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監不允許識字,為什麼又能宣讀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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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拆分成幾個不同的問題來看。

太監有沒有文化

答案是,大部分沒有。太監多是苦出身,送去宮中累死累活一輩子,學習文化簡直是天方夜譚。當然了,小部分是有的。比如秦朝的趙高,宋朝的童貫,明朝的王振。但說到底是鳳毛麟角。而且這些大人物也不會去負責傳旨。


誰負責傳旨

我們在電視劇中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情節,某皇上說道:“小三子,給朕擬一道旨意,如何如何”。其實現實中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不光太監沒有傳旨的職能,甚至詔書都不是由皇上寫的。


舉個例子,大家耳熟能詳的三省六部制。三省的職責大家還記得是什麼嗎?中書省負責擬詔書,門下省審議,然後傳達至尚書省執行,哪裡有太監什麼事。

更詳細地說的話,其實聖旨這個叫法也就只是個民間叫法,皇帝的詔書花樣繁多,名稱也有很多,比如敕令等。

再者,咱們今天的文件都還有個保密問題呢,何況當年。像一個太監過來光天化日之下就開始當眾宣召其實更是沒有的。


攸揚拾羽


宦官不得干政!宦官不得識字!宦官無權宣讀聖旨!

我們在電視劇中常常會看到這樣的一個情節,皇帝大喊一聲:“擬旨!”然後身邊的大臣或宦官就拿出一張空白聖旨,皇上一邊說大臣或宦官一邊寫聖旨,寫好後遞給皇帝看一眼,覺得沒問題直接蓋印就直接給太監去宣讀。

何等的兒戲!其實這些都是沒文化的導演和編劇意淫瞎編的!所以才會出現這種邏輯無法自恰的情況。

實際情況是古代皇帝是沒有權利擬聖旨的!

您沒有看錯!中國古代從很早開始,擬旨的權利就已經被從皇權中剝離出來了,秦漢時期由丞相代替,正因為丞相有此權利,所以一度對皇權構成威脅,如趙高聯合丞相李斯假傳遺詔。

所以西漢後期,丞相制度就已經被實際取消了,改有尚書令代替。再到隋朝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分化了丞相的權利,其基本結構一直延續到了清朝。

以唐朝為例,首先需要由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們針對某事擬出聖旨初稿,然後交由中書令選擇並將以修改潤色,完成後上交皇帝。

如果皇帝覺得滿意,就會加蓋印章,如果不同意就會用紅筆在空白處留下意見駁回中書省,在繼續進行修改,重複以上步驟。

對於蓋章同意的聖旨,會下發到門下省,審核蓋章,如果門下省覺得內容不行就會被駁回,就算皇帝同意了也沒用。沒有門下省的蓋章,這就是非法聖旨。所以此時的聖旨開頭都是“門下”二字,明朝才出現“奉天承運皇帝,昭曰”。

對於通過的聖旨門下省就會安排下發頒佈給尚書省,由尚書省根據內容領導六部安排實際執行。

如果有要外出宣讀的聖旨,也絕不會找太監,古代翰林院有一個官職叫“翰林承旨”就是專門做這份工作的。且宣讀過程也有一套嚴格的程序,會提前通知到接旨人,選擇吉時高搭綵棚,焚香沐浴,擺下香案迎接聖旨。

且實際聖旨最短的也有2米,聖旨還有5米長的,不是一個人可以宣讀的,一般需要好幾個人在前面打開,宣讀人站在後面讀旨。絕不會出現影視劇中一個太監拿著手裡讀的情況。

當然也許會有鋼筋說,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比如明朝太監的權利就非常的大,讀聖旨也是有可能的。的確明朝的時候宦官地位得到了提升,朱瞻基甚至還設立學堂供宦官讀書。

但是明朝的太監的權利終究還是來自於皇帝,主要是皇帝的駁回和蓋章之權,所以明朝太監地位最高的是司禮監掌印太監掌握蓋章權,其次是秉筆太監,就是代替皇帝批紅擬寫意見。但如果涉及到擬旨和頒旨就是內閣的勢力範圍,所以馮保需要和張居正聯合才能把持朝政,如果敢直接去宣讀聖旨,會被勇猛的文官們直接撕碎。


潘不安講究史


明朝太監大寫的不服,大明王朝的太監首領可是有著“內相”的稱呼。

明朝太監讀書這件事,還得追溯到明朝永樂大帝宣宗時期。在洪武大帝時期,朱元璋在廢除宰相之後,親力親為大小奏摺一把抓,每天能批奏摺到深夜。永樂大帝當然沒有老爹朱元璋的能力,又不能違法祖制再設立宰相職位。

