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廢止3號公告,1、5、6號公告調整——

三國文化之源——南充

南充市高坪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通告

(第九號)

根據中、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最新要求,結合我區當前疫情發展形勢,現將已發佈的部分通告有關內容進行調整並通告如下:

01

廢止南充市高坪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暫停全區內農村客運班線的通告(第3號)》。

關於恢復我區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服務的相關規定,按第8號通告實施。

02

第1號通告第三條中“轄區內所有景區(凌雲山、金城山、法農業科技園等)暫停對外開放(營業),恢復時間另行通告”。

調整為

“轄區內所有開放式旅遊景點有序對外開放,規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旅遊景區內的閣、樓等密閉場所繼續關閉"。

03

第1號通告第六條“轄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宰殺活禽,關閉農貿市場活禽交易活動;嚴禁販賣和宰殺野生動物,所有人員要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調整為:

“停止各類市場內活禽交易和宰殺,實行活禽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禁止從事野生動物捕獵,嚴格實施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隔離,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嚴禁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涉畜禽工作相關人員應自覺瞭解防控知識,做好個人健康防護"。

04

第5號通告中第一條“納入市委、市政府“九個一律暫停”的相關企業,一律暫緩營業和生產。其它各類企業確需在2020年2月9日(農曆正月十六) 24時後復工復產的,必須按照相關行業防疫工作要求,制定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備足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防疫物資,經區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審查後,報區應對疫情應急指揮部批准方可有序復工復產。不符合條件要求的企業,一律不準擅自復工復產”,

調整為:

“在積極落實防控措施、保障員工健康、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企業復工復產實行備案制、承諾制管理,不得使用審批制"。

05

第5號通告中第三條“全區各類服裝店、理髮店、美容店、按摩店等非居民生活必需的營業場所一律暫停營業,農貿市場、超市、副食店、藥店等居民生活必需及農業生產所需的農資商店(農藥、化肥、種子、飼料、農機)可正常營業”,

調整為:

“保障群眾生活需要的超市、農批農貿市場、社區菜市等市場維持正常經營時間;城市商業綜合體(商場),商品批發市場,傢俱、建材、五金機電、汽配裝飾、文體用品、電子數碼、花卉、舊貨等專業市場,農藥化肥等農資市場,汽車、摩托車和二手車等經營性市場有序恢復經營活動,合理安排營業時間”。

在上述調整內容基礎上,區內商貿流通服務市場主體單位要嚴格按照(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充市高坪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貿流通服務業復工復業指導方案>的通知)(高府辦函[2020]3 號)文件規定的復工復業條件、程序和要求,有序做好復工復業和疫情防控各項事宜;指導方案中原規定的文化娛樂休閒場所(包括實體書店、圖書館、影院、網吧、歌舞廳、茶樓、棋牌室、農家樂等)、洗浴場所、拍賣、家政行業、人像攝影等除正常經營類和有序復工類以外的行業,繼續暫緩營業。

06

第6號通告中第一條“對非南充籍車輛、人員及航空進港旅客一律勸返;確因特殊原因需進入我區的,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主動接受檢查實名登記,並在指定地點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食宿費用自理),且按照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對拒絕接受定點醫學觀察隔離的,執法機關將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強制執行”。

現按照第8號通告中以下規定執行:

“對取得

以上內容涉及到的通告和文件,均已在“微高坪”微信公眾號、“雲上高坪”手機客戶端發佈。我區以前發佈的疫情防控通告及文件,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為準,如有最新政策和最新要求,將及時另行通告。

南充市高坪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2020年2月22日

來源丨雲上高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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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通車!南充到閬南營、巴中、自貢、宜賓、雙流機場等方向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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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充2、5、6、12號公告調整,涉客運、農貿市場、野生動物、超市.......

◎從浙、渝、深等地區來順慶,符合這些條件不再隔離——

高坪:废止3号公告,1、5、6号公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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