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剛一年的新老師,有學生家長送了自己一張3000元超市購物卡,怎麼辦?

提問官大師兄


不想被處理,想在教師崗位上幹下去,直接退回去,不要有絲毫猶豫!

首先,教育部三令五申,教師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的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這是明確規定,不僅教育系統的人知道,學生家長也知道,社會上都知道。你才工作一年,不要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其次,家長送你3000元購物卡,絕不是處於友情吧?一定是有所圖。圖的是什麼,是對其孩子的特別照顧。購物卡收了之後,接著就是提要求了。如果你不能滿足家長要求,那麼,就等著投訴吧?因為3000元購物卡,可能被開除、解聘,值得嗎?

第三,現在家校關係並不和諧,家長都盯著老師呢?收了購物卡,你就得為人家辦事。但是,作為一個教師,你手中沒多大權力。你特別關照某一個學生,其他家長看在眼裡,一樣會告你。

總之,從你收了購物卡後,你就會麻煩不斷,而且擔驚受怕。那購物卡就是一顆定時炸彈,你根本不知道何時會被引爆。為這點購物卡,太不值得了!

退回去吧,告訴家長,心意領了,購物卡不能收,那是違紀行為。如果真的尊重老師,就積極配合老師工作,共同教育好學生,這才是最重要的。老師要的不是那3000元購物卡,而是教育孩子方面的相互配合和支持。


當代師說


我的想法還是退回吧。

最近聽說了一個故事,看完你就明白了。

某教育局開除了一名從教多年的老師,大家都替她惋惜。原因是被家長告了,收受禮金。孩子從一年開始就是這位老師教,一直到小學畢業,每到節日家長都有所表示,而且都是微信轉賬,老師照收不誤,對孩子也是關懷有加。

小學畢業了,家長變臉了,向老師索要送出的錢財,起初老師不給,認為是你主動送的,不是我要的,後來經不住家長鬧,全部退換。

到這大家覺得事情就過去了,結果家長錢到手後,向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控告。

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做出開除公職的處分。

教師節來臨,也有家長躍躍欲試,想有所表示,希望老師給孩子特殊照顧,但都被老師回絕了。

不能因為那點蠅頭小利,因小失大,丟了工作,得不償失了。

所以,我的建議是,把卡退換給家長,告訴家長,一定盡心盡力照顧好孩子,讓家長放心。


元氣女神


3000元購物卡的確考驗一個人的人性,還是退回去吧!

我也曾不止一次遇到家長給我送購物卡的事,少則500,多則5000,我可以驕傲地說,都被我巧妙地拒絕了,其中有兩次印象深刻。

一次是高三時,一位家長來和我寒暄幾句,套了幾句近乎,然後話鋒就轉向了他家小孩子,此時班公室裡只有我一個人,他這時掏出一張購物卡,硬是往我手裡塞。

我義正嚴辭地拒絕了,他依然不罷休,把那張卡扔下後,就奪門而出,我一直追到校門口,把那張卡塞到他手裡。

他見的態度堅決,便不再堅持,臨別時,兩手緊緊握住我的手,說了一大堆讚揚的話,這些話比那購物卡更讓我開心。一個有良心的教師除了追求教學上的精益求精,還有一種職業帶來的道德自潔,它讓我保持著對職業的崇高敬畏感。

另一次是在幫助一位學生家長成功做通學生思想工作之後,專程從外地趕回來,先是請我吃飯,被我拒絕了,然後就在中秋節前特意趕回來。

他來了後,不停地打電話,追問我家庭住址,當我弄明白家長用意,然後堅決地拒絕了,一直沒有告訴他我的家庭住址,他依然不肯罷休,竟然用快遞寄我一張5000元超市購物卡。我當然原璧奉回,又給他寄了回去,並且回信給他:

我領取的工資足以穿衣吃飯,維護體面的生活,如果收了你的購物卡,我實在沒有勇氣面對班級裡的其他同學!

我這樣處理的方式不知對你是否有啟示,也歡迎其他朋友獻言獻策,幫助這位年輕人解決問題。


青衫李探花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我覺得那個老師的處理方式挺好的。

她發了一個朋友圈,大概意思是:親愛的家長們,我是一個剛畢業沒多久的,初入職場的人兒,只不過職業是老師。我自己曾經受教育的經歷告訴我,老師對孩子的成長很重要,我立志成為一名合格的好老師,現在還在努力奮鬥的路上。

家長們給我送來的吃的,我不好意思直接拒絕,於是會給家長充話費,但我的工資很低,再這樣下去,我每個月發了工資就要給家長們充話費成為月光了。請家長們手下留情,別再送吃的了。我會好好講課,認真工作的。

哈哈,這中間還有我自編的一些話,我覺得她這樣幽默的方式處理挺好的。

最後,我覺得你最好不要接這個卡,畢竟你才工作一年,根基不穩,三千不多,但萬一因為這個事情影響了什麼,對你自己以後的職業道路發展不利。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吖吖wendy