永樂大帝進一步玩善一個好吧發,在朝廷設立內閣制度,選取博文多學的朝臣成為內閣大臣,內閣大臣只能在在奏摺寫上自己意見。起初在用了時期太監不得讀書還是被嚴格限制,但到了明宣宗時期,皇帝懶惰了,竟然從宮外請讀書人教這些太監讀書,太監一旦有文化就有了對抗朝廷內閣的資本。所以從明宣宗以後,皇帝只需要決定朝政大事,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就由司禮監首腦決定,不過在永樂朝最終的拍板決定的還是永樂大帝本人。

這在永樂大帝時期運轉的挺好,但是子孫一代不如一代。形成了內廷和外庭相對抗的局面,太監可以下放到地方,與當地的文官政府相對抗。甚至在明末的時候,形成了閹黨和東林黨對峙的局面,兩黨相爭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大明亡國。


陸棄


現在很多電視作品中都有這樣一個清潔,皇帝要頒佈一道聖旨時,是由他身邊的太監帶著聖旨去頒讀的。可是在古代宮中,明文規定太監不得干政,不得識字,那麼讀聖旨的太監又是怎麼能夠去頒佈聖旨呢?

其實事情並不是我們平常在電視中看到的那樣:

認知的錯誤

其實,在真實情況下,宮中的太監並不是完全不識字的,凡是太監進宮,肯定是要伺候皇上的嬪妃或者眾多皇族的,不認識字,沒有學識,根本無法伺候眾多嬪妃,而且宮中規矩眾多,不識字的太監根本沒法理解,所以宮中的太監還是識字的比較多。

古代歷史上有很多厲害的太監,他們不僅僅能識字,而且干政,最後做到權傾朝野的地步,比如著名的唐朝時期的高力士、明朝的魏忠賢等。

頒佈聖旨的人不是太監

等到皇上的聖旨要下達的時候,宣讀聖旨也根本不是電視劇那樣,幾個人談著話,突然來了一道聖旨,跪地迎接那麼簡單的。

古代有專門的一個“翰林承旨”職務,這才是古代專門負責外出宣讀聖旨的,而且宣讀之前會提前通知,做好準備,排面、焚香沐浴什麼的都是需要的。

而太監可以做什麼呢?一般來說,他們只需要去傳遞口諭,不需要出宮,也不需要認識太多的字,也不否認有極少數由太監宣讀的聖旨,那也是一些特殊情況,畢竟有專門負責的部門,這也不是太監的本職工作。

所以古代中,太監是識字的,但是壓根就不是由太監去宣讀聖旨的!


丫丫說史


看過古代電視劇的觀眾總是能看到這樣一幕:

一位身居高位的太監,面對跪拜的群臣,拂塵一甩,打開聖旨,然後開始宣讀聖旨內容: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但是,電視劇並不是歷史的真實再現,更多的還是為了影視效果而胡編亂造的。

古代太監的文化程度

太監原為官名,明朝時太監這個職位均由宦官擔任,漸漸地所有宦官均被稱為太監。

太監是皇室宗族在宮內需要大量雜役,但宮女又不能完全滿足需求,也不許男性出現在皇宮內而產生的一類人,說白了他們就是打雜的。

所以說不是不允許識字,是根本就沒必要,而且大部分太監都是由於家庭貧困,才會選擇淨身到宮裡謀條活路,所以一般的太監進宮前就是白丁一個。


除了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之外,其他都沒有嚴令禁止過不許宦官干政,所以太監識不識字就要看他本人的受寵程度決定了。

但在明朝永樂時期之後,宦官逐漸得寵。直到宣宗時期,改太監不得識字祖制,還在宮內設學堂供太監識字。所以說真正嚴令禁止不給太監識字只有明朝開國到宣宗這段時間。

宣讀聖旨真的是太監嗎?

古時候聖旨是一件非常神聖的東西,明朝之前有一個名為翰林院的機構專門為皇帝擬旨,明朝之後也有皇帝親手書寫聖旨的情況。

聖旨生成後經過機構審核交給皇帝過目,確定無誤之後蓋上玉璽後生效,再由欽差大臣傳達,不難發現這期間並沒有太監宣讀聖旨這個環節。

就連宮內嬪妃的冊封所宣讀的金冊,也是由女官擔任的。

所以作為宮中雜役的太監,一般是沒有資格宣讀聖旨的,最多就充當一個為皇帝向嬪妃們傳達口諭的角色。

小知識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也不是歷朝歷代通用的,而是明朝朱元璋之後才開始有的,在之前的元朝為蒙古人統治,聖旨會以“長生天……”作為開頭。

