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穩就業再放“硬招”!新吸納就業每人一次性補助千元,畢業生就業手續“秒辦”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9日訊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2月19日,山東省政府印發《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全力幫助企業渡難關穩崗位、全力確保就業局勢穩定、全力加強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全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全力防範規模性失業風險、全力完成就業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等七方面制定24條措施。

春節期間開工生產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

《通知》提出,建立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用工保障制度。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達產,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2020年2月10日起一個月內復工新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每新吸納1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同時,擴大線上招聘服務,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佈崗位信息,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擴大人力資源供求雙方在線辦理事項,鼓勵進行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打造“互聯網+”就業服務新模式。組織勞動者安全有序返崗。針對企業和職工需求,組織點對點的定製化運輸服務,保障員工返崗安全便捷暢通。

緊盯援企紓困,全力幫助企業渡難關穩崗位。《通知》提出,降低社保成本,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後再延長1年。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向醫藥生產和流通企業提前預付醫藥貨款,解決企業資金週轉困難。有序劃轉國有股權的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加大穩崗返還,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長1年,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將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放寬到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加快全程網辦,確保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資金及時足額返還到位。

減輕殘保金、住房公積金負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暫免徵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殘保金。對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緊盯重點群體,全力確保就業局勢穩定。《通知》提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開展“線上有招”高校畢業生招聘專項行動,推行就業手續“秒辦”“簡辦”服務,暢通高校畢業生來魯留魯就業渠道。擴大選拔錄用選調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青鳥”計劃、青年見習計劃和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規模,公開招聘一批鄉村教師、醫生、社會工作者充實基層。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將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後,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並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

穩定農民工就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施鄉村振興,開發農村勞動力資源,有序引導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對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服務。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推廣應用力度,實現農民工工資支付網上動態監管,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髮放。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最高4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實施創業金服計劃。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金融支持,城商行、農商行縣域吸收存款優先用於支持返鄉入鄉創業。《通知》指出,鼓勵各地設立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創業基金。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佔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20%,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10%。符合條件的個人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可申請最高4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各類鄉創平臺建設,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創業服務。

規範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

妥善處置失業風險。《通知》提出,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健全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佈制度。規範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於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對因規模性失業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妥善處置。

因疫情防控導致特殊困難的職工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女職工等,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協商安排遠程辦公、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堅決杜絕“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一刀切”做法

《通知》指出,要加大政策協同。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制定改革發展、產業調整、社會管理等重要政策時,綜合評估可能對就業產生的影響。對可能造成規模性失業的,政策牽頭部門應提前制定應對措施。制定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保治理、城市管理政策,嚴禁擅自提標、層層加碼,堅決杜絕“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一刀切”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產停業,最大限度減小對就業的影響。

閃電新聞記者 李雅姝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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