《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明確規定,嚴禁教師接受家長宴請、紅包、購物卡和禮物等,且有具體的處理辦法。因此,不管是剛工作一年的新教師,還是工作多年的老教師,對家長送的這3000元超市購物卡,都應該退回去或上交學校紀檢領導。



家長給教師送禮物,通常有三種情形。一是教師對自己的孩子盡心盡責,出於感謝;二是家長平時不怎麼關心孩子,與老師溝通也比較少,哪天生意順了,出於對自己欠缺孩子的一種自我安慰,而送禮給教師;三是家長對孩子的學習能力和情況十分了解,送禮是想請教師給予孩子學習上更多的關心和幫助。



教師要贏得家長和學生內心的尊重,德是首位,業務能力次之。我見過業務能力很棒的教師,由於接受家長紅包和卡,甚至暗示家長送禮,而導致口碑特差或身敗名裂的。按照古人對人的劃分,有德無才是君子,無德有才是小人。既然師德規範明文規定了,我認為教師雖然不會個個都是有德有才的賢人,但至少應該都是君子。如果淪為“小人”,那就不要做教師了。


紅藍推演


我孩子的班主任老師,就是一個德才兼備的好老師。很慶幸孩子能遇到這麼優秀,人品如此正的老師!可以說難得一見!

記得第一次開家長會,她對所有家長語重心長的說了一番話。其中就提到了請客送禮的事情。

她是這樣說的,請不要請我吃飯,我喜歡有自己的時間,喜歡下班之後安安靜靜地。如果你們硬是託人托領導請我吃飯,我無法拒絕,但是我心裡也不會對你孩子另眼相看,反而覺得你和你的孩子屬於投機取巧類型的人。包括送我禮物,也許我會收下,但是我還會絞盡腦汁回送您同樣價格的東西。費時費神,同樣也會認為你是一個投機取巧的家長

我覺得我最大的優點是對所有小孩都是一視同仁,你們對我最大的支持就是支持我的教育工作配合我的教育工作!

事實上,她也一直這樣做的!尤其是落後的小孩一個都不放下,利用自己的課餘時間,盡一切力量去幫助他們!

這樣的老師,我長這麼大也是第一次見到。深受感動,可惜孩子三年級可能就會換班主任了。心裡很不捨。

這樣的好老師,講真的,我發自內心的想要送她一份厚禮。完全出於尊敬。可惜對她這樣的一個內心世界乾淨純淨的人的來說,只怕是玷汙了她。


蘇小和的夢


家長送了自己一張3000元的超市購物卡,應該怎麼辦?

教師節可真是教師“劫”啊!最近關於教師節送禮的話題太多了。

上班的時間,幾位同事閒聊。孩子剛上幼兒園,老母親們各種擔憂,擔心孩子太小,在幼兒園不適應,擔心會受別的孩子欺負,擔心孩子不被老師關注。

教師節前幾天,就在給老師準備禮物。禮物倒是不太貴,但是送什麼和怎麼送頗費了一番心思。知道教師是嚴禁收禮的,但還是去送了。悄悄說一句,沒幾個家長是因為感恩老師而給老師送禮的。

送禮只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好向老師提出更多的要求。送的禮越高,可能要求更過份。特別是剛參加工作的老師,更要長點心了。

之前,就有家長在微信上給老師發紅包,老師點了,但立馬還回給家長了,家長沒收,轉頭就向教育部門舉報這位老師。想想就覺得冤吧!

如果卡已經在手上了,儘快想辦法還給家長吧!

收到家長送的禮物怎麼辦?

一、當場嚴辭拒絕,堅決不收禮。嚴肅的告訴家長,對待學生,我會一視同仁,禮肯定不能收,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我是師者,要傳道授業給學生。品行壞了,怎麼教育好孩子。態度堅決,千萬不要有半推半就的心態,不然家長就吃定你了。明面上送禮給你,背地裡罵你貪。

二、家長會上強調,不準家長送禮。在家長會主動公開向家長表明老師的態度,老師會認真教育好每一個學生,家長不需要做一些讓老師為難的事情,這不僅給老師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負擔,給孩子也做了不好的榜樣。教育學生家長要是送禮,你家孩子作業老師都不改了。只要拿出堅決的態度,給家長立好規距,規勸家長把心思放在如何提高學生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上,給孩子做好榜樣。平時多關注學生,及時家長溝通孩子的學習情況,提出中肯的建議,家長也會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感激老師的責任心和愛心。

三、告訴家長,老師最想收到的“禮”是什麼?是家長的理解和體諒,是多關心自己的孩子,幫助他們培養好的習慣,和高尚的品質。培養孩子的同理心、感恩之心,和老師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遇事不要盲目指責學校和老師,對自己的孩子多一些耐心和信任。共同推動孩子走向自己的未來。