而再之前的朝代,如唐宋時期,聖旨一般是由門下省擬寫,經過審核之後由皇帝蓋章生效,也就是說皇帝本人並不用親自寫聖旨,所以一般是由“門下……”作為開頭。

並且明朝時期開始流行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要麼就“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斷句,要麼就一氣呵成說完八個字,並沒有四四開的說法。


正一品貴妃


題主的這個說法不對,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確實,在太監這個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群體裡,絕大部分都是文盲。但並不是說他們當中就沒有一個不識字的,恰恰相反,在中國古代太監群體中,不僅有識文斷字的,更有精通律令,擅長文章的。

我們能夠很隨便的就點出幾個來,秦趙高、東漢張讓、蔡倫、唐朝高力士、北宋童貫、明朝魏忠賢、王振、劉瑾等。先不說他們是否是禍國殃民的罪人,單就文化程度而言,甚至於高過當時的一些普通官員。

這些人屬於太監裡面出類拔萃的人物,幾乎是影響到了歷史的發展進程。但是他們在太監群體中依然屬於鳳毛麟角似的人物,少得可憐,大部分的太監沒有學習的機會,從少時進宮開始就屬於文盲,直到老年。

而這也是皇宮的需要,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皇宮內部需要的是絕對聽話的奴才,而不是有思想的人。既然不允許太監識字,那他們又怎麼能宣讀聖旨呢?這裡面又是一個錯誤,而這種錯誤很大程度上依然來源於中國影視劇的誤導。

在很多的影視劇中,我們可以看到,老太監拂塵一擺,展開聖旨,然後接著念,“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其實這真的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從東漢末年宦官亂政以來,歷朝歷代都十分重視對太監這個群體的控制。

他們深居內宮,職位不高,但是因為跟皇帝走得比較近,所以掌握著事實上的權力,一旦犯上作亂,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歷代都不允許太監干預朝政,在這種思想的指引下,寫有皇帝重要指示的聖旨,怎麼可能交由太監去宣讀呢?這是一些影視劇編劇為了讓劇情發展的更好,而坐在家裡拍拍腦袋想出來的。

實際情況是,太監傳旨是有的,但是絕對不會傳達已經擬好的公文,太監傳達的多是皇帝的口諭,而且內容多是家長裡短,極少涉及以政事。而正式旨意的下達,多是朝廷正式的傳旨官,也就相當於欽差大臣來傳達。

不僅包括對內傳,同時也包括對外傳達,比如明朝向藩屬國下達旨意,也是由專門的傳旨官來宣讀。茲事體大,這麼重要的國事公文,怎麼可能讓一個太監來傳達。真的是,歷史劇審核不嚴,誤導了不少人。

隨著清朝的滅亡,民國時期,居住在紫禁城裡的最後一批太監被趕了出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最後都是以乞討為生,凍餓而死。雖然他們中的一些人也有家人、親戚和朋友,但是始終被人當成妖孽,不允許入家門。

可以說,中國自先秦以來就一直存在的宦官制度在民國時期,終於被徹底埋葬了。中國最後一個太監叫孫耀庭,1917年入宮,1924年直奉戰爭後出宮,1996年12月去世,終年94歲。他算是中國太監中得到善終的第一人,根據他的經歷拍攝成的電影《中國最後一個太監》還曾經在上個世紀80年代轟動一時。


小小嬴政


太監:

太監原指宦官中的高級官員,現指中國古代被閹割生殖器後失去性能力,專供古代都城皇室役使男性中的官員,又稱宦官、閹人、寺人、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內監,明朝開始又叫年紀大的太監為伴伴。

宦官:

宦官(俗稱“太監”)是中國古代專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員。宦官在先秦和西漢時期並非全是閹人,自東漢開始,官宦則全為被閹割後失去性能力的人。又稱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等。

古代太監多不識字,為何還能宣旨?

①很多太監確實不識字,不過這種基本是小嘍囉。有些太監,都是從小就開始培養的,他們從小都在宮中長大,宮裡也會給他們配備專門的老師,來教他們讀書寫字,學習好的會安排皇帝所在場所服務,電視劇也有很多太監都是從小都送進工。

②古代原先太監是一種官職,東漢以前並非全是閹人。既然能當官,對學識方面肯定是有要求的。

③一般太監並不能傳聖旨的,最多的就是口諭或宮中嬪妃傳旨,這就屬於皇帝家事了。


人以書為糧


很多情況很多事情手指口述就可以了,不認字但是不排除提前背下呀,就像古時候入洞房,面對下圖,難道還要會識字才行嗎?



