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在人云亦云的場合中,我們要如何保持冷靜

《烏合之眾》出版於1895年,至今已被翻譯為十幾種語言,再版將近30次。這是古斯塔夫·勒龐憑個人研究興趣寫成的書,但卻開創了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群體心理學。

這本書其實並不厚,只是一本單薄的小冊子,但勒龐在書中對群體的心理特徵進行了鞭辟入裡的分析解剖,語言生動流暢,觀點大膽新穎,極大顛覆了人們的通常認知。在《烏合之眾》問世之後的一百多年中,圍繞這本書的爭議和批評一直從未停止,但卻無法掩蓋其智慧的光輝和深邃遠見。書中的一些結論和預言,也為很多歷史實踐所證明。

勒龐在書中首先對群體進行了明確定義,然後分析總結了群體的一系列心理特徵、情感和道德觀念。勒龐認為人們一旦形成群體,就會出現智力下降、自信倍增、情緒激動等特徵。

在此基礎上,勒龐通過分析群體的意見和信念,提出了群體是在間接和直接兩種因素的作用下產生的,並且指出了群體領袖必須具備的品質特徵,以及對群體進行有效動員、控制所需要的方法手段。

那麼,為什麼這本書可以成為風靡一時的暢銷書呢?今天我就從群體的概念、群體的心理特徵和烏合之眾是如何形成的這三個方面,來分析這本書為什麼得到那麼多人的喜愛。


《烏合之眾》:在人云亦云的場合中,我們要如何保持冷靜


01、什麼是“烏合之眾”

首先,勒龐明確指出,不是隨便聚集在一起的一大幫子人就是群體——比如在一個廣場上經過或者閒逛的人群,人數是不少,但是它不是一個群體。只有當這群人有了同樣的心理,才能夠成群體。

什麼意思呢?還是來看看那些在廣場上閒逛或經過的人群,他們雖然在同一時間聚集在同一個物理空間範圍裡,可他們相互之間,各自有各自的關注點,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心理訴求,所以這個時候,他們就不屬於勒龐定義的“群體”概念。但是,如果這個時候突然地震了,有人大喊“地震了!快往空地上跑”,廣場上的人群開始奔跑和騷動起來,好了,這一下子,情況就變了——他們這時由於統一產生了逃生自保的心理,要採取行動保護自己,在這一瞬間,這些人,就成為了勒龐所定義的“群體”了。

不僅如此,勒龐還特別說明,群體未必一定是同一時間彙集在同一處地點的人,當某個心理一致性形成後,很多散佈在社會各個角落裡的、各式各樣的人,儘管他們沒有直接面對面湊在一起,儘管他們可能相互也不認識,但他們依舊可以成為一個群體,展現出群體特有的那些特徵。


《烏合之眾》:在人云亦云的場合中,我們要如何保持冷靜


說到這個,最典型的一種情況,就是股民——股民是什麼樣的人都有,散佈在全社會,絕大多數股民相互之間是不認識的,但是由於都在玩股票,具有同一的希望通過股票買賣發財的心理,所以他們就屬於勒龐所定義的一個群體。

雖然勒龐在本書中沒有特別明確地進行界定,但是我們還必須強調說明,那些被嚴格組織起來的人群,例如軍人、企業員工、在校學生等等,也不屬於這類群體。這些高度組織化的人群遵守確定的規則,接受嚴格的管理,按照明確的指揮行動,他們不具有勒龐所認為的群體心理特徵。

當然,這並不排斥這些組織中的一些人屬於其他群體。最簡單的例子是,證券公司作為一個組織是被嚴格管理的,那麼證券公司里正在上班的員工,當然不屬於勒龐定義的群體。但這些員工在業餘時間,卻完全有可能參與到傳銷組織裡去——下班之後,搖身一變,成為“烏合之眾”。

總結說來,其實烏合之眾的概念就是擁有同樣的目標而聚集起來的一群人。而這群人是擁有相同的心理、相同的愛好,相同的目標。而這群人,就是勒龐所說的烏合之眾。


《烏合之眾》:在人云亦云的場合中,我們要如何保持冷靜


02、烏合之眾具有哪些心理特徵呢?

