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督察通报 (第八期)

2020年2月17日至2月18日,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琦带领法制督察中队持续对各疫情防控执勤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现将有关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月17日至18日,督查组对各疫情防控执勤点民警在岗履职、警容风纪、自身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及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查处情况等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检查发现,全体执勤民警能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潼关交警优良作风,坚持开展日行一善,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督查表扬

2月18日早9时许,在310国道北营疫情检测点执勤的城区中队民警联合四知派出所护送几名外出务工人员至港口高速收费站......;2月18日早10时许,添景苑疫情检测点执勤的石鑫班组帮忙护送一名患病婴儿及时就医.......;2月18日晚上,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及时救助一名单方事故受伤人员就医 ,并帮忙联系家属......;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值得全体民警学习。

三、督查建议

1、合理安排换班时间,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护。

2、按照要求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讲机。

3、按照大队安排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及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查处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2月19日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督察通报 (第八期)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督察通报 (第八期)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督察通报 (第八期)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督察通报 (第八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