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收到單位的辭退信,一個月的期限已過,該怎麼辦?

心想事成


疫情期間,如果收到辭退信。切記不要衝動和過分著急。要明確公司的這種行為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在進入公司之前都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無理由進行裁員,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在知悉情況的前提下,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

第二,政府是有相關建議的,建議企業延期復工,並積極對企業進行幫扶,所以,必要時候,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特別是勞動仲裁部門。

疫情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的,員工也希望早日復工,畢竟都要生活,但無故解除勞動關係,是不合理的。要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sunjid孫


沒啥怎麼辦的

可能是你單位不太好

自己活不下去

這樣的不去也罷

也可能是你自己能力不夠

總之提升自己能力最當緊

畢竟

能力強

就不怕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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