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署地北京,履行地為多個地區,糾紛去哪個地方?

允箋


我問了幾個人,都說得去公司所在地北京。

與公司協商,公司認為疫情是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試用期為6個月,未過試用期,公司本著人道主義,參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3天的工資和2個月的社保繳納!

我給山東當地的社保局投訴,公司方面態度強硬,說第一山東當地社保局沒有管轄權,第二如果我真的做,額外的人道主義的錢一分都沒有,第三想走法律途徑就嚴格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該去哪告就去哪告,如果公司輸了,法院怎麼判公司怎麼給!


允箋


21.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這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因此,你可以到實際工作地申請仲裁,在我審理的案件中很多是外地企業但員工在廣州工作最後在廣州仲裁部門立案審理的。我是勞動法律師,兼職勞動仲裁員,希望能幫到你。


晉科律師談法


去你勞動合同的簽署地。要是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比如說,約定了在工作所在地,那就可以在你實際工作地點申訴了


資深HRD帶你看懂職場


記得應該是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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