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發布加強外地返(抵)並人員管理通知

針對目前各單位陸續復工復產復學的實際情況,為有效做好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根據《太原市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月21日,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辦發佈進一步加強外地返(抵)並人員管理工作通知,原文如下:

各學校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承擔本單位疫情防控的法人主體責任,對本單位赴湖北、平遙以及其他高風險區探親或出差人員要及時通知到位,疫情期間一律不得返並;對其他外地返(抵)並人員要進行健康狀況摸底調查登記,在向當地社區、村委會報告的同時,督促其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告,進行健康監測或居家醫學觀察14天。

湖北、平遙以及其他高風險區擬返(抵)並人員,非經我市相關縣(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一律不得返(抵)並。非經批准撞自返(抵)並的將追究其所在單位及相關單位責任,並由居住地或卡口所在地縣(市、區)對其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其它地區返(抵)並人員要進行信息登記,按照《太原市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確定為中風險區的,由社區、村及基層醫療機構對其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觀察期滿無異常情況,可正常出行、上班;確定為低風險區的,如無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結膜充血等相關症狀可上崗工作,並實施14天的健康監測。一旦發現有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向社區(村)或單位報告。

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行業主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就要管疫情防控的原則,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導和防控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對所監管單位有關湖北、平遙等外地返(抵)並人員管控工作要嚴格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強化屬地責任,進一步提高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嚴峻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組織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進一步加大對湖北、平遙等外地返(抵)並人員的摸底排査管控工作,做到底清數明,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各縣(市、區)要及時掌握轄區返(抵)並人員信息,做好規模估測、預測,在現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提前做好後備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徵用工作,確保需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及時入住實施隔離。

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雙返”“四後”的高峰期就是“雙防”的關鍵期,要克服麻痺鬆懈思想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落實市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的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特別是外地返(抵)並人員管控措施,確保防控工作無漏洞、無差錯,不留死角。如因履職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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