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解除婚姻關係前,怎麼要回結婚前借給對方的錢?

Lanbostateboy


你的問題具體詳情沒有交代清楚。不好妄加評論。個人觀點,如果金額不大,就算了,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金額大,而你又不缺這麼💰,能不撕破臉儘量別。因為不清楚你們有孩子沒,如果有,為了孩子還是以和為貴,做不成夫妻,有孩子能做朋友儘量做朋友,對孩子也是最小的傷害。


傷透的心不再將就


我覺得,沒有必要去要回,既然人都不要了,還要那錢幹嘛呢,有勇氣離開,就有勇氣自己重新開始。就拿我來說,離開時身上就20塊錢,而且是借的,走很遠的路才能搭車。我小孩當初和男方生活在一起,分開十多年了,男方也再婚了,還問我借過3000塊,說好下個月還,為了孩子,二話不說轉過去了,過了N年對方也沒提起過,我就當那錢給小孩用了,現在孩子學費都不願交了,生活費也不給,我就自己承擔著,不可能不讓孩子上學。也不願為錢,褻瀆了自己當年的那份心境。錯了,就重新開始,與金錢無關。


tao子葉


首先假設你向法院起訴要求你愛人償還你的借款10萬,你勝訴了,那麼最後你愛人拿出了,萬元償還給你了。

這個時候,由於你們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各自所有,那麼,你愛人從你們共同財產中拿出定夫10萬,這個10萬相當於你出5萬,你愛人出5萬。

你拿到妻共同財產萬萬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10萬後,這10萬也是共同財產。

相當於你愛人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拿了10萬元給你,你再把10萬元放入共同財產紅中,一來一去,你的債權滅失了,你們的共同財產沒有任何增加。

除非,你們是採取約定財產製,否則在婚內讓你愛人償還沒有實際意義。

相關發條如下: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財產製與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製。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幫到你。

更多婚姻法知識,可以關注我。


孫曙光律師


我剛好代理了相同的案件,因為感情不和,男方向女方起訴離婚,但在結婚前,女方向男方借款二十萬元,並向男方出具借據一枚。首先二十萬元借款是男女雙方婚前個人債務和債權。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普通民間借貸立案處理。雙方的離婚糾紛,在財產分割,考慮是是婚內財產。法院不會將婚前個人債務債權就行分割。所以,這個案子最後我將女方借款二十萬另行起訴,法院已經立案,離婚案件單獨審理。


周律師Lawyer


從法律層面來分析,首先要明確一個思路,結婚前男女雙方發生的借貸關係如果合法有效,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歸還借款,但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婚前借款時,是否簽訂《借條》(注意不是欠條);

2.是否真實存在借款行為,即要有借款的痕跡,這裡可以參照本人的研究

https://www.toutiao.com/i6794369747044532744/

(借錢給別人,你應該知道這些)進行比對,看自己這項借貸關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3.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4.離婚訴訟時,雙方財產分割時沒有對這筆借款進行分割。

從情理層面分析,如果當時確實有借款,什麼證據都沒留下,也沒有證人等,通過訴訟方式收回借款的困難非常大,最好和對方協商處理,這個時候要看對方人品怎樣了。


可靠法律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們是打算分手的,既然要分手,那就名正言順的向對方要回你借給他的錢,不過還是儘量採取策略委婉的解決這個問題。

本人覺得對方向你借錢會不會是騙婚的,就是說當初他會不會是想騙取錢財才和你談戀愛,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要慎重對待這個問題了。先協商著問他要錢,如果對方沒打算退換,就採取法律手段。希望不屬於此種情況。

如果是你們戀愛過程中,確實遇到經濟困難向你借的錢,那應該好說點,直接給他說,就說自己現在急需要這筆錢,讓他退還給你。不管是哪種情況,如果對方想抵賴不還的話,你都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十字路口的女人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方面來看。

一是你們婚前借貸有沒有約定歸還的期限和利息?如果有那麼可以根據相應的決定去處理。如果沒有那麼另外一方隨時可以要求對方歸還相應的款項。

第二是你們這裡有一個特殊性,就是結婚前借了錢。現在婚姻還在存續期間。婚前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屬於個人財產的一種處置,因此這一筆債權債務關係是屬於你的婚前行為和形成了婚前的財產。對於這筆錢,你們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一個處理方式。達成一個協議明確歸還的方式,相應的款項的數額和利息。如果達不成協議,也可以訴訟至法院,要求法院進行裁斷。

總的來說,夫妻間在婚前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屬於普通的民事權利的處置,同樣是用普通的民事糾紛解決的辦法。


上海莫律師


一般來說你給人家的東西就屬於人家的了,除非你們有特別約定。我認為人相識是緣分,雖然不能到永遠,至少曾經擁有過,不必弄到你死我活,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好聚好散給彼此留下一份真愛的回憶,也不狂你們相愛一場,做人大氣一點,你的磁場會更強。


sh龍的傳人


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婚後財產是共同的財產,只有離婚才會分割,婚前借款,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是借款,是婚前借的,如果有證據,證據確鑿,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可以請律師或者單獨法院起訴追討這筆借款。不能跟婚後財產混為一談。


寂寞的0辦公室


借貸糾紛協商不了的話,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打官司的話要有證據,對方借你錢的證據你有嗎?證據可以是借條、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轉賬記錄、證人等。

法律上,即使是夫妻之間的借款,只要是真實發生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你的情況是對方婚前借款,那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有借款證據,也可以通過起訴方式解決。

我是趙律師,關注我,每日更新,帶您瞭解更多法律知識[來看我][來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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