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房屋就一定是違法建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無證房屋就一定是違法建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近些年,各地城中村改造項目越來越多,在房屋拆遷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被拆遷房屋沒有相關證件,從而被認定為違法建築,進而被強制拆除,以至於被拆遷人得不到任何補償或者補償款非常少,而被拆遷人也沒有足夠的理由來為自己辯解,難道無證房屋就真的就是違法建築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麼是無證房屋及無證房屋產生的原因。

無證房屋,一般是指沒有在房屋登記機構進行登記的房屋。無證房屋的形成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因歷史原因造成的無證房屋。2008年以前,許多地方政府為了搞農村經濟,改善農民的居住生存環境,設置了很簡單便捷的宅基地審批手續單。如果農民想申請宅基地,只需要向村委會申請,村委會審批通過後,政府就會加蓋公章。至於建房手續如何申請、如何審批,各地幾乎都沒有相應的規定,一般都是宅基地批下來就可以自行建造房屋了,房屋大部分都是沒有證件的。在2008年之後,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實施,規範了農民申請宅基地及建房的手續,即房屋所有權人必須擁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宅基地證,其建造的房屋才是合法建築。

第二,因政府單方面原因造成的無證房屋。一些地區的房屋可能在不同的時期經過了許多次的拆遷,許多被拆遷人的房屋之前本來證件齊全,在經歷過第一次拆遷後,當時政府可能允諾批准另外一塊宅基地讓其建房,但是當被拆遷人的房子已經建成併入住了,而政府卻遲遲未審批通過相關手續。所以,是因為政府單方面的原因導致被拆遷人房屋的手續由證件齊全變成了證件不齊全,故當房屋再次遇到拆遷,就極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建築。

無證房屋就一定是違法建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接下來,我們來探討下什麼是違法建築?

一般來講,違法建築是指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就擅自建造的房子,包括未經批准或者是採用欺詐手段騙取批准而新建、擴建或改建的房子。一般情況下,違法建築包括下面幾種:

(1)沒有向相關部門申請就建造了房屋;

(2)向有關部門申請建房未獲批准,後私自建房;

(3)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房屋;

(4)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超出批准範圍或改變使用性質建成的房屋;

(5)採用欺詐手段,偽造相關材料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房屋;

(6)未經批准,擅自將臨時房屋修建為永久性房屋;

(7)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而建造的房屋;

無證房屋就一定是違法建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最後,我們來分析下無證房屋一定是違法建築嗎?無證房屋究竟在哪些情況下不是違法建築?

在拆遷的實踐中,一些拆遷方為了一己私利,達到快速拆遷及低價補償的目的,通常情況下,就會以拆違之名行徵地之實,即以房屋手續不齊全或沒有手續為由,對被拆遷人不予補償或降低補償標準。而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往往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想不通自己住了這麼多年的房屋為何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也不知該如何來保障自己的權利。然而拆遷方一律將無證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築,進而將房屋強制拆除,不給予被拆遷人任何補償或者較低補償,行為未免有些過激,且明顯是不合理的。其實,

下列無證房屋並不是違法建築:

第一,上述提到的因歷史原因致使房屋缺少相關證件及手續。因為這些房屋修建的時間較早,而當時國家也未規定相應的建房審批手續,而這些房屋的建造在當時的環境是符合國家建房的程序,如果被拆遷人有且僅有一處房屋,也是不能被認定為違法建築。此種情況下形成的無證房屋,房屋所有人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補辦相關建房等手續。

第二,上述提到的因政府單方面原因致使房屋缺少相關證件及手續。因為這些房屋的建造是政府允諾的,房屋所有人並沒有任何過錯,僅僅因政府單方面未履行自己的承諾,及時審批宅基地並下發相關證件,而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築也是不可以的。

綜上所述,無證房屋不一定就是違法建築,違法建築的認定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不能盲目地、一概地將無證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築進而將無證房屋進行拆除,而應當先經有關部門對拆遷範圍內無證房屋進行實地調查、認定和處理。針對政策不明確但建房確實合理的,有關部門應當抓緊時間制定相應的政策限期處理解決;針對不易處理解決的,有關部門要耐心地向被拆遷人做好解釋工作,並努力創造條件,儘量早日解決。

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及房屋所有人,如果自己的房屋無證件或手續不全,一定要儘量補齊相關手續及證件,防患於未然,避免以後有糾紛。如果相關部門直接向自己下發了違法建築及限期拆除的通知,千萬不要慌亂,不要採取過激行為洩憤、反抗,也不要輕易放棄,認栽、認倒黴,而要冷靜處理相關問題,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否則的話,就可能會掉入了拆遷方的陷阱。當然如果房子真的是違法建築,也不意味著得不到任何補償款。如果不能夠確定自己的房屋是否構成違法建築,建議還是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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