人都不會這樣幹。

如果這個HR是個死腦筋,非要跟你死扛到底,真的要曝光你的信息到當地HR群,我們有必要將事情化被動為主動,就如我文章開頭舉的案例一樣,你既然能威脅我,自己能否採取相應制動措施對付公司,甚至對付這個HR(這個就不直說了,自己琢磨吧)。

最後,祝你好運,希望你能完美應對此事。


職步青雲


這事兒咋不發生在我身上呢?讓HR說一句試試?就憑他這話我就能從公司榨出十萬八萬來!做人不要做老鼠屎,但被逼無奈的時候當一個老鼠屎也是好辦法!正規公司最怕投訴,哪怕他無過錯,投訴次數多了,被起訴次數多了就會出負面的!不能把公司咋樣,但噁心噁心它還是能做到的。


姑蘇寒楓


此HR好象不懂法。

員工離職合理索要補償,只要合法合規,公司就必須給予支付。

如HR將員工個人信息曝光到職場其他單位,那就是觸犯了勞動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後果就嚴重了,這HR好象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如果真是這樣,該員工不但可申請離職補償,還可向那企業啟動名譽索賠,那時公司付出的,就不是小金額了。

如果這員工在就職期間不存在很多的違規行為,建議任由該公司的HR按她說的去做,等後果出來後再對這公司啟動全面索賠程序,那得到的賠償可就不止幾個月的離職補償這麼簡單了,這員工將會得到大筆的賠償收入,豈不更好!


星空揚波


如果你年薪八百萬或者年薪幾十億,我支持你一定要告到低,不然這種公司會以為社會沒國法了。

如果你月薪三千。我建議,你馬上去找工作吧!你拖不起,因為從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他們取證 勞動仲裁 時間很漫長的,並且公司可以請個律師和你周旋。最後就是起訴打官司贏了,公司不配合執行,你還是要等。因為公司對付你的辦法多了去了。你耗不起。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你可以按那些沒有實際經歷,卻鼓吹找勞動局 什麼打官司的那些人他們的說法做一做試試。看看最後的結果到底是啥?!?!

如果你是高級員工,比如像副總 部門經理那種高薪職位,你就要具體分析了。

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你處於弱勢的時候,是要不來錢的,什麼時候你混得比他好了,要錢只是一條微信的事情。


神虎帝君-呃嗷嗚


你告訴那個HR,讓他試試,民法對於散佈謠言屬於民事侵權行為,可以將HR連同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如果造成散佈後果嚴重(被侵權人可以舉證造成的影響,或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微信群記錄、數量都是證據)可申請賠償及精神損害!後果嚴重HR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刑法中規定散發傳單500份以上屬於刑事案件了;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無限接近絕對零度


你可以硬氣的回答,你信不信我揍你,然後還讓你丟了工作,而且你在hr圈裡也臭了,不僅如此我還會起訴你以及你的hr團隊和公司,然後我們一起上頭條。一起遺臭萬年,同歸於盡,而且你們hr圈知道你的辦事能力和結局,也不會有人找你這個笑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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