我是程俊,電視臺新聞工作者,教育領域創作者。分享養育孩子的快樂與煩惱,謝謝大家的關注留言與轉發。

程俊談教育


相信大多數情況下,送禮品禮金給老師的家長,其本意只不過是想和老師保持良好的關係,是重視孩子教育的一種體現。但這樣做本身對教育教學、對教師本人都是害的。其中,對教育教學風氣的影響是慢性和長遠的,而對教師本人的影響可能是顛覆性和毀滅性的。因題目反映的是一個新任老師的個人困惑,這裡我重點說一下,此類事件對老師本人的嚴重影響。

首先,從師德人品方面來看:

學高為師、德高為範,對於老師來說,良好的個人品德的要求是比社會其他群體的職業要求更高一些的。人們常說的“慎初”意思大家都懂,這次的3000元一旦把持不住據為已有,相信接下來會有更多的3000元難以拒絕。但很多時候,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且不說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對老師本人思想和靈魂的腐蝕,一旦某一老師收受家長禮品禮金成為家長群體和同事之間的公開秘密,人設的崩塌帶來的往往是職業發展的淪陷。

其次,從紀律規定方面來看:

近幾年來,從中央“八項規定”開始,各個層級、各個領域正風肅紀力度是空前的。學校和教師都屬於國家體制編制之內,既受各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部門各種紀律規定的制約,同時從教育部到各級地方教育部門,甚至各個學校都對在職教師收受禮品禮金行為有著嚴格的禁止性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收受3000元禮金而毀了自己的職業前途,孰輕敦重,相信這個帳大家都會算。從近幾年各級紀委的典型案例通報來看,因為收受服務對象三五十元禮品禮金被免職的事件不在少數。前車之鑑,值得學習和深思。

最後,從刑事法律方面來看:

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從法律條文看,受賄罪和盜竊罪一樣,定罪是沒有金額大小限制的,哪怕只是受賄一元錢,也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儘管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的小額受賄犯罪有時候,不會判處實刑,但對於老師這一職業群體一說,哪怕是最輕微的刑事汙點,都足以對當事人職業發展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收受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在任何行業都是不被認可的,教師群體更是如此。日常生活中,對於家長或學生贈送的禮品禮金一般應嚴辭委婉的予以拒絕,當場不好拒絕的事後及時返還,不便返還或無法返還的,要及時交給學校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保管處理。


晨爸在線CBZX


這年頭,就別玩這套了。

去年某節日,有個單位主管讓我幫忙想點辦法經領導發點額外的獎金(如發點卡或其他實物等),說是領導辛苦了——有的單位就是這樣,錢多到不敢發……

我給他們說,發是可以的,但如果給查到了哦,這輩子的仕途就沒了,而且錢還會被要求退回。領導本身工資就高,也不差那麼一點錢用吧?而且,按我的標準,沒什麼假帳查不出的……

那主管呆了半天說不出話來。後來還真聽我的不發了。往年都有點零鈔發一下,今年突然沒了,大家或許不高興,但還是保命要緊啊。

以前,單位明文規定說客戶給你的禮物,如果是100元以下,而且不違反職業道德,不影響正常工作態度,是可以收的,但現在這條也取消了。有的單位甚至要求借用客戶的車、打印機、飯堂都要付費才可……以前外出開會,還可玩一天半天,甚至可吃幾頓大餐,至少,自助餐應該是可以的,現不成了,只能吃盒飯,當然,要兩個盒飯還是可以的,那一點點飯量,如果不吃2盒,連續幾天,至少掉幾斤肉的。

家長送禮給老師,或者是想老師關照自己的孩子,也或許是出於感激。但時勢不同了。還是把錢上交給領導吧,這本身不算行賄受賄,讓領導返還給家長最好。——世界太複雜了,箇中原因不好明說。你自己看著辦吧。


皇家師爺


想辦法還回去,剛剛上班,別被這些事情困擾!

剛工作的時候,假期回老家,有一天陪姐上街,因為她家有母雞下了蛋,就準備把雞蛋拿到市場上去賣。路過孩子就讀學校的時候,順道去學校看了一下孩子,老師可能是表揚了幾句孩子吧,結果我姐本來是賣雞蛋的,結果立即就把雞蛋送給了老師,說了一些感謝的話。那個時候大概應該是98年左右吧,農村生活還不怎麼樣。

說實話,現在我每次回去,我都會拿這事笑話我姐,你賣雞蛋的成了送雞蛋的,我說我查遇到你這樣的家長,我可能天天雞蛋就吃不完的。那時候我也剛剛上班當老師。

關於購物卡的事,現在有很多情況,好多單位都會有類似的福利(我們沒有,已經很多年前都沒有了),家長得到這些東西也不算自己掏了多少錢,就順水送給家長當個人情,順便讓老師關照關照自己的孩子(我覺得這種情況比較多,一般家長不會特意掏3000元去買張購物卡送給老師的)。

我建議你:

很多年前,我可以建議你收下。那個時候沒那麼複雜的環境教育是單純的。

現在,最好想辦法退回去(別為這點私利影響你,特別是對你剛剛入職的老師)。如果退不了,你就通過學生獲取家庭地址,用快遞的方式寄過去。

要不我留下我的地址,你寄給我也可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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