還記得中國有句古話,“眾人拾柴火焰高”。所以,真的是群體的智慧會比個人的高嗎?在我看來,應該是不一定的。而這,也體現在了勒龐的觀點裡:


《烏合之眾》:在人云亦云的場合中,我們要如何保持冷靜


首先,群體的智力會下降

勒龐認為恰好相反,群體的智力是低於個體平均智力水平的,並且可悲的是,群體的智力水平,基本上取決於這個群體當中,智商最低的那個傢伙。很多人一旦聚集起來之後,思維就會顯示出非理性、簡單化、缺乏常識和邏輯等一些特徵

,甚至看起來非常像個傻瓜。

關於群體的智力下降,勒龐舉出了若干例證。例如,群體只樂於接受簡單明瞭的號召和主張,不關心證據和論述,不進行分析和判斷。越是迎合人群基本需求的簡單主張,越容易得到群體的擁護支持。因為整體的智力下降,所以群體特別易於被暗示所誤導,相信並傳播荒誕不經的謠言,接受稀奇古怪的理念。

其次,群體會自信心爆棚,敢想敢幹,橫衝直撞

作為一個個的個體,對很多“膽大妄為”的事情,人們自己不過是想想而已,有時候可能連想都不敢去想。可是,當這些個體彙集成一個群體後,不但啥都敢想了,而且還啥都敢幹了,甚至有點“無法無天”的感覺。

我認為,群體具有這樣的心理特徵基於兩個原因:一是群體人多力量大,個體力量實現不了的目標,眾多個體的力量集中起來就可以輕易實現;二是個體匯入群體後減弱或者消除了對被懲罰的恐懼。

在我看來,其實是覺得幹啥都不需要承擔責任了,所謂“法不責眾”,事情是大夥一塊乾的,要麼不會受到什麼懲罰或報復;要麼就算有懲罰和報復,也是群體裡這麼多的人一起承擔,誰都不用害怕了。

最後,群體會情緒化、敏感化,急著行動

群體的產生和發展是靠情緒傳染實現的,群體總是被情緒驅使,越激烈的情緒越可能成為主導力量。在越來越激烈的情緒推動下,群體傾向於儘快採取實際行動而不是隻打嘴炮——因此,人們一旦聚集成群體之後,往往就很像個火藥桶,一點就著,一點就爆,稍有風吹草動,就很容易“擦槍走火”。

而勒龐總結出的這些群體心理特徵:智力下降了,自信增強了,情緒激烈急於動手了。所以他就認為,群體可以類比成婦女、兒童和野蠻人,意思就是諷刺他們不用大腦,而是用脊髓神經來支配行動——這下勒龐可是犯了眾怒,這個觀點也被後人認為具有種族歧視、歧視婦女兒童的嫌疑,不斷遭到批判和攻擊。

而勒龐提出的這些觀點是來自於當時,有很多民眾一起聚眾,這引發了許多人的恐慌。而勒龐預感到未來的社會里由普通人彙集起來的群體將會發揮主導作用。勒龐重點研究群體心理和群體行為,就是為了對未來的社會發展做出預判,而他研究總結出的這些群體心理特徵,非理性、易衝動、膽大妄為等等,也讓他對未來的社會持一種悲觀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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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那麼,群體是如何產生和發展呢?

在我看來,群體的形成受“間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這樣兩種因素的影響。所謂的間接因素就是一些觀念、思想的長期滲透,在比較長的一個時期內,潛移默化地改變人們的想法。

首先,是直接因素

那麼所謂直接因素,就是一些激發群體情緒的突發性事件——也就是我們平時經常說的“導火索”。導火索一旦點燃,就讓散佈在社會各個地方、方方面面的人們瞬間感受到了相同的情緒,產生了心理上的統一性,那麼在群體領袖的帶領下,群體就可以被迅速動員,最後發展到直接採取大規模行動。

其次,是間接因素。

在間接因素的長期影響,以及直接因素的瞬間觸發下,所謂的“群體”就產生了。那麼有意思的是:

最開始的時候,群體是在一個簡單明瞭的口號下動員起來的,他們追求的目標貌似很明確——可實際上呢,由於這個所謂的“口號”很難去精確界定,所以群體最後追求的結果,經常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總結說來,群體是奔著一個明確的目標而去的,但實際上搞到最後,這件事卻往往很容易跑偏。比如說,球迷鬧事——本來球迷聚集起來去看球,目標是希望自己追捧的球隊能獲勝,但是球賽結束後因為雙方球迷的對抗衝突,最後球迷群體很快進入到實際行動狀態,開始群毆大打出手。事後留在參與群毆的球迷記憶中的,那場比賽的勝負結果已經不重要了,球迷之間的鬥毆反倒成了最後的結果。

可在我看來,群體的行為,也不能用簡單的道德批判去評價好壞。一個被動員起來的群體,前一刻可能還在為爭搶一個名號進行血腥的廝殺,後一刻可能就會為保護一個孩子的生命而無私奉獻。所以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群體本身沒有對錯之分,它的特點只是易於被引導和操控,而且它行動的後果是威力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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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烏合之眾》這本書,除了是一本講述群體之間的心理學著作。更多的是告訴我們,在人云亦云的場合裡,應該瞭解為什麼我們會人云亦云,並且在這種隨主流的場合中,保持自己的冷靜,做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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