我是你的眼—87


現在我沒看到古裝劇,宣讀皇帝聖旨的往往都是太監,或者極少數的欽差大臣。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讓我們分析一下:

第一個誤區:皇帝的聖旨都是由翰林院擬定,然後有皇帝審閱,蓋上皇帝御璽,就成為了聖旨,而去宣讀聖旨的人,一般也是翰林院的大臣,被稱為“欽差”,而不是太監。因為古裝劇的戲劇性,又要抓主要歷史節點,而把這一環節進行縮減改編,慢慢形成一種共識,類似於古裝劇菜市上賣豬肉的都是大胖子一樣,也就不足為奇了。

第二個誤區:古裝歷史劇,一般都是演藝皇宮裡面的事情,所以我們接觸到的也是上層的太監,其實“太監”是朝廷四品大官員,歷史上明朝宦官達到了頂峰號稱10萬宦官,能被稱為太監的不到50人,所以皇帝的貼身太監基本上都是有文化的,但是到明朝末年,太監權力越發不可收拾,插手財政等大權,“太監”這個稱呼,慢慢的變化了,到了清朝時期,太監就是泛指宦官了,加之現代古裝劇怎樣稱呼,所以就把宦官統稱為太監了。

第3個誤區:歷史上,朱元璋規定太監不得識字,朱元璋是一個勤奮的皇帝,事無鉅細,事必躬親,有記載說,朱元璋每天工作要在大概14個小時,這不是一般可以承受的。到了朱棣繼位時,朱棣就讓自己的兒子朱熾,管理朝務,朱熾是一位明君,死後被追為“仁”,他在位時,太監不僅可以認字,還專門成立學堂,教育太監識字,所以說太監不識字,只是在朱元璋短暫的時期。其他的時候並沒有以法令的形式頒佈。

第四,在古代,也有少數的時候是太監宣讀聖旨,這個不可否認,但極大多數是翰林院的大臣進行宣讀。太監大多數可傳遞妃嬪的口諭,然而口諭和識字無關緊要,更和朝務掛不上鉤,大多侷限於後宮。

這就是我的見解,如果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的觀點,我們互相學習,互相交流。


蚜蟲掉牙


皇帝的聖旨都是由翰林院擬定,然後交由皇帝審閱,如同意則皇帝御璽,否則會用紅筆在空白處留下意見駁回翰林院,在繼續進行修改,重複以上環節。聖旨會下發到門下省,審核蓋章,如果門下省認為存在問題就會被駁回,就算皇帝同意了照樣不好使。所以此時的聖旨開頭都是“門下”二字,明朝才出現“奉天承運皇帝,昭曰”。

翰林院設“翰林承旨”專門負責宣旨工作,實際聖旨最短的也有2米,聖旨還有5米長的,不象電視劇上由一人宣讀,而是按嚴格流程,選擇吉時高搭綵棚,焚香沐浴,擺下香案跪接聖旨,一般需要好幾個人在前面打開,宣讀人站在後面讀旨。

在西漢先秦之前,宦官並非都是“閹人”,東漢開始才只有閹人能出任宦官,並稱之為“宦官、內官、內侍、中官、中涓、中貴人等等而非叫“太監”。

太監本來是一個官名,始於唐朝。唐高宗時,用宦官出任中御府的“太監”、“少監”等職位。明朝時,內廷有十二監,主官均稱太監,主官以下叫宦官。明朝宦官達到了頂峰號稱10萬宦官,能被稱為太監的不到50人,到明朝末年太監權力越發不可收拾,“太監”這個稱呼才擴大化,到清朝時太監泛指宦官了。

在唐朝時期太監是高級宦官,更是識字的。唐中後期,宦官干政,出現很多李輔國、高力士、仇士良等權傾朝野的大太監。

宋朝的太監不僅識字,還經常出去監軍,童貫,不僅監軍,還出使過契丹。

到明朝建立以後,朱元璋是一個勤奮的皇帝,事無鉅細,事必躬親,規定宦官不得識字,還把太監的級別降低了。宣宗朱瞻基上臺以後,在宮內設內書堂,令學官教授小太監識字。自此以後,明朝開始出現掌印太監,秉筆太監,等,必須有文化的太監才能擔任的官職。所以說太監不識字,只是在朱元璋短暫的時期。其他的時候並沒有以法令的形式頒佈。

清朝時,太監也是識字的。慈禧身邊的大太監安德海,知書能文,通《論語》、《孟子》諸經,而李蓮英不僅識字,而且在書法上還很